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職責

士兵職責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包括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上士、中士、下士)和兵(上等兵、列兵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的規定,士兵的一般職責有:(1)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嚴守紀律,堅決完成任務。(2)積極參加軍事訓練,熟練地掌握手中武器和技術裝備,不斷提高業務技能。(3)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提高政治覺悟。(4)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5)艱苦奮鬥,厲行節約,愛護武器裝備和公物。(6)尊重領導,服從管理,團結同志,愛護集體榮譽。(7)積極參加軍事體育訓練,鍛練身體,增強體質。(8)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安全規定,防止事故。

士兵的一般職責有:(1)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嚴守紀律,堅決完成任務。(2)積極參加軍事訓練,熟練地掌握手中武器和技術裝備,不斷提高業務技能。(3)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提高政治覺悟。(4)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5)艱苦奮鬥,厲行節約,愛護武器裝備和公物。(6)尊重領導,服從管理,團結同志,愛護集體榮譽。(7)積極參加軍事體育訓練,鍛練身體,增強體質。(8)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安全規定,防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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