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的通知

發改辦價檢[2011]1050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的通知
  • 檔案號:發改辦價檢[2011]1050號
  • 發布者: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 時間:2011年5月21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月16日,我委發布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發改價檢[2011]548號),隨即印發了《關於貫徹實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檢[2011]658號)。《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從5月1日起已經施行,為了確保該項《規定》得到切實貫徹執行,各地要立即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行提醒告誡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組織本轄區內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學習解讀《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事先提醒告誡,防範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和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發生。
二、加強工作指導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指導,包括銷售商品房明碼標價應當標示的內容,申報價格和“一套一標”的辦法,採用標價牌、價目表、價格手冊或者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電腦查詢標示的注意事項等。深入細緻地引領、幫助房地產開發企業做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各項工作,讓消費者看得明白買得放心。
三、逐一進行檢查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近期要集中人力和時間,迅速組織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對本地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在銷售的商品房,實行拉網式排查,確保每個新開發的居民住宅小區、每個正對外公開發售的樓盤、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都檢查到位,無一遺漏,不留空白。
四、明確檢查重點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要重點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下列行為:
(一)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
(二)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三)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
(四)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預售房源;
(五)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
(六)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以標明的費用;
(七)違反公平、公開、自願選擇原則,單獨或者串通其他部門、中介機構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
(八)虛假折扣、虛假優惠,或者利用虛假信息、模糊語言、容易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九)其他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五、工作方式方法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可以採取直接檢查、下查一級、交叉檢查,依靠民眾舉報提供線索、從售樓廣告尋找線索和主動檢查發現線索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集中統一行動與分散編組檢查相結合,約請新聞媒體全程跟蹤報導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確保專項檢查取得實效。
六、依法嚴厲處罰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依法嚴懲和公開曝光。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未實行“一套一標”,按《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每套處5000元罰款。構成價格欺詐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通過嚴厲懲處,切實保障《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貫徹執行。
各地貫徹《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取得的經驗和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價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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