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準字號

國藥準字號

“國藥準字”是藥品生產單位在生產新藥前,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格審批後,取得的藥品生產批准文號,相當於人的身份證。其格式為:國藥準字+1位字母+8位數字,其中化學藥品使用的字母為“H”,中藥使用的字母為“Z”等等。只有獲得此批准文號,藥品才可以生產、銷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藥準字號
  • 時間:1999年
  • 國家:中國
  • 領域:藥品
由於歷史原因,以前省級藥品主管部門有權對藥品進行審批,一些藥品使用的是地方批准文號,如“京衛藥準字”、“滬衛藥準字”等。這些藥品都是根據各省、直轄市的地方藥品標準審批的,不利於國家對藥品的統一管理。
為了保證臨床用藥安全,1999年以後,國家將過去的地方藥品標準,提升為國家藥品標準,對“X(省)衛藥準字”的格式的藥品進行清理整頓,對符合國家標準的藥品核發“國藥準字”的批准文號,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藥品予以淘汰,同時將新藥審批的許可權劃歸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在現行《藥品管理法》中規定,生產藥品“需要經過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藥品批准文號”。所以,現在如果我們在市場上發現“X衛藥準字”等非“國藥準字”批准文號的藥品,因為已經過了國家藥監局規定的有效期,均可視為假藥。百姓們在買藥時,一定要仔細看好批准文號。無批准文號,或批准文號有問題的藥品,不要購買,以免買到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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