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的批覆

原中央蘇區地跨贛閩粵,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創建的最大最重要的革命根據地,是人民共和國的搖籃和蘇區精神的主要發源地,為中國革命作出了重大貢獻和巨大犧牲。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 2012〕 21 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進一步細化實化各項政策措施,科學謀劃原中央蘇區及周邊地區振興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的批覆
  • 時間:2014
  • 地區:江西、福建、廣東省
  • 國家:中國
內容,相關解讀,

內容

一、原則同意《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1號)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著力承接沿海地區產業轉移,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著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發展的支撐能力;著力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著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生態保障能力;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努力走出一條欠發達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新路子,使原中央蘇區廣大人民早日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確保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
三、江西、福建、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實施意見和具體工作方案,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確保《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如期實現。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落實工作任務,加強協調指導和信息溝通,在政策實施、項目建設、資金投入、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五、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加快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對於探索革命老區扶貧攻堅新路子、推動實現跨越式發展、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有關方面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大力弘揚蘇區精神,堅定信心、密切協作,加大支持力度、奮力攻堅克難,狠抓《規劃》落實,不斷開創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新局面。
國務院
2014年3月11日

相關解讀

2014年3月,國務院以國函[2014]32號批覆了《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印發了《規劃》。《規劃》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1號)的精神,由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和江西、福建廣東三省共同編制的。為便於理解《規劃》內容,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司負責人對《規劃》進行了解讀。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是什麼?
2012年6月2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明確了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據《若干意見》)明確的“抓緊編制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進一步細化實化各項政策措施”的要求,以及經國務院批准同意的區域規劃審批計畫,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我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江西、福建、廣東三省開展了《規劃》編制工作。經反覆聽取各方面意見,起草形成了規劃稿,並於2014年1月初按程式上報國務院。3月11日,國務院正式批覆《規劃》。3月20日,我委正式印發《規劃》。
原中央蘇區地跨贛閩粵,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創建的最大最重要的革命根據地,是人民共和國的搖籃和蘇區精神的主要發源地,為中國革命作出了重大貢獻和巨大犧牲。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原中央蘇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由於歷史、自然等種種原因,原中央蘇區經濟社會發展仍然滯後。在尊重歷史的基礎上,著眼於區域整體發展需要,規劃以原中央蘇區為核心,統籌考慮有緊密聯繫的周邊縣(市、區)發展,規劃範圍包括江西、福建、廣東三省108個縣(市、區)。這一區域總面積21.8萬平方公里,2013年末總人口4748萬,地區生產總值14650億元。區域人均生產總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相當於全國平均水平的74%、79.6%,城鎮化水平落後全國8個百分點,有20多個縣(市)的農民人均純收入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60%,大多數縣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全國和本省平均水平,有一半的縣屬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級、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產業結構單一,民生問題突出,體制機制不活,對外開放程度不高。支持這一區域振興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編制《規劃》的基本考慮是什麼?
考慮到這一區域的發展基礎和現實需要,在《規劃》編制中著重把握了以下原則:
一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民生和貧困是該區域發展面臨的最緊迫問題,等不起、拖不得。《規劃》把解決民生和貧困問題擺在突出位置,用較大篇幅對發展社會事業、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加快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作出了整體安排和部署,力爭在較短時間內使這些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同時,《規劃》還從該區域的長遠發展出發,明確了該地區的空間布局和產業發展方向,規劃了一批重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項目,著力增強區域自我發展能力。
三是保護優先,合理開發。這一區域是是贛江、閩江、東江、撫河、信江、九龍江、汀江、梅江等重要河流的源頭地區,是我國南方重點林區和重要的生態屏障,生態地位十分突出。《規劃》堅持保護與開發並重,著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推進要素集約節約利用、產業集群聚集發展,努力實現該地區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
四是開放合作,改革創新。這一區域緊鄰東南沿海地區,具有擴大對外開放的先天優勢。《規劃》把加強區域合作、構築開放平台、提高對內對外開放水平作為振興發展的重要動力來源,把承接產業轉移、打造開放平台和強化與東部沿海地區的交流合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確要加快完善區域合作機制,建立內陸開放型經濟體系。同時,針對該地區體制機制不活的問題,《規劃》從非公經濟發展、金融、環保、城鎮化、集體林權等體制創新入手,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鼓勵先行先試,增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三、振興發展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規劃》從6個方面提出了區域振興發展的重點任務:一是做大做強特色農林產業,積極發展電子信息、機械製造、醫藥、新能源等產業,大力發展服務業,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二是加強鐵路、公路、機場、內河航道及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三是加大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力度,開展東江源、撫河源、贛江源、閩江源等生態補償試點,加強贛江、閩江等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提高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四是大力發展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做好就業工作,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加大扶貧開發力度。五是做大做強區域中心城市,促進縣域加快發展,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六是完善產業分工協作體系,加強跨省重大基礎設施的統籌規劃、協同建設,強化與珠三角、廈漳泉、長三角等沿海地區的經貿聯繫。同時,強調要促進與周邊的湖南、閩東、浙東原蘇區聯動發展。
四、《規劃》在哪些方面明確了相關政策?
《若干意見》從財稅、金融、產業、投資、國土、生態、人才、對口支援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比較高。《規劃》對上述政策作了細化實化,重點在投資、金融、資源利用、產業發展、改革創新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政策指向,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更具針對性。相信通過這些政策扶持,會為該區域注入強勁發展動力,加快實現全面振興。
五、下一步如何抓好《規劃》的貫徹落實?
支持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也要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做好與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協調,在政策實施、項目建設、資金投入、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特別是作為規劃實施主體的江西、福建、廣東三省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有關市、縣要按照規劃確定的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和發展重點,切實把規劃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我們相信,通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夠把規劃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和明確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共同推動這一區域探索走出一條欠發達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新路子,使廣大人民早日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努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二是國家扶持,自力更生。針對該區域當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規劃》明確國家將在資金、政策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同時,在綜合分析這一區域比較優勢的基礎上,《規劃》強調要大力弘揚蘇區精神,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創新體制機制,通過自身努力加快振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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