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行意外險

境外旅行意外險,屬於短期的單次旅行保險,可選保險期間從1天至182天不等,客戶需要在每次境外旅行啟程前投保本保險。

境外旅行意外險的保障範圍涵蓋:意外身故和殘疾(保險金額10萬元至50萬元)、境外醫療費用(保額10萬元至50萬元)、醫療轉運及運返(保額40萬元至100萬元)、親友慰問探訪、身故遺體送返、航班延誤、隨身行李物品損失、託運行李丟失或延誤獲賠金額最高一萬元、旅行證件遺失、旅程取消或縮短、個人責任(50萬元)等11項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境外旅行意外險
  • 簡介:屬於短期的單次旅行保險
  • 保障範圍涵蓋:意外身故和殘疾,境外醫療費用等
  • 其他服務:提供“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
保險簡介,保險條款,投保條件,保障內容,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保險簡介

另外,境外旅行意外險還提供“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遊客無論在任何地方遭遇險情,均可通過電話獲得無償救助,這對境外游,特別是前往風險較高的地區,無疑是一份不可多得的保障。

保險條款

投保條件

凡年齡在八十周歲以內(含),常住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臨時赴境外旅遊,並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均可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成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的,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作為投保人。

保障內容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保障
若被保險人在境外旅行期間,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殘疾或燒燙傷的,保險公司將依據保險契約的約定在規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對其予以保險賠償。
  
境外旅行急性病保障
若被保險人在海外旅行期間,因遭受契約約定的突發性急性病,保險公司將通過契約約定的救援服務機構提供下列救援服務並承擔相應費用,以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境外旅行緊急援助服務
出國完整旅遊信息:如被保險人要求,救援服務機構可提供關於外國簽證、預防接種、天氣預報、機場稅、匯率等信息。
協助安排就醫:根據被保險人身體狀況、病情等,救援服務機構協助被保險人在當地儘可能符合治療要求的、經保險人審查認證或與救援服務機構有合作關係的醫療機構(醫生、醫院、診所、牙醫等)就醫。如病情嚴重,救援服務機構協助安排該被保險人就醫。
住院期間醫療費用的擔保或墊付:當被保險人在境外旅行時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療時,如果被保險人持有的海外旅遊保險契約涵蓋了因該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導致的境外住院醫療費用補償責任,救援服務機構在接到保險人的授意後,將在被保險人所持有契約的保險責任和保險金額範圍內為被保險人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提供擔保或墊付。
其他出國保險的保障內容依據保險契約條款約定的內容為準。

保險理賠

保險金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時,應提交以下材料。保險金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應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險金申請人未能提供有關材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該申請的真實性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境外旅行人身意外理賠: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保險單原件;保險金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正規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殘疾或燒燙傷鑑定診斷書;保險金申 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2、境外旅行其他保障責任理賠: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保險單原件;保險金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正規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相關費用(如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喪葬費用等)的正式發票或有效收據;保險 金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注意事項

一是熱衷於境外旅遊的人士在出遊前一定要考慮一份包括意外和緊急救援醫療雙重保障的境外旅行險。由於旅遊者對選擇的出遊地點大多不是很熟悉,意外和緊急救援醫療雙重保障就顯得尤為重要,有了雙重保障將更有利於境外旅遊者應對在國外的突發風險,保障出遊的質量。
二是要充分考慮購買保險的保障期限。遊客應當按自己的旅遊行程,根據所需保額和天數投保,為自己選擇一份量身訂做的保單。
三是要認真了解緊急救援服務的內容及提供此項服務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務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機構網點情況,在旅遊目的地的服務狀況等。
四是計畫去歐洲申根國家旅遊的遊客要特別留意保險金額。根據歐盟理事會規定,從2004年6月1日起,辦理旅遊醫療保險是簽發申根簽證的基本前提,且最低保障金額為3萬歐元。有些遊客就曾因為購買的境外旅遊險保障額度不足3萬歐元,而不得不重新購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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