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89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89號》是2007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通知。

檔案信息,檔案內容,

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2007-12-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檔案內容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89號
關於防止蘇丹立夫特山谷熱傳入我國的公告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蘇丹暴發立夫特山谷熱疫情,至2007年11月21日,共報告立夫特山谷熱病例436例,其中161例死亡(病死率37%)。為防止立夫特山谷熱疫情傳入我國,保護前往蘇丹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蘇丹的人員,如有寒戰發熱、頭痛、肌肉痛等症狀的,入境時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加強對來自疫區人員體溫監測、醫學巡查、健康申報等工作,福建和廈門檢驗檢疫局要重點加強對來自蘇丹人員的體溫監測和醫學巡查等工作。對申報的或現場發現的立夫特山谷熱受染人和受染嫌疑人,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採取必要的醫學措施。
二、來自蘇丹的交通工具和貨櫃應經過有效的滅蚊處理,不得攜帶蚊蟲。檢驗檢疫機構對來自蘇丹的交通工具、貨櫃應當嚴格進行檢疫查驗,發現有蚊蟲的,立即進行滅蚊處理。同時要加強口岸衛生監督工作,採取有效的滅蚊措施,降低蚊蟲密度,防止傳播疾病。
三、準備前往蘇丹的人員,可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及其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諮詢有關信息,或登入國家質檢總局網站衛生檢疫與旅行健康專欄查詢相關信息。
四、立夫特山谷熱是人畜共患疾病,人主要是通過接觸死於立夫特山谷熱動物的血液、器官和組織而感染,其次為蚊子傳播。潛伏期約2至7天,症狀表現為突然發病,寒戰發熱、肌痛,尤其以背部、關節痛和頭痛明顯。病程後期可並發視網膜炎、腦炎。致死原因多為出血,特別是消化道出血。前往立夫特山谷熱病流行區旅行時必須注意防蚊、滅蚊,避免被蚊蟲叮咬,避免接觸感染動物或病畜屍體。一旦發現上述症狀,要立即就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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