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貢獻

基督教貢獻

作為重要宗教信仰之一的基督教在其傳播歷史中對中西方產生了不容忽視的影響,從生命尊嚴、性道德、婦女地位、慈善、醫療保健、教育等各個方面,揭示了現代社會許多現行制度和價值觀念的基礎教淵,章明了基督教對人類文明的深刻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督教貢獻
  • 主要地區:希臘、羅馬、中國等
  • 主要貢獻:婦女地位、性道德、醫療、教育等
倡導生命神聖,倡導愛和自由,健康貢獻,教育貢獻,

倡導生命神聖

反對殺嬰棄嬰
基督教貢獻
基督教反對殺嬰陋習
早期基督徒將這種在希臘羅馬流行的殺嬰行為稱之為謀殺,對他們而言,嬰孩也是上帝的創造物,被基督所救贖。在公元313年《米蘭敕令》頒布以前,基督徒對殺嬰行為的鬥爭還不能影響異教皇帝立法廢除這一陋習。相隔半個世紀之後,基督教獲得了合法地位,瓦倫提尼安這位基督徒皇帝,在凱撒利亞的巴西爾(Basil of Caesarea)大主教的深刻影響下,於公元374年正式廢除殺嬰。然而,殺嬰惡俗從未被徹底清除,主要是因為並非所有人都皈依基督教,因為有些人雖然加入教會,僅僅是名義上的基督徒,仍然存留某些異教價值觀,沒有認真對待教會關於殺嬰問題的立場態度。因此,事實表明,中世紀及其以後,在歐洲許多地方父母殺嬰的事還是常有發生。但是,千百年來基督教會對殺嬰的譴責從未動搖過。羅馬帝國滅亡後,隨著歐洲大陸各國的發展,基督教影響成為整個西方的標準,這一影響曾經促使瓦倫提尼安立法廢除殘殺嬰兒,建立反對殘殺嬰兒的法律(今天的引產除外),並在當今世界大部分地區仍然發揮作用。
基督教反對棄嬰惡俗
當基督徒來到羅馬及其周邊地區時,他們遇到了反映出異教文化蔑視人類生命的另一個惡俗陋習,即棄嬰惡俗。棄嬰惡俗是在希臘羅馬世界裡,如果不想要的嬰孩沒有被直接弄死的話,通常是被丟掉,即隨便一扔。例如,在羅馬城,不受歡迎的嬰孩都被丟棄在哥倫那拉克塔利亞(Columna Lactaria),哥倫那拉克塔利亞正是因政府允許乳母們在此地餵養棄兒而得名,丟棄兒童甚至成了羅馬神話的一個組成部分。
同對待殺嬰惡俗一樣,基督徒反對並且譴責遺棄嬰孩這種文化痼疾。基督徒對丟棄孩童的行為不僅僅只限於譴責,他們經常把這些被丟棄的孩子撿回家撫養。儘管基督徒經歷了三百年之久的嚴厲逼迫,但他們在捍衛生命神聖不可侵犯方面一如既往,他們視棄嬰行為為一種謀殺,他們堅韌頑強的努力最終有了成效。當瓦倫提尼安皇帝於公元374年廢除殺嬰時,也把丟棄孩童定為有罪。在他之後的霍諾留和狄奧多西二世下令,發現棄兒時,必須在教堂向眾人宣布,如果沒有人認領,發現者可以收養。到了公元11世紀,挪威的哈羅德森國王(King Haroldsson)聖奧拉夫開始對丟棄孩子的父母處以罰金;他的繼承人,馬格努斯國王(King Magnus)從嚴執行遺棄法,宣判這種父母犯有謀殺罪。
雖然在基督教文明盛行的歐洲,大部分地區的法律禁止丟棄孩童,但是丟棄孩童的事情仍然時有發生。像對待殺嬰一樣,許多人心靈深處並沒有完全接受基督教的倫理道德理念。基督教反對棄嬰惡俗的鬥爭,最終導致歐洲各國法律在禁止殺嬰的同時,也同樣禁止棄嬰,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還新生兒以生命的神聖,風氣煥然一新。
基督教反對墮胎陋習
人對生命的蔑視也表現為普遍盛行墮胎。歷史數據表明,貧窮並非羅馬人在公元前以及基督教早期時墮胎風氣盛行的主要原因。由於婚姻的這種公開的敗壞墮落,無數羅馬婦女放縱情慾,他們一旦懷孕,便要銷毀性放蕩的後果,這樣,墮胎在羅馬蔚然成風。羅馬人墮胎還有一個動機,一個相當不尋常的動機,即不想要孩子。
基督教反對墮胎的鬥爭,導致了反墮胎法的出現,並且一直持續到20世紀也沒有中斷。早期教會反對墮胎的鬥爭及其對殺嬰和棄嬰的譴責,是西方社會採用制度保障神聖生命的一個主要因素。直到20世紀中葉,基督教反對墮胎的觀念事實上為幾乎所有人接受,甚至包括那些與教會稍微有關係或者甚至毫無關係的人。然而直至今天,大多數女權主義者,對於墮胎問題採取贊成並支持的態度,生命神聖,這個為早期基督徒及其後繼者近兩千年來所熱情宣告並捍衛的真理,在過去的幾十年里,遭到了墮胎支持者的嚴重破壞,這些支持者一般是來自教會外部的,有時也來自組織化教會內部的一些宗派。
反對自殺
公元前以及基督在世期間,主要受斯多葛學派的異教哲學影響,羅馬人對生命的蔑視,不僅僅局限於普遍盛行墮胎、殺嬰、棄嬰及角斗表演風氣,而且也反映出他們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他們把自我毀滅的權力看作一項極其寶貴的特權,結束自己的生命是一個令人驕傲的行為。羅馬著名的哲學家、作家大多數是斯多葛哲學的鼓吹者,他們不僅推崇、讚賞自殺,而且許多人還身體力行。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卒於213年),萊克坦修(約卒於330年)以及納西盎的格列高利(卒於374年)都是反對自殺的早期基督徒;優西比烏(卒於339年)這位教會史學家在提到馬克西米安皇帝自殺時,認為自殺與基督教珍視生命神聖極不協調,他沒有使用“自殺”一詞,而稱其為“蒙羞的死亡”(《教會史》1:303)。最猛烈的抨擊是來自公元5世紀初的聖奧古斯丁,他著文反對多納徒派信徒的自殺行為。多納徒派是從北非教會內部分裂的一個激進的派別,很多成員自殺,主要是因為他們相信洗禮後犯罪不得赦免,因此很多人受洗後馬上自殺。奧古斯丁認為,自殺違反了“不可殺人”這一條誡命。
直至13世紀,托馬斯·阿奎那,順從歷代宗教會議對自殺的譴責,指出結束自己的生命在道德上是錯誤的,因為它違反了自然律——每個人自然地愛自己;自殺也傷害了由個人組成的群體;自殺是拒絕上帝所賜生命之恩的犯罪;最後,自殺是人無法再認罪悔改的行為。千百年間基督教一直堅持不懈地反對自殺,最終影響並促使西方各國廢除了自殺惡俗。
反對人體獻祭
人體獻祭指的是把人特別是童男或童女作為供品祭祀神靈,該作法起源於原始宗教巫術,是古代許多民族都曾經存在過的習俗,如在以色列進入的“流奶與蜜之地”的迦南地區,當地迦南人以孩童為祭品敬拜他們的神是常見的祭祀。
在墨西哥的歐洲拓荒者們不斷抨擊阿茲特克和瑪雅印第安人的人體獻祭陋習,即使是被看作殘酷無情的西班牙征服者,他們見到阿茲特克和瑪雅印第安人的異教祭司時,也被嚇得魂不附體。其中這位西班牙征服者的領袖將“結束用人獻祭、不公義、偶像崇拜”作為自己的使命,這是傳揚生命神聖這一基督教教義的又一步,這次是基督教登入新世界。

倡導愛和自由

反對性混亂和同性戀
在羅馬社會開始出現基督徒之前和其間,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及其混亂,極其敗壞。性道德的崩潰始於布匿戰爭結束的公元前146年,到主後第1、2世紀時,純潔的性事以及婚姻的忠貞不渝,基本上消失。通姦、私通、低級下流的勾當等行為較為普遍,這些性行為都毫無廉恥地繪製在家什上,如油燈、碗、杯、盆等等。
基督徒帶著全然不同的性道德觀與生活方式走進了這個墮落淫蕩的環境,他們的性道德觀與生活方式就是堅持認為夫妻以外的性行為是犯罪,違背了上帝的十誡中“不可姦淫”這條誡命。對於基督徒來說,夫妻之間的性事是相愛和相互尊重的一種表達,而不是自私的欲望滿足。
希臘人的同性戀行為遠近聞名,基本上是雞姦或戀童癖,即一個成年男子與一通常在12歲到16歲之間的男孩發生性關係,這種墮落的行為在羅馬人中同樣存在。與異性間的性敗壞一樣,同性間的性墮落不僅限於羅馬的大眾,羅馬的上層人士也不例外,許多羅馬皇帝都有戀童癖。不管是對男童的貪戀,還是對各色女人的欲望,羅馬大眾和帝王們的良心都剛硬如石頭,羅馬人崇拜的異教神明沒有樹立崇高的道德標準,他們也不求懊悔或懺悔。
今天,戀童癖被視為違法,是基督教影響的結果,如果基督教沒有進入雞姦流行且被廣為接受的希臘羅馬異教文化中,恐怕也不會有反對兒童性騷擾的法律出現。如果基督教的價值觀和影響繼續衰退,對雞姦的抵抗也會減弱和衰退。所幸的是,基督教對希臘羅馬人行雞姦或戀童癖的反對,至今仍在影響著我們,不管是在美國,還是在其他文明國家,公眾對於兒童性騷擾都懷著鮮明的厭惡態度。
提升婦女地位
古希臘雅典是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婦女的地位極為低下,對婦女的歧視始於女孩呱呱墜地之時。自由民的男孩可以送到學堂,教他們學文化,學習詩歌、音樂、體操,然而女孩根本不能上學,並且女人從小至死都不得在公開場合講話。除此之外,對於雅典的婦女,從她們還是孩提時起,她們的生活就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社會價值。例如,在雅典,女嬰遭殘殺遠遠多於男嬰,女童也是可以進行買賣。他們主張這樣的觀念:男人是女人聲望與地位穩固的主要來源,而女人則是一個經濟累贅與社會負擔。
基督賜予婦女自由與尊嚴
耶穌基督的出現,使希臘、羅馬婦女千百年來極其低下的地位受到了根本性的衝擊。有許多古老的、被認為理所當然的信條與做法明確規定婦女在社會地位、智力、精神等方面均為低下,耶穌基督通過言傳身教,批評了這些信條與做法,耶穌基督的言行把婦女的地位提到新的高度。
基督以其與婦女交往而引入的新型倫理道德對家庭生活產生了重要影響。聖保羅因為看到基督對男女一律平等對待,因此要求丈夫愛自己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他也告訴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這種教導直接與羅馬的家庭尊卑次序相矛盾。隨著家長制的廢除,作為其文化附屬的夫權與父權也隨之消逝,未經父親首肯的婚姻的合法性開始得到承認。與此同時,婦女也基本上獲得了與男人同等的權利來治理財產,她們不再被強迫屈從於監護人了,也得到了以前僅屬男人的對子女的監護權。
基督教對中國婦女的影響
中國是印度的東鄰,女孩通常在五歲左右就要把腳裹起來,這一習俗存在了至少一千年。一根幾英寸寬的長布條把雙腳緊緊地裹起來,使每隻腳上的四個小腳趾向下折曲,抵住腳底的肉,及時地阻止腳趾長大。慢慢地,腳後跟被迫向下,腳背隆起,這樣,腳看上去像一個握緊的拳頭。裹足常常引起嚴重後果,裹足期間,肉常常腐爛,腳底大面積壞死,有時候腳趾會一個個掉下來,從而導致截肢甚至是死亡。
如此殘酷的習俗能夠得以存在的主要原因就是取悅男人,女人的腳成了弓形,女人用腳尖行走,飄忽搖曳,極富誘惑力,巨大的社會壓力迫使人們遵守這一殘酷的文化習俗,不惜以犧牲年輕的、無助的女孩為代價。儘管裹足流行了很長時間,但正是在基督教的影響之下,最終於1912年使中國政府廢除了這個泯滅人性的習俗。
取消一夫多妻
神聖婚姻制度在《創世紀》2:24中有文為據:“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正如斯托特(Stott)所說,這意味著婚姻是:(1)排他的;(2)公眾承認的;(3)永久的;(4)通常以性交來完成。以《創世紀》2:24為據,斯托特給出聖經對婚姻的如下界定:“婚姻是由上帝規定的男女之間獨有的異性戀盟約,始於離開父母的公開儀式,通過兩性結合來形成,由此構成永恆的相互支持的伴侶關係,通常由孩子的誕生得以圓滿。”
基督徒認為,性行為不是欲望的任意放縱,不能不分對象來滿足欲望,也不能從人家裡的各種工藝品上繪畫的色情圖像來獲得間接的性滿足。對於基督教來說,性行為只屬於在婚姻關係中的夫妻。保羅的描述應當成為性行為的標準:“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上帝將亞當和夏娃帶到一起,從而設立了婚姻,那時婚姻是神聖的,基督徒對婚姻和性的看法賦予了婚姻以榮耀和尊嚴。
基督教婚姻倫理對中國社會的影響
基督教理念在中國的傳播,首先歸功於西方前來中國傳教的傳教士。伴隨著海上航線的開闢,最早自唐朝開始,即有西方傳教士進入中國。而在明末清初時期,傳教士入華進入了第一個高峰時期,而此時最有名的傳教士,當屬義大利的傳教士--利瑪竇。利瑪竇在中國國內積極傳教,除廣收信徒之外,還撰寫多本有關基督教義的書籍用以教化民眾。傳教士在活躍的活動中傳播基督教教義的同時,也帶來了西方一夫一妻、夫妻平等、婚姻自由的理念,衝擊著中國傳統的“男尊女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俗觀念,對中國婚姻關係的變革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其次,開小堂招收女信徒,興辦學校招收女學生,用以宣傳男女平等之思想,提高女性地位。在這樣的環境下,傳教士們宣傳教義,將一夫一妻的婚姻理念傳入中國女子的思想之中,開闊了女子們的視野,這也為後來新思想湧入中國時,女子們追求自身平等地位和社會價值埋下種子。同時,教會還開辦學校,招收女學生,學習西方先進的科學、地理、法律、文化等,激發女學生對新思想和科學的追求。
再次,傳教士通過發行出版圖書刊物及發放傳單等方式積極宣傳“一夫一妻制”。在傳教士們的傳單當中,通常以比較簡單易懂的語言告知人們遵守基督教義中的“十誡”,而其中之一就是不與和自己妻子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發生性關係,這就是最基本的基督教義的婚姻思想,告誡人們只可娶一名妻子,而不能再行納妾。
廢除奴隸制度
奴隸制度的廢除以及種族隔離的拋棄,兩者均在最初的基督教教義中找到根源。正如偉大的歷史學家威爾·杜蘭特所表示的,基督教不是隔絕的宗教:“它本身開放,對所有個人、階級和民族沒有限制;不像猶太教只局限於一個民族,也不像希臘和羅馬的官方崇拜只局限於一個城邦的自由民。”基督徒接納奴隸成為教會成員並常在他們力所能及之處釋放奴隸。奴隸定期與非奴隸的基督徒相遇在同一座祭壇前分領聖餐。平等地吸收和接納奴隸,並把一些人放在領導的位置。
因此,廢除奴隸制度的努力,不管是英國的威伯福斯還是美國的廢奴主義者,在基督教里都不是一個新的現象。無論是馬丁·路德·金的努力還是20世紀60年代廢除種族隔離的美國公民權利法,對基督教的道德觀來說也都不陌生。
平等、自由和公正
個人的自由和權力
基督徒的自由分為三個部分:首先,信徒的良心在尋求稱義的確據時,應當在律法之外尋求,完全棄絕律法上的義;其次,人的良心遵守律法,並不是因受律法的約束,而是因從律法的軛下得釋放,就甘心樂意地順服神的旨意,最後,至於外在“中性之物”,在神面前我們沒有任何信仰上的限制攔阻我們隨意使用它們。
法西斯主義等高度集權的政府體制強烈地憎惡個人自由,因為這一自由阻礙和阻止了獨裁、集權政府對公民意見表達和活動的控制。沒有個人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不管在經濟上、政治上還是在宗教領域。
基督教強調個人及個人自由的重要表明了每一個人在神眼裡都珍貴無比。從屬靈上講,神拯救的是個體而不是一個集團。審視個人自由的發展時,正如在人類生活的許多其他領域一樣,基督教的影響顯而易見。例如,耶穌非常強調個人的重要性,他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基督教從一開始就堅持把個人的價值置於突出的地位,基督教對個人的強調是自由與自由權的一個必要條件,這在《大憲章》、《人權請願書》、《人權法案》和《美國人權法案》里都有所體現。
人人平等
聖經和基督教對平等的理解僅僅基於人人在上帝面前屬靈上平等這一點上。早期基督教平等的概念主要局限在教會成員之間屬靈上、團契上的互動。在男性和女性的關係、相互的扶持、團契和敬拜上,他們彼此平等對待。即使是奴隸也能平等地參加教會的儀式,如受洗、聖餐以及其他活動。平等概念後來得以被擴展,得到更廣泛的套用,特別是在政治生活領域中。
慈善事業
基督教的慈善事業從一開始就是自願性的,無論是照料病人和生命垂危的人,餵養窮苦人和饑寒交迫的人,還是營救嬰兒,早期基督徒所給予的援助和幫助,都是出於自覺自愿。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多處講述了耶穌對人的憐憫,尤其是對病人的特別憐憫。早期基督徒看到病人和要死的人時,也是如此,他們的憐憫是受博愛驅使的,他們知道耶穌基督對病人的憐憫慈愛,他們尋求聽從他的告誡。基督徒關愛弱者、病人、受壓迫者和垂死之人,對他們表現出極大的同情心,當他們面對各種致命的惡性傳染病時,毫不猶豫地幫助病人,往往獻出自己的生命。基督徒們認真地遵守耶穌基督的教導,探望關愛病人,不惜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
早期基督教文獻常常要求基督徒不僅僅關照寡婦、病人、殘疾人和窮人,同樣也會去關心孤兒。基督徒關心孤兒源於聖經的教導,即每個人在上帝的眼裡都被看為至寶。例如,舊約聖經(《出埃及記》、《詩篇》、《撒迦利亞書》)多次清楚地表明,無父的孤兒與寡婦一樣,應當受到尊重、保護和關愛。在公元313年基督教合法化以前,孤兒們被基督徒家庭領養。公元313年以後,基督徒辦起了孤兒院養育孤兒,嬰孩孤兒是在育嬰堂照看養育。這兩個機構標誌著孤兒院制度的正式建立,後來世界普遍實行,尤其是在西方世界。
教會慈幼事業對中國的影響
教會慈幼事業包括育嬰堂、孤兒院、盲童學校、聾啞學校等慈幼機構,是教會慈善事業的另一類形式。其目的與其他類型的慈善事業一樣,是要博取中國人民的好感,發展教會勢力,以推行帝國主義的文化侵略政策。教會慈幼事業的大宗是舉辦育嬰堂和孤兒院,天主教傳教士要比基督教傳教士更加注重開設這種機構。對於傳教士在華辦理的慈幼機關,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數字,屬於法國系統的天主教辦的較大育嬰堂或孤兒院主要分布在上海、天津、南昌、青島、武漢、重慶、貴陽、長沙、廣州等地。例如,上海一地由法國天主教傳教士辦理的慈幼機關,有土山灣孤兒院、聖母育嬰堂和一所聾啞學堂,其中以土山灣孤兒院開設最早,1855年即由耶穌會傳教士設立,1864年確定收容六至十歲孤兒入院。規模較大的是聖母院育嬰堂,據累計,到1935年該堂已收容過嬰兒一萬七千餘名。屬於英國系統的天主教會所辦慈幼機關,據1934年的統計僅有三處,地點在漢陽、建昌(江西)和威海(山東),收容孤兒一百餘名。屬於美國系統的天主教會僅在武昌有一所聾啞學校。
基督教傳教士所開辦的慈幼機關遠比天主教少,據1935年的不完全的統計,屬於英國系統的基督教會辦理的慈幼機關,主要分布在太原、長沙、保寧(四川)、新安(河南)和宜昌一帶。另外在漢口、北京和福州幾處地方開設了盲童學校,其中以福州的盲童學校規模較大,招收近百名女盲童入學。所有這些慈幼機關的規模都很小,一般僅有數十名孤兒。屬於美國系統基督教會辦理的慈幼機關則分布在廣州、上海、寧波、福州、武昌、長沙、興化和煙臺等地,規模都很小,其活動方式和天主教班的慈幼機關基本相同。例如,在寧波的伯特利孤兒院,孩子入院後就必須受該院傳教士的支配,除了接受宗教灌輸外,全部要參加無償勞動,十歲以下要糊火柴匣和編制魚網,十歲以上要刮麻、打麻帽和編制毛線,後來又發展一種出口生意編結金絲草帽。

健康貢獻

基督教貢獻
基督教徒把醫學視為行善,促進了最早的基督教醫院和隨之而來的醫療護理的產生。受基督的影響,從過去促使其門徒建造醫院和發展醫療護理,到現在蔓延開來,滲入到世界各地。可以說現代醫療體系和健康系統都源於基督教會與基督徒們一直以來的努力和貢獻。尤其是絕大部分開發中國家的公共衛生系統的建立離不開傳教士們的奉獻。如1948年中國的10大醫院有9家是由教會發起建立的。今天影響最大的世界衛生組織的前身就是基督徒企業家洛克菲勒發起的洛克菲勒基金會醫學部。
傳教士在中國舉辦醫療事業在客觀上曾把西方的醫術和西藥以及近代醫院制度、醫學教育(包括護理教育)傳入了中國。在1846年跟隨美國教師布朗到美國留學的學生之一黃寬在美國高中畢業後即前赴蘇格蘭,他考進了愛丁堡大學醫科學習七年西醫,於1857年回到廣州在博濟醫院行醫,成為中國第一代西醫。從1862年起,黃寬參與了該院培養中國學生學習西醫的教學工作。1866年起,該院成立了南華醫學校,成為最早有系統培養西醫的教會醫學校。1899年由加拿大長老會在廣州開設了夏葛醫學院。進入二十世紀後,在華主要教會大學都先後設定醫學院,多數教會醫院都附設護士學校,中國大部分西醫人才都出自教會醫學院校。

教育貢獻

基督教十分重視教育,早期基督教在教育方面的貢獻,是對來自不同社會階層和種族背景的人都一視同仁,男女平等接受教育。中世紀的教育主要在宗教或政治層面,重視教會領袖與神職人員的訓練超過普通個人;而文藝復興時期,逐漸將焦點由僧侶轉移到世俗人上,但多為上層社會子弟和社會菁英。世紀的新教改革,也間接促成了普世教育和具有初級、中級、大學的學校系統的發展。中國在建國前有許多學校是由基督教或天主教會創辦,其中部分大學可以說是當時的世界級大學,中國教會大學儘管一般規模不大,但大多辦得有自己的特色,特別是在農學、醫學、女子高等教育方面具有領先地位與較大貢獻。
基督教貢獻
19世紀晚期,天主教和新教開始在中國創辦一些高等教育機構, 到了上世紀20年代之後已蔚為大觀,教會大學已經遍布華東、華北、華南、西南各地。
教會學校有鮮明的西方宗教文化特點,但同時在中國文化傳播與研究中,也成績斐然。當時的很多教會學校,不僅教授數、理、化之類的新式科學課程,也有限的講授中國傳統文化,包括《三字經》、《千字文》、《 百家姓》、《四書》、《五經》等。
教會大學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場所,不少教會大學負責人都主張教會大學通過吸收中西文化之精華, 使之具備明顯的文化傳播功能。哈佛燕京學社舉世聞名,許多著名的中國學者都曾在該機構進行歷史典籍和文物考古方面的研究, 至今它在美國仍是國際漢學研究的一流機構。抗戰期間, 華西協和大學和內遷成都的燕京大學、金陵大學、齊魯大學、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的知名學者共同發起成立了東西文化學社。其簡章規定“本社聯絡國內外學者, 以客觀的批判精神, 檢討東西文化之價值, 並直接交換思想, 共同努力與文化之交融及新文化之建設為宗旨”。學社成立之後,組織了很多活動與研究,進行了廣泛的中西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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