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

《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新的特殊教育課程體系的要求而設定。該實驗方案包括培養目標、課程設定的原則、課程設定等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
  • 文號:教基〔2007〕1號
  • 性質:實驗方案
  • 發布時間:二○○七年二月二日
簡介,培養目標,課程設定的原則,課程設定,

簡介

教育部關於印發《盲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聾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和《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的通知
教基〔200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我部修訂了《全日制盲校課程計畫(試行)》、《全日制聾校課程計畫(試行)》、《全日制弱智學校(班)課程計畫(徵求意見稿)》,並更名為《盲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聾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和《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各盲、聾、培智學校應根據新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我們將以新的課程設定實驗方案為依據,組織力量研製盲、聾、培智學校課程標準及據新標準編寫新的教材。發行和使用時間另行通知。
二○○七年二月二日
培智學校課程設定實驗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新的特殊教育課程體系的要求,設定培智學校課程。課程設定應體現先進的特殊教育思想,符合特殊教育的基本規律和特點,遵循智力殘疾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為智力殘疾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培養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體現社會文明進步要求,使智力殘疾學生具有初步的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精神;具有初步的社會公德意識和法制觀念;具有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具有基本的文化科學知識和適應生活、社會以及自我服務的技能;養成健康的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成為適應社會發展的公民。

課程設定的原則

1.一般性與選擇性相結合
在課程設定方案中,尊重智力殘疾學生的教育需求,通過一般性課程來滿足其生理、心理和社會發展的需求,最大限度地開發他們的潛能;同時,通過選擇性課程來滿足學生的個別化需求,促進他們多方面的發展。
2.分科課程與綜合課程相結合
在課程組織形式上,分為分科課程和綜合課程,力求既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和認識理解事物的普遍特點,較全面滿足學生的一般性需求;又促進學生對知識的整體理解和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鼓勵學生學以致用,把所學知識運用到解決實際生活問題的實踐中。
3.生活適應與潛能開發相結合
在課程功能上,強調學生積極生活態度的養成,注重對學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培養與訓練,關注學生潛能的開發,培養學生的個人才能。
4.教育與康復相結合
在課程特色上,針對學生智力殘疾的成因,以及運動技能障礙、精細動作能力缺陷,言語和語言障礙、注意力缺陷和情緒障礙,課程注意吸收現代醫學和康復技術的新成果,融入物理治療、言語治療、心理諮詢和輔導、職業康復和社會康復等相關專業的知識,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5.傳承借鑑與發展創新相結合
在課程開發上,繼承我國特殊教育取得的成功經驗,借鑑國內外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先進理論和成功實踐,結合智力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實際,通過探索、總結、發展和創造,不斷調整、修改和完善課程,使課程更適合智力殘疾學生的需要和發展。
6.規定性與自主性相結合
在課程實施中,各地在使用國家課程方案時,可根據當地的社會、文化、經濟背景,社區生活環境以及學生在這些環境中的特殊需求,開發校本課程,體現課程的多樣性。

課程設定

課程設定的有關說明:
1.本課程方案(簡稱“方案”下同)立足於智力殘疾學生的發展需求,根據課程設定的原則,注重以生活為核心的思路,整體設計九年一貫的培智學校課程體系。方案充分考慮了智力殘疾學生的需求和特點,構建了由一般性課程和選擇性課程兩部分組成的培智學校課程體系。一般性課程體現對學生素質的最基本要求,著眼於學生適應生活、適應社會的基本需求,約占課程比例的70%~80%;選擇性課程著眼於學生個別化發展需要,注重學生潛能開發、缺陷補償(身心康復),強調給學生提供高質量的相關服務,體現學生髮展差異的彈性要求,約占課程比例的30%~20%。兩類課程的比例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2.一般性課程為必修課,設定以下七類科目:
1) 生活語文——著眼於學生的生活需要,以生活為核心組織課程內容,使學生掌握與其生活緊密相關的語文基礎知識和 技能,具有初步的聽、說、讀、寫能力;針對智力殘疾學生的語言特點,加強聽說能力的訓練,把傳授知識與補償缺陷有機結合,使學生具有基本的生活和社會交往能力,形成良好的公民素質和文明的行為習慣,為其自理生活和適應社會打下基礎。
2) 生活數學——以幫助學生形成和掌握與生活相關的簡單的數的概念、數的運算、時空認識、以及數的運用,學習運用簡單的運算工具等為課程內容。培養學生具有初步的計算技能、初步的思維能力和套用數學解決日常生活中一些簡單問題的能力。
3)生活適應——以提高學生的生活能力為目的,以學生當前及未來生活中的各種生活常識、技能、經驗為課程內容。培養學生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簡單家務勞動能力、自我保護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使之儘可能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公民。
4)勞動技能——以培養學生簡單的勞動技能為主,對學生進行職前勞動的知識和技能教育。通過勞動技能的訓練,使學生掌握一定的勞動知識與技能,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具備一定的社會適應和職業適應能力。
5)唱遊與律動——課程將音樂律動與舞蹈、遊戲相結合。通過音樂教動作協調能力,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
6) 繪畫與手工——通過繪畫和手工技能的教學和訓練,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視覺、觀察、繪畫、手工製作能力,發展學生的審美情趣,提高其審美能力。
7)運動與保健——以提高學生的運動能力,增強學生身體素質為主。通過體育運動,提高學生的大肌肉群活動能力、反應能力和協調平衡能力,刺激大腦肌能的發展。提高安全意識和運動中的自我保護能力。學習基礎的衛生保健、維護健康、防治疾病的知識和方法,培養積極鍛鍊身體的習慣和良好的衛生習慣,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3.選擇性課程是學校根據當地的區域環境、學校特點、學生的潛能開發需要而設計的可供學生選擇的課程,有五類科目,課時可彈性安排。
1)信息技術——以學習簡單的通訊工具運用、計算機操作、網際網路運用以及其他現代信息技術套用為主。幫助學生運用信息技術更好地適應生活和社會發展,提高生活質量。一般在高年級設定。
2)康復訓練——根據學生生理和心理的發展需求,以及在運動、感覺、認知、言語、思維、心靈和個性等方面的主要缺陷,結合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制定,有針對性地進行各種康復訓練、治療、諮詢和輔導。課程力求使學生的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復,受損器官和組織的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3)第二語言——在學生已有語言的基礎上,根據當地的特點和學生的具體情況可選擇學習第二語言,如:地方語言、民族語言、國語以及簡單的外語等;對不能使用語言的學生也可以採用其它非語言的溝通方式或溝通輔具。
4)藝術休閒——通過程度適宜的音樂、舞蹈、美術、工藝等多種藝術活動,使學生嘗試學會感受美和表現美,豐富、愉悅學生的精神生活;學習若干種簡單的休閒方式,陶冶學生的生活情趣和生活品味,提高智力殘疾學生的生活質量。
5)校本課程——學校可根據地域特徵、社會環境、經濟文化發展的特點,以及學生實際生活需要,設定和開發的具有本校特點的課程。課程的開設應當充分利用和挖掘學校與地方的課程資源。
4.每學年上課時間為35周,社會實踐時間活動為2周,機動安排時間為2周(用於遠足、參觀、運動會、藝術節等)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自行安排。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為13周。
1~6年級每周總課時量不超過30節,7~9年級每周總課時量不超過32節。
5.每節課上課時間一般為35分鐘,可根據學生的年齡、智力殘疾程度和課程的性質進行適當調整。
6.每天安排15分鐘晨會,進行專題教育活動;每天安排30~40分鐘眼保健操、廣播操和體育鍛鍊活動時間,保證學生每天有不少於一小時的課外活動時間。每周安排2課時班隊活動或綜合實踐活動(建議低年級安排綜合實踐活動,高年級安排班隊活動),高年級可安排2課時課外興趣活動。
7.學校應全面推進個別化教育,為每個智力殘疾學生制訂和實施個別化教育計畫。應將課堂教學與個別教育訓練相結合,針對學生的個體需要安排一定時間的個別訓練,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補救教學,滿足不同學生的發展需求。
8.課程評價
⑴ 構建多元化的課程評價體系
建立多元化、科學的課程評價體系,發揮評價的診斷、激勵、導向功能,採用多樣化的評價方法,促進學生、教師、學校在不同層面的發展。
⑵ 評價應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評價的內容要有助於智力殘疾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應根據培養目標與學生的實際情況,整體設計社會性與情感、認知、語言、自理和運動等多方面的評價內容,全面反映學生的學習經歷和成長軌跡。
⑶ 評價應促進課程建設與發展
評價應促進學校高質量實施課程。學校課程計畫及其可行性,課程安排的適切性,課程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科學性,以及學校特色課程開發的針對性等都應成為學校課程評價的重要內容。
⑷ 建立學校、家長和社會共同參與的評價制度。
學校應積極收集各方面對課程實施的意見與建議,提高教師、家長參與課程實施與管理的積極性,促進學校評價與社會評價有機結合。要積極宣傳培智學校課程改革,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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