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的通知在1999.03.02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的通知
  • 頒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頒布時間:1999.03.02
  • 實施時間:1999.07.0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適應近年來增值稅稅收政策的調整和征管工作的需要,在廣泛徵求各地意見的基礎上,本著便於納稅人履行納稅申報義務,有利於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資料使用管理的原則,國家稅務總局對現行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做了必要的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印發給你們,自1999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總局1995年印發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5〕196號)同時停止執行。各地在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向總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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