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摸鐘

《夢溪筆談·摸鐘》是一本(沈括)編制在北宋的書籍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摸鐘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出處:夢溪筆談
  • 作者:沈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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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陳述古密直①,嘗⑩知②建州浦城縣日。有民失物,捕得莫知的為盜者③。述古乃紿④之曰: “某廟有一鐘,能辨盜,至靈⑤。”使人迎置後閣⑥祠⑦之。引囚立鐘前,諭曰:“不為盜者,摸之無聲;為盜者則有聲。”述古自率同職⑧禱鐘甚肅。祭訖以帷⑾圍之。乃陰使人以墨塗鐘良久,引囚逐一令引手入帷摸之,出乃驗其手,皆有墨,一囚獨無墨,乃見真盜——恐鐘有聲,不敢摸者。訊之即服,遂承為盜⑧。
(選自沈括夢溪筆談》)

注釋

【注釋】
①陳述古密直:陳述古,字密直,宋代侯官人,神宗時為侍御史,是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人物。密 直:即“樞密院直學士”的省稱。樞密院是古代管理軍事機密、邊防等事務的官署。知:主 持,做知縣。建州浦城:唐置州縣名,今屬福建省
②知:做主管。
③莫知的為:不知道哪個是真正的。莫:意為“沒有誰,沒有哪一個”。的:的確,確實。
④紿(dai):哄騙。
⑤至靈:特別靈驗。
⑥後閣:我國古代一組建築中位於最後的樓房,常作游息,遠眺,供神佛或藏書藏物等用處。
⑦ 祠之:把它(鐘)祭祀起來。 祠:供奉。
同職:同僚,同事。舊指同在一部門做官的人。
9 陰:暗暗的
⑩嘗:曾經
⑾帷:圍幕
(12)之:的
置:放
立:站
【辨別加點字的意義】
(1)訊之即服,遂承為盜 之:代詞,代手上無墨的偷竊者
(2)引囚逐一令引手入帷摸之 之:代詞,代塗了墨的鐘

譯文

【譯文】
樞密院直學士陳述古任建州浦城知縣時,有富人丟失了東西,抓到一些人卻不知道哪個是真正 的盜賊。於是陳述古騙他們說:“某某廟裡有一口鐘,能辨認盜賊,特別靈驗。”他派人把 那口鐘抬到官署後閣,祭祀起來,把這一群囚犯帶到鐘前,自己對犯人說:“沒有偷東西的 人,摸這口鐘,它不響,偷了東西的人一摸它,鐘就會發出聲響。”述古親自率領他的同事 ,在鐘前很恭敬地祈禱。祭祀完畢後,用帳子把鐘圍起來,便暗地裡讓人用墨汁塗鐘,過了 很久,鐘塗好以後,帶領被捕的犯人一個個讓他們把手伸進帷帳里去摸鐘,出來就檢驗他們 的手,發現都有墨汁,只有一人手上無墨。述古對這個人進行審訊,於是他才承認自己是盜 賊。原來這個人是害怕鐘響,沒有敢去摸。就此這個案子很快的解決了。

故事的意義

題旨

【題旨】善於心理分析,有益於提高工作效率。

故事的哲理

【告訴我們】陳述古巧妙的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害怕被識破的心虛心理,切中要害,雖然沒有經過繁瑣的調查取證,卻不戰而屈人之兵,直接找出了真正的盜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漫漫的歷史長河中,那些聰明睿智的古代官吏們確實有他們獨到的審案方法,能夠巧用犯罪心理學,審不厭詐,至今看來都有著絕妙的藝術性和欣賞性。

出處

《夢溪筆談·摸鐘》出自《夢溪筆談·權智》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沈括像沈括像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因為沈括本人具有很高的科學素養,他所記述的科技知識,也就具有極高價值,基本上反映了北宋的科學發展水平和他自己的研究心得,因而被英國學者李約瑟譽為“中國科學史上的里程碑”,還稱譽沈括為“中國整部科學史中最卓越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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