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千人計畫”創新人才長期項目

簡介,申報條件,

簡介

國家“千人計畫”創新人才長期項目是國家“千人計畫”子項之一。

申報條件

要求申報人一般應當取得博士學位,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於教授職務或者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濟管理人才,年齡不超過55歲。引進時未全職在國內(來華)工作,或者在國內工作不超過1年。引進後須全職在國內工作3年以上。累計申報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其中,人文社科項目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重點引進智慧財產權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關係、外交學、心理學等專業的急需緊缺人才。對業績特別突出或者國家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專業職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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