大木喬任

大木喬任

大木 喬任(おおき たかとう、1832年4月23日(天保3年3月23日)– 1899年(明治32年)6月26日)日本佐賀藩武士政治家教育家。日本明治維新元勛(維新元勛),名列“佐賀七賢”和“明治六大教育家”。正二位·勛一等·伯爵。歷任參議元老院議長、樞密院議長、法相、文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木喬任
  • 外文名:おおき たかとう
  • 別名:幡六、民平
  • 國籍日本
  • 民族和族
  • 出生地:肥前國佐賀
  • 出生日期:1832年4月23日(天保3年3月23日)
  • 逝世日期:1899年6月26日(明治32年6月26日)
  • 職業藩士、行政官、政治家教育家
  • 畢業院校:弘道館
  • 主要成就:積極從事尊王攘夷、倒幕維新
    參與建立明治維新政府
    導入日本近代教育制度學制和師範學校,編纂司法法典
    佐賀七賢之一
    明治六大教育家之一
  • 位階正二位
  • 勛等:勛一等旭日桐花大綬章
  • 爵位伯爵
  • 公職:第2、4代樞密院議長
  • 公職:第2、5代元老院議長
  • 公職:第2代東京府知事
  • 公職:第3代民部卿
  • 公職:第1、7代文部卿
  • 公職:第2代教部卿
  • 公職:第2、4代司法卿
  • 公職班列(山縣1、松方1內閣)
  • 公職:第1次山縣內閣司法大臣
  • 公職:第1次松方內閣文部大臣
  • 逝世地:東京府東京市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幕末志士,維新元勛,國之重臣,榮典,人物評價,家族,

人物簡介

父親是佐賀藩士。就讀於藩校弘道館,作為勤王派推進藩政改革。明治維新後在新政府任職,歷任徵士參與、軍務官判事、東京府知事,為東京奠都盡力。明治3年任民部卿,制定戶籍法。明治4年(1871年)由民部卿轉任文部卿,制定學制。明治5年兼任教部卿。明治6年就任參議兼司法卿,在萩之亂神風連之亂後,對叛亂士族進行處置。明治13年、18年兩任元老院議長。作為民法編纂總裁,主持相關法典的編纂。明治17年敘伯爵。明治21年任樞密顧問官。明治22年、25年兩任樞相。歷任第1次山縣內閣司法相、第1次松方內閣文部相。
維新の元勛--大木喬任伯爵維新の元勛--大木喬任伯爵

人物生平

幕末志士

1832年4月23日生於肥前國佐賀藩,是佐賀藩的45藩士大木知喬的長子。早年在藩校弘道館學習,並參與藩內的勤王派的活動。1850年(嘉永3年)與副島種臣島義勇等38位志士參加國學家枝吉神陽發起的義祭同盟(尊王攘夷政治結社)。後與江藤新平大隈重信倡導“尊皇攘夷”的藩論,提倡和推動藩政改革。由於藩主鍋島直正的親幕的態度使改革派沒有成為主流。但鍋島直正作為具有改革意識和精神的開明君主,非常賞識大隈重信、大木喬任和江藤新平等人的才能,當他們受到保守派攻擊時,施以保護且大加提拔。後來義祭同盟的成員大多參加了後來的明治維新,發揮了重要作用。直到鳥羽伏見之戰薩摩-長州兩藩取得勝利,一直處於搖擺觀望的肥前藩佐賀藩)加入新政府軍一側成為倒幕運動四強藩之一。

維新元勛

大政奉還王政復古後,大木喬任與江藤新平副島種臣一起出仕明治政府。慶應4年閏4月4日(1868年5月25日)——慶應4年閏4月21日(1868年6月11日)任徴士·參與職兼外國事務局判事。慶應4年閏4月21日(1868年6月11日)任京都府判事。慶應4年5月24日(1868年7月13日)——慶應4年6月7日(1868年7月26日)任太政官議政官下局議長。慶應4年7月12日(1868年8月29日)——明治2年5月15日(1869年6月24日)任太政官議政官上局參與。明治元年閏4月28日(1868年6月18日)——明治元年7月12日(8月29日)任軍務官判事。明治元年9月17日(1868年11月1日)兼任議事體裁取調御用掛。明治元年12月4日(1869年1月16日)——明治2年7月15日(1869年8月22日)任東京府知事。明治2年3月22日(1869年5月3日)兼任開墾掛。
慶應4年(1868年)閏4月1日,大木喬任與江藤新平向輔相岩倉具視提出《東西兩都》建白書,建議遷都東京,在東京京都之間鋪設連線東西兩京的鐵路。明治元年(1868年)9月—10月,天皇御駕東幸(東京行幸),大木喬任受命隨行供奉。1869年(明治2年),日本正式在東京建都。明治2年7月15日(1869年8月22日)任東京府大參事,明治2年11月18日(1869年12月20日)任東京府權知事。
明治3年7月10日(1870年8月6日)——明治4年6月25日(1871年8月11日)任民部大輔(相當於戶部左侍郎),明治4年7月2日(1871年8月17日) 任制度取調專務,明治4年7月4日(1871年8月19日)——明治4年7月14日(1871年8月29日)再任民部大輔。明治4年7月14日(1871年8月29日)——明治4年7月27日(1871年9月11日)任民部卿(相當於戶部尚書)。大木喬任在戶籍編成的主導權上與大藏省的大隈重信(大藏大輔)對立,兩者的地租改革路線也相差甚遠。大木喬任政治上屬大久保利通一派,在大久保利通的支持下,由民部大輔執行戶籍法的制定。
民部省大藏省的矛盾由來已久,明治2年8月11日(1869年9月16日),在主張建立稅收(民部省)和財政(大藏省)一體化的中央集權機構的民部大輔大隈重信、大藏少輔伊藤博文的強力推動下,民部省與大藏省一度合併,兩省卿以下至少丞以上官員跨省兼職者居多(大隈重信為民部兼大藏大輔,伊藤博文為民部兼大藏少輔),時稱“民部大藏省”。但是大久保利通廣澤真臣副島種臣佐佐木高行四參議(宰相,相當於平章事參知政事)接受地方官提出兩省分離的要求,明治3年7月10日(1870年8月6日)在大久保利通的主導下,兩省再度分離,大木喬任入主民部省。大久保所主張的驅逐舊幕臣官吏沒有被認可、租稅是否應作為財政的一部分統歸大藏省負責的爭論使兩者之間的對立持續。戶籍法編制權之爭後,大久保利通、大隈重信、伊藤博文三人達成妥協,以推進殖產興業為目的,明治3年閏10月20日(1870年12月12日)從民部省中分離出工部省。在大隈重信的反撲下,明治4年7月27日(1871年9月11日)民部省和大藏省統合為大部制的中央官廳大藏省,民部省被廢止。
1871年9月12日(明治4年7月28日)——1873年(明治6年)4月19日任文部卿,主持制定學制,學制起草中參考了歐美諸國的先進的教育制度。明治5年8月2日(1872年9月4日)太政官頒布日本最初的近代學校制度的教育法令《學制令》,奠定了近代日本教育制度的基礎。1872年11月25日(明治5年10月25日)——1873年(明治6年)4月19日兼任教部卿,兼管宗教事務。
1873年(明治6年)4月19日——1885年(明治18年)12月22日任參議宰相),在“明治六年政變”中屬內治優先派,反對“征韓論”。1873年(明治6年)10月25日——1880年(明治13年)2月28日兼任司法卿(原刑部卿,相當於刑部尚書),1877年(明治10年)4月30日充民法編纂總裁,制定相關法典。1876年10月因不滿政府頒布“廢刀令”,不平士族在熊本掀起反對明治政府的武裝叛亂,史稱“神風連之亂”,已經引退的前參議兼兵部大輔前原一誠山口縣發動叛亂,史稱“萩之亂”。叛亂被鎮壓後,時任司法卿的大木喬任制定《臨時暴徒處分例》(明治9年11月8日),適用於對叛亂分子的審判和懲處。
1880年(明治13年)2月28日——1881年(明治14年)10月21日兼任第2屆元老院議長,任內提出具有國粹主義內容的憲法意見。1881年(明治14年)10月21日——1883年(明治16年)12月12日再任司法卿。1883年(明治16年)12月12日——1885年(明治18年)12月22日復任文部卿。1885年12月22日(明治18年)——1888年(明治21年)4月30日任第5屆元老院議長。

國之重臣

1884年(明治17年)7月7日,日本華族令頒布實施,大木喬任以維新之功勳被敘爵伯爵,列入華族。像大木喬任、大隈重信伊藤博文這樣非公家·大名出身而授爵為華族者,被稱為新華族(亦稱功勳華族)。1888年(明治21年)4月30日——1889年(明治22年)12月24日任樞密顧問官。1889年(明治22年)12月24日——1891年(明治24年)6月1日任第2屆樞密院議長。1889年(明治22年)12月24日——1891年(明治24年)5月6日以樞府議長班列第一次山縣有朋內閣(班列:無任所國務大臣),1890年(明治23年)12月25日——1891年(明治24年)2月7日臨時兼任山縣內閣司法大臣。1891年(明治24年)2月7日任宮中顧問官。1891年(明治24年)5月6日——1891年(明治24年)6月1日任第一次松方正義內閣班列。1892年(明治25年)6月1日——1892年(明治25年)8月8日任松方內閣文部大臣(樞相辭任)。1890年(明治23年)在第一屆帝國議會上曾被提名為貴族院議長候選人,但結果山縣有朋力推伊藤博文就任。1892年(明治25年)8月8日——1893年(明治26年)3月11日任第4屆樞密院議長。1892年(明治25年)11月22日辭樞相,賜“前官禮遇”(重臣),11月23日任麝香間祗候。
1899年(明治32年)6月26日病死於東京,享年67歲。
大木喬任伯爵大木喬任伯爵

榮典

1868年6月14日(慶應4年閏4月24日)-從五位下。
1869年6月30日(明治2年5月21日)- 從四位下。
1877年(明治10年)11月2日- 勛一等旭日大綬章
1884年(明治17年)7月7日-伯爵
1884年(明治17年)12月27日-從三位。
1886年(明治19年)10月19日-從二位。
1896年(明治29年)6月20日-正二位
1899年(明治32年)9月11日- 勛一等旭日桐花大綬章。沒後敘勛。
樞相大木喬任伯爵樞相大木喬任伯爵

人物評價

大木喬任與鍋島直正佐野常民島義勇副島種臣江藤新平大隈重信並稱為“佐賀七賢”(活躍於江戶時代末期至明治時代的出身佐賀的七位偉人)。事實上,肥前藩在四大強藩中的地位幾近於湊數,人才之鼎盛,遠不如水戶熊本諸藩,值得提及的,區區“二大一江”三人而已。即:大木喬任、大隈重信和江藤新平,這三人中又首推最早提議遷都江戶、建立東京,曾任東京府初代知事的大木喬任。
大木喬任致力於確立教育制度和編纂法典,是日本近代教育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奠基人,與森有禮、近藤真琴、中村正直新島襄福澤諭吉並稱為“明治六大教育家”(又稱“帝國六大教育家”)。
大木喬任素以誠實廉潔篤學的品格著稱,但從來就不是主流的政治力量。在藩閥政府中,唯有他與副島種臣作為肥前閥的頭面人物位居顯職。他以圓滑溫厚之人品在薩長兩藩的政治家中間進行協調斡旋,是佐賀藩出身的政治家的重要代表人物。

家族

大木喬任的家族大木氏系出築後國蒲池氏的一支、先祖為築後宇都宮氏的宇都宮懷久的次子宇都宮資綱的嫡子大木政長(大木城城主),其孫大木統光是資綱之兄蒲池久憲(南北朝室町時代武將)的後裔蒲池鎮漣(戰國時代安土桃山時代武將、大名)的從兄弟和重臣,鎮漣被害後,統光成為浪人,後被鍋島氏招攬,其子孫世代在鍋島藩為臣。
大木喬任有一子二女,長子大木遠吉世襲伯爵,曾任原敬內閣、高橋是清內閣司法大臣、加藤高明內閣鐵道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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