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辦法(2015-2020年)

大埔縣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辦法(2015-2020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辦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粵府辦〔2016〕3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辦法(2015-2020年)的通知》(梅市府辦﹝2016〕8號)精神,大力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紮實推進教育現代化,制定我縣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市委六屆六次全會、全市教育工作會議及縣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為推進我縣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力爭使我縣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數量基本滿足需要,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工資福利待遇得到較好保障,使鄉村教師隊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三、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立德樹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教師以德育人、言傳身教的作用。
(二)創新機制,強化補充。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暢通大學生、城鎮教師到鄉村任教的通道,有效補充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不斷最佳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加強培養培訓,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提高待遇,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四、範圍對象
鄉村教師指我縣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道)及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國小(含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五、主要措施
(一)努力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養。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提高鄉村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進一步關心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針對鄉村學校留守兒童多、條件艱苦、學習資源不足等現狀,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鄉村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和準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契約時,教師應與學校簽訂師德承諾書。加強鄉村教師誠信體系建設。
(二)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建立完善聘用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的“綠色通道”,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可採取面試考察的方式直接引進。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中國小(幼稚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範圍,重點補充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農村幼稚園教師。優先將參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並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補充到鄉村教師隊伍。實施轉崗或全科培訓,將富餘學科教師充實到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學一線。
(三)切實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不斷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積極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正常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將績效工資分配向地處偏遠、條件艱苦的鄉村教師傾斜。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於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認真落實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和省“鄉村園丁關愛工程”有關政策。推進建立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制度,力爭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體檢,對於條件艱苦的偏遠鄉村中國小和幼稚園,組織專家下鄉巡診。
(四)完善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制度。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省定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村國小、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和開足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教育現代化發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師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
(五)穩步推進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式辦法,修訂中國小校崗位設定標準,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城市中國小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並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職數的限制。
(六)加強城鄉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區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縣級教育部門統籌配置教師資源,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向鄉村教師傾斜。推進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流動的剛性約束機制,採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
(七)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整合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國小優質資源,促進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按照規定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並逐步提高標準,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各學校年度預算,確保鄉村教師培訓的時間和質量。推進實施“中國小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落實鄉村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頂崗置換、網路研修、送教下鄉、跟崗實踐、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對參加學歷提升並獲得相應學歷或學位按比例6:2:2(縣財政、學校、個人)給予學費補助。
(八)完善鄉村教師獎勵機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在優秀教師、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中,評選表彰名額向鄉村學校和教師傾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獎教支教活動,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支持和獎勵。多種形式宣傳鄉村教師紮根山鄉、無私奉獻的高尚精神,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的社會氛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場)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鄉村教師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結合實際制定建設規劃,落實工作措施,定期督導檢查。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和推進實施。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積極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縣級財政加大投入,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教師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從教育事業費中按不低於中國小教師工資總額的2%和教育費附加中不低於5%的比例安排。財政、審計、監察、教育等部門加強經費監管,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督導檢查。將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情況納入“創強爭先”和“強師工程”督導檢查範圍,同時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情況納入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縣教育督導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並適時公布。對計畫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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