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禁毒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禁毒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03年04月27日發布,自2003年04月2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3年04月27日
  • 實施日期:2003年04月27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禁毒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03]10號)以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禁毒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進行相應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名單通知如下:
主任:周永康(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
副主任:羅鋒(公安部副部長)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長)
朱慶生(衛生部副部長)
盛光祖(海關總署副署長)
委員:姜興長(高法院副院長)
張穹(高檢院副檢察長)
周文重(外交部副部長)
姜偉新(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湛(教育部副部長)
牛平(安全部副部長)
李寶庫(民政部副部長)
范方平(法務部副部長)
李勇(財政部部長助理)
張寶文(農業部副部長)
魏建國(商務部副部長)
趙維綏(文化部副部長)
甘國屏(工商總局副局長)
胡占凡(廣電總局副局長)
雷加富(林業局副局長)
邵明立(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章沁生(總參謀部作戰部部長)
李奇生(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楊岳(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莫文秀(全國婦聯書記處書記)
國家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公安部承擔。
國務院辦公廳
二00三年四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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