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徑定理

垂徑定理

垂徑定理是數學幾何(圓)中的一個定理,它的通俗的表達是:垂直於弦的直徑平分弦且平分這條弦所對的兩條弧。數學表達為:如圖,直徑DC垂直於弦AB,則AE=EB,弧AD等於弧BD(包括優弧與劣弧),半圓CAD=半圓CBD。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垂徑定理
  • 外文名:Vertical theorem
  • 別稱:垂定
  • 表達式:無
  • 提出者歐幾里得(Ευκλειδης)
  • 提出時間:約前300年
  • 套用學科:數學
  • 適用領域範圍:幾何,解析幾何
  • 適用領域範圍:有圓的平面直角坐標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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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定義

垂直於的直徑平分這條弦,並且平分弦所對的兩條
一條直線,在下列5條中只要具備其中任意兩條作為條件,就可以推出其他三條結論。稱為知二得三(知二推三)。
  1. 平分弦所對的優弧
  2. 平分弦所對的劣弧(前兩條合起來就是:平分弦所對的兩條弧)
  3. 平分弦(不是直徑)
  4. 垂直於弦
  5. 過圓心

數學證明

如圖 ,在⊙O中,DC為直徑, AB是弦,AB⊥DC於點E,AB、CD交於E,求證:AE=BE,弧AC=弧BC,弧AD= 弧BD
證明圖示
連線OA、OB分別交⊙O於點A、點B
∵OA、OB是⊙O的半徑
∴OA=OB
∴△OAB是等腰三角形
∵AB⊥DC
∴AE=BE,∠AOE=∠BOE(等腰三角形三線合一
∴弧AD=弧BD,∠AOC=∠BOC
∴弧AC=弧BC
垂徑定理圖示垂徑定理圖示

推導定理

推論一:平分弦(非直徑)的直徑垂直於這條弦,並且平分這條弦所對的兩段弧。
原本命題,其中CD垂直於直線AB原本命題,其中CD垂直於直線AB
幾何語言:∵DC是直徑,AE=EB
∴直徑DC垂直於弦AB,劣弧AD等於劣弧BD,優弧ACO=優弧BCO
推論二:弦的垂直平分線經過圓心,並且平分這條弦所對的弧。
幾何語言:∵DC垂直AB,AE=EB
∴DC是圓的直徑,劣弧AD等於劣弧BD,優弧ACO=優弧BCO
推論三:平分弦所對的一條弧的直徑垂直平分這條弦,並且平分這條弦所對的另一條弧。
推論四:在同圓或者等圓中,兩條平行弦所夾的弧相等。

定理簡史

歐幾里得古希臘數學家 希臘文:Ευκλειδης. ,公元前330年~公元前275年,)幾何原本第I卷中的第12個命題實際即為垂徑定理,這可能是最早的有關於垂徑定理的記載。

定理意義

垂徑定理是的重要性質之一,它是證明圓內線段相等、垂直關係的重要依據,也為圓中的計算、證明和作圖提供了依據、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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