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所得稅征納審計

國營企業所得稅征納審計是對獨立經濟核算的國營企業,就其應稅所得額(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

其主要內容:(1)各種計算所得的收入是否列計收入,有無隱匿、轉移收入的問題;(2)生產費用或流通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是否合理,產品成本或營業成本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擴大費用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情況; (3)材料成本差異或進銷差價的核算是否正確,有無以多轉或少轉差異的手段,來調節本期利潤的情況; (4)從利潤總額中扣除的項目,是否符合規定的範圍和條件,有無多扣項目及金額而減少利潤總額的問題; (5)應稅所得額的計算是否真實、正確,有無將應在各項專用基金、專用撥款和專項經費列支的工資、獎金、罰款、繳納的建築稅等,計入成本費用或營業外支出的情況; (6)在產品成本的計算是否真實、正確,有無人為地多計或少計在產品成本,以調節本期產成品成本的情況;(7)減免的產品稅,增值稅是否按規定征納了所得稅,有無漏征的情況; (8)應納所得稅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錯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問題等。見集體企業所得稅征納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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