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2016年版)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是為了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06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由國務院發布,自2016年06月19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6年06月19日
  • 實施日期:2016年06月19日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6〕46號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2016〕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機構調整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名單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強 國務院總理
副主任:張高麗 國務院副總理
委 員:肖 捷 國務院副秘書長
劉 鶴 中央財辦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長
徐紹史 發展改革委主任
萬 鋼 科技部部長
苗 圩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長
樓繼偉 財政部部長
姜大明 國土資源部部長
陳吉寧 環境保護部部長
楊傳堂 交通運輸部部長
陳 雷 水利部部長
高虎城 商務部部長
潘功勝 人民銀行副行長
肖亞慶 國資委主任
王 軍 稅務總局局長
楊煥寧 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尚福林 銀監會主席
王冠中 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
努爾·白克力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
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能源局承擔。
2016年6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通知,根據國務院機構設定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整。
根據通知公布的調整後的名單,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任副主任。委員為:國務院副秘書長肖捷、中央財辦主任劉 鶴、外交部部長王毅、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科技部部長萬鋼、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安全部部長耿惠昌、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水利部部長陳雷、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國資委主任蔣潔敏、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樑、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王冠中、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吳新雄。
通知明確,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能源局承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