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稅制

埃及稅制

阿拉伯埃及共和國實行的以所得稅和消費稅為主體的複合稅制。埃及稅收中央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其他為非稅收入。埃及開徵的主要稅種有:公司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關稅社會保險稅印花稅、贈與及繼承稅、不動產稅、土地稅、登記費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埃及稅制
  • 所屬:複合稅制
  • 主要稅種:公司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等
  • 實行國家:阿拉伯埃及共和國
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其他主要稅種,銷售稅,印花稅,社會保障稅,土地稅,關稅,主要稅收優惠,免徵公司所得稅的項目,免稅單位,

公司所得稅

(1)納稅人
在埃及從事經營的公司和分支機構。居民公司的認定實行註冊地原則和管理中心原則雙重標準。
(2)徵稅對象、稅率
居民公司就其來源於全世界所得納稅,而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和在埃及境內的經營單位只就其來源於埃及境內的所得納稅。
2005年6月通過的新稅收法案(2005/91號)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公司所得稅一般稅率由原來的40%降至20%。
但是,下列公司適用特別稅率徵稅:
①蘇伊士運河公司按40%的稅率納稅;
②石油開採和生產公司仍按照40.55%的稅率納稅;
③埃及石油局按照40%的稅率納稅;
④埃及中央銀行稅率為40%。
(3)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公司所得稅按照公司每一年度的營業淨所得徵收,必要的成本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
此外,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項目允許在稅前扣除:
①貸款利息支出,但支付給免稅單位的和超過中央銀行規定利率二倍以上的利息支出不能扣除;
②折舊;
③已納稅金(所得稅除外);
④對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捐贈支出,其數額不超過年淨所得10%的部分;
⑤工傷保險費支出,不超過3000埃鎊;
⑥根據契約規定所支付的財務罰款,但納稅人承擔的其他罰金不能扣除;
⑦僱主的社會保障支出
⑧僱主的不超過工薪總額的20%的養老金和儲蓄基金支出。
此外,企業提取的各種準備金不能稅前扣除,企業的虧損部分可以稅前抵扣,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向後結轉5年。
利息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由支付方在支付時按照20%的稅率扣繳預提稅,但是不允許有任何扣除;貸款期限超過3年的長期貸款的利息免徵預提稅。
股息所得不徵稅,股息分配也不征預提稅。

個人所得稅

2005年所得稅制改革,從2005年7月1日起實施新的工薪所得稅制。
⑴納稅人
埃及居民個人只就其來自在於埃及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下列所得為來自於埃及境內的所得:在埃及工作的個人取得的所得,不論其收入的支付地是否在埃及境內;由埃及居民僱主支付的所得,而不論其工作是否是在埃及境內完成。
在任何一個日曆年度在埃及境內工作的時間超過183天的,或者在埃及有主要住所的個人為埃及居民納稅人。
⑵徵稅對象、稅率
學費、長期生活費等有關配偶、子女的支出的報銷收入,海外津貼、崗位津貼等應計入應稅所得。
不論是居民還是非居民,處置埃及境內的不動產實現的資本利得應徵稅,但證券利得不徵稅;而來自埃及境內銀行的利息收入,只限於居民不徵稅。
2005年7月1日起工資和薪金所得按照下列稅率徵收: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 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0埃鎊的部分0%
2 超過5000埃鎊至20000埃鎊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0埃鎊至40000埃鎊的部分 15%
4 超過40000埃鎊的部分20%
非居民個人統一按10%稅率徵稅。
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新所得稅法取消了按是否已婚、是否有子女規定不同免徵額的做法,而統一規定年免稅額為4000埃鎊。此外,下列所得免稅:
——解職費;
——放棄休假取得的補貼;
——工作餐;
——班車或對等的交通補貼;
——醫療補貼;
——工作服和必要的上班工具;
——僱主為雇員上班而提供的住宿;
——雇員的利潤分享;
——雇員的特別保險基金繳款;
——納稅人及其配偶、子女的人壽、醫療保險費,但不超過下列兩者中的較高者:3000埃鎊或者淨所得的15%;
——對支付給海外工作的職員的費用,除工資和補貼應計納工薪所得稅外,其他的不徵稅,但也不能在公司所得稅前扣除;
——如稅率表中所示,每個納稅人應稅所得的前5000埃鎊免稅。

其他主要稅種

銷售稅

銷售稅適用於所有國內和進口的非免稅商品和勞務。
銷售稅按照商品的價值計征。國內產品以正常條件下的公開市場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進口商品以關稅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商品進口和銷售的稅率一般為10%,提供勞務稅率在5%至10%之間。有些商品(如植物油、水泥、鋼筋等)按照噸或者公斤從量定額計征。

印花稅

公司設立、契約簽訂、各種銀行交易和其他交易、許可證、保險單、租約、獎券、可以轉讓證券和其他各種票據,都應當繳納印花稅。印花稅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定額印花稅,對憑證徵收,而不論其涉及的價值多少,如一般契約按1埃鎊/份貼花;二是比例印花稅,實行從價定率徵收,如貸款協定按貸款額的0.8%徵收,而債權的轉讓則按債權金額的0.6%徵收。

社會保障稅

僱主應當在每月終了時向社會保險與社會事務部繳納社會保障稅,包括養老、傷殘和死亡保險,工傷保險, 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
養老、傷殘和死亡保險稅率為:僱主負擔基本工資的26%,變動工資的24%;雇員負擔基本工資的14%,變動工資的11%。
基本工資從1998年7月起定為每月525埃鎊;變動工資是指超過規定上限部分的工資,從1998年3月起,規定上限為每月500埃鎊。
對於包括生病和產婦的醫療保險稅率為:僱主負擔工資和薪金的4%(對職工提供現金和醫療福利的僱主可以降至3%);雇員負擔工資和薪金的1%。
工傷保險全部由僱主繳納,稅率為工資和薪金的3%。如果僱主對職工提供臨時傷殘福利的,則可以降至2%。
失業保險也全部由僱主繳納,稅率工資的2%。
此外,對手工藝人和工頭雇用的契約工作了特殊規定。工頭應當按照所有工資和28%的稅率繳納社會保障稅,其中按18%稅率計算的部分由工頭直接負擔。
在埃及就業的外國雇員,一般不納入社會保障計畫。但是下列情況例外:一是與埃及簽訂有稅收協定,規定雙方互相為對方公民提供社會保障的;二是外國雇員的就業契約超過一年的。

土地稅

按照土地及其建築物的年租金價值徵收,稅率一般為30%,在開羅和亞歷山大市稅率為32%。

關稅

實行布魯塞爾稅則分類目錄,一般按到岸價格依率計征。對公用部門進口的機械與設備、進入免稅區貨物、按投資法批准的項目所需貨物,以及外交人員用品等的進口均予免徵關稅。

主要稅收優惠

根據新所得稅法的規定,原投資法(1997年9號)制定的許多鼓勵投資的優惠措施都被取消,原優惠措施沒有執行到期的可以繼續執行到原規定期限。不過,新法也保留或規定了一些優惠措施;

免徵公司所得稅的項目

⑴埃及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和所有債券實現的收益;
⑵個人投資於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聯營企業等實現的股息收入
⑶投資基金髮行的投資證券的股息收入
⑷埃及各銀行支付的各種存款收益;
⑸土地改造和種植公司實現的利潤10年內免稅;
⑹牧場、家禽飼養工程、養蜂和漁場,實現的利潤10年內免稅;
財政部門運用社會發展基金建設的新項目實現的利潤5年內免稅;
⑻政府從境外取得的貸款所支付的利息;
⑼購買埃及中央銀行發行的證券實現的利息收入
⑽撰寫、翻譯有關宗教、科學、文化和文學方面的書籍、文章所取得的收入;
⑾在大學、科研機構等的教職人員的稿費收入;
⑿雕塑藝術協會成員的製作藝術作品所取得的收入;
⒀自由職業者註冊成為其專業領域的工會組織的成員的,3年內免稅。

免稅單位

下列單位免徵所得稅:
⑴政府機關;
⑵非營利的教育單位;
⑶根據2002年8號法律設立的非政府組織;
⑷從事社會、科學、體育和文化活動的非營利性企業;
⑸根據1975年54號法律設立的私人保險基金實現的利潤;
⑹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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