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

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隸屬於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是從事可再生能源領域政策研究的機構,主要研究國內外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的途徑和措施,為政府部門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相應的產業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傳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商業化發展的信息,為國內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業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
  • 隸屬於: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
  • 從事:可再生能源領域政策研究的機構
  • 發展目標:加強相關政策研究工作
機構簡介,發展目標,研究領域,未來研究新領域,國際合作,

機構簡介

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隸屬於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是從事可再生能源領域政策研究的機構,主要研究國內外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的途徑和措施,為政府部門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相應的產業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傳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商業化發展的信息,為國內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業提供技術諮詢服務。目前,中心與國內相關政府部門和科研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研究關係;同時,與世界銀行、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國際能源機構(IEA)、亞行等國際機構建立了廣泛的交流與合作。中心現有科研人員9人,同時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國際、國內從事可再生能源技術和政策研究的專家學者作為客座研究人員或顧問參加中心的研究工作。

發展目標

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將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的指導下,加強相關政策研究工作,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法》的宣傳推廣和配套政策制定,加強與相關部委以及國內外科研單位的交流與合作,積極開展可再生能源產業培育和能力建設等活動,保證中心工作與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緊密結合,使中心成為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領域的中堅力量。

研究領域

中心的研究工作緊密圍繞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戰略需求展開,主要研究範圍是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和規劃,可再生能源立法及配套政策。主要研究領域有:
· 國家“十一五”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發展政策的攻關項目的研究
> 可再生能源產業化政策研究
> 風力發電裝備國產化政策研究
> 生物質能源利用技術的發展政策研究
> 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商業化推廣示範研究
> 城市生活固體廢棄物處理的產業政策研究等
·《可再生能源法》實施管理細則研究與起草
> 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制度管理辦法
> 可再生能源價格管理辦法
> 可再生能源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 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
· 農村能源、鄉鎮企業能源問題的研究
> 農村能源綜合規劃與建設的技術支持活動
> 鄉鎮企業節能與污染控制研究與示範工程實施
> 小城鎮供能系統的最佳化研究與工程示範
> 農村能源資料庫與信息系統的研究和開發等
· 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開發與推廣
> 太陽能光伏發電集中供電技術示範
> 高效太陽能熱利用技術的開發與商業化套用
> 風力發電資源評價
> 生物質發電技術諮詢服務

未來研究新領域

> 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支持平台
> 智慧型電網發展政策
> 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
> 可再生能源投融資政策
> 儲能技術發展政策

國際合作

中心與全球環境基金(GEF)、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世界銀行(WB)、亞洲開發銀行(ADB)、國際能源機構(IEA)等組織和機構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開展了多項合作項目。主要國際合作項目有:
1.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CRESP):
CRESP是中國政府與世界銀行及全球環境基金(GEF)合作開展的可再生能源政策開發和投資項目。旨在通過調查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狀況,借鑑已開發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經驗,研究和制定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在試點工作基礎上逐步實現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力規模化發展,為電力市場提供高效的商業化可再生能源電力。在CRESP項目的支持下,中心將對《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中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幫助政府逐步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法規和政策體系,開展宣傳推廣活動,跟蹤該法的實施效果,促進其全面實施。
2. 中—丹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RED):
RED是中國和丹麥兩國政府共同開發的可再生能源機構能力建設項目。項目的最終目標是建立中國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協助政府、服務社會,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使可再生能源占整個能源消費的比重顯著提高,實現社會環境友好型的可持續發展,與此同時達到溫室氣體減排的目的。中心主要承擔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1)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建設的可行性研究;(2)可再生能源國家戰略制定的系統性研究;(3)國家“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規劃研究;(4)加快培育中國新能源新興產業的激勵政策研究。
3. 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夥伴關係計畫(REEEP):
REEEP是世界可持續發展峰會(WSSD)的第二類合作關係,希望通過項目的方式與存在具體法律法規方面需求的國家,與存在融資和商業運作模式需求的開發性融資機構等,進行直接合作。通過對這些國家提供資助,降低它們發展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的風險,同時通過與開發機構合作,鼓勵商業化運作和融資模式的推廣,將更多的資金將引入這一新興的市場。
4. 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REDP):
REDP由中國政府與世界銀行合作實施,旨在運用全球環境基金(GEF)的贈款和世界銀行的貸款, 支持中國建設具有商業化前景的併網大型風力發電場和促進太陽能光伏系統的市場開發。項目總體目標:(1)擴大和開發中國可再生能源的套用領域,加快其產業化進程;(2)改善中國能源結構、減輕目前已經十分嚴峻的環境壓力;(3)開闢中國邊遠地區脫貧致富途徑, 解決電網不能覆蓋地區農牧民的用電問題, 以促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5.中國清潔發展機制(CDM)能力建設項目: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CDM)能力建設項目是由國家發改委負責實施,由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聯合國基金(UNF)、挪威政府和義大利政府資助的項目。此項目將在四個方面開展工作:(1)通過政策研究項目,研究和完善中國開展CDM的有關政策以及CDM項目審批程式;(2)通過培訓,使相關的機構具備實施CDM項目的能力,包括基準線的研究與核查;(3)通過示範項目,總結經驗,摸索出成本有效的實施CDM項目的程式和辦法;(4)通過建立網站和發行項目簡報,向企業和相關單位廣泛宣傳CDM這一新的融資和技術引進機制以及本項目的成果和CDM相關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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