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是為了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6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自2016年06月2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6年06月21日
  • 實施日期:2016年06月21日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6〕47號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6〕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健康醫療大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將帶來健康醫療模式的深刻變化,有利於激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動力和活力,提升健康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擴大資源供給,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有利於培育新的業態和經濟成長點。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要求,順應新興信息技術發展趨勢,規範和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融合共享、開放套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保障全體人民健康為出發點,強化頂層設計,夯實基層基礎,完善政策制度,創新工作機制,大力推動政府健康醫療信息系統和公眾健康醫療數據互聯融合、開放共享,消除信息孤島,積極營造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安全規範、創新套用的發展環境,通過“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探索服務新模式、培育發展新業態,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醫療衛生事業,為打造健康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創新驅動。將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納入國家大數據戰略布局,推進政產學研用聯合協同創新,強化基礎研究和核心技術攻關,突出健康醫療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利用大數據拓展服務渠道,延伸和豐富服務內容,更好滿足人民健康醫療需求。
堅持規範有序、安全可控。建立健全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保護等法規制度,強化標準和安全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管理責任,妥善處理套用發展與保障安全的關係,增強安全技術支撐能力,有效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
堅持開放融合、共建共享。鼓勵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堅持統籌規劃、遠近結合、示範引領,注重盤活、整合現有資源,推動形成各方支持、依法開放、便民利民、蓬勃發展的良好局面,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
(三)發展目標。到2017年底,實現國家和省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國藥品招標採購業務套用平台互聯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門健康醫療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20年,建成國家醫療衛生信息分級開放套用平台,實現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基礎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區域共享,醫療、醫藥、醫保和健康各相關領域數據融合套用取得明顯成效;統籌區域布局,依託現有資源建成100個區域臨床醫學數據示範中心,基本實現城鄉居民擁有規範化的電子健康檔案和功能完備的健康卡,健康醫療大數據相關政策法規、安全防護、套用標準體系不斷完善,適應國情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模式基本建立,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體系初步形成、新業態蓬勃發展,人民民眾得到更多實惠。
二、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
(一)夯實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基礎。
1.加快建設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實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按照安全為先、保護隱私的原則,充分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和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拓展完善現有設施資源,全面建成互通共享的國家、省、市、縣四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強化公共衛生、計畫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套用信息系統數據採集、集成共享和業務協同。創新管理模式,推動生育登記網上辦理。消除數據壁壘,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探索社會化健康醫療數據信息互通機制,推動實現健康醫療數據在平台集聚、業務事項在平台辦理、政府決策依託平台支撐。
2.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共享開放。鼓勵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採集、存儲,加強套用支撐和運維技術保障,打通數據資源共享通道。加快建設和完善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電子處方等為核心的基礎資料庫。建立衛生計生、中醫藥與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環保、農業、商務、安全監管、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監管、體育、統計、旅遊、氣象、保險監管、殘聯等跨部門密切配合、統一歸口的健康醫療數據共享機制。探索推進可穿戴設備、智慧型健康電子產品、健康醫療移動套用等產生的數據資源規範接入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國健康醫療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制定分類、分級、分域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套用政策規範,穩步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
(二)全面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
3.推進健康醫療行業治理大數據套用。加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評估監測,加強居民健康狀況等重要數據精準統計和預測評價,有力支撐健康中國建設規劃和決策。綜合運用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和信息技術手段,健全醫院評價體系,推動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加強醫療機構監管,健全對醫療、藥品、耗材等收入構成及變化趨勢的監測機制,協同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藥品招標採購、藥品使用等業務信息,助推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
4.推進健康醫療臨床和科研大數據套用。依託現有資源建設一批心腦血管、腫瘤、老年病和兒科等臨床醫學數據示範中心,集成基因組學、蛋白質組學等國家醫學大數據資源,構建臨床決策支持系統。推進基因晶片與測序技術在遺傳性疾病診斷、癌症早期診斷和疾病預防檢測方面的套用,加強人口基因信息安全管理,推動精準醫療技術發展。圍繞重大疾病臨床用藥研製、藥物產業化共性關鍵技術等需求,建立藥物副作用預測、創新藥物研發數據融合共享機制。充分利用優勢資源,最佳化生物醫學大數據布局,依託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協同研究網路,系統加強臨床和科研數據資源整合共享,提升醫學科研及套用效能,推動智慧醫療發展。
5.推進公共衛生大數據套用。加強公共衛生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國家免疫規劃、網路直報、網路化急救、職業病防控、口岸公共衛生風險預警決策等信息系統以及移動應急業務平台套用功能,推進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和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全面提升公共衛生監測評估和決策管理能力。整合社會網路公共信息資源,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預警機制,及時掌握和動態分析全人群疾病發生趨勢及全球傳染病疫情信息等國際公共衛生風險,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與應急回響能力。整合環境衛生、飲用水、健康危害因素、口岸醫學媒介生物和核生化等多方監測數據,有效評價影響健康的社會因素。開展重點傳染病、職業病、口岸輸入性傳染病和醫學媒介生物監測,整合傳染病、職業病多源監測數據,建立實驗室病原檢測結果快速識別網路體系,有效預防控制重大疾病。推動疾病危險因素監測評估和婦幼保健、老年保健、國際旅行衛生健康保健等智慧型套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6.培育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新業態。加強健康醫療海量數據存儲清洗、分析挖掘、安全隱私保護等關鍵技術攻關。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創新發展健康醫療業務,促進健康醫療業務與大數據技術深度融合,加快構建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鏈,不斷推進健康醫療與養生、養老、家政等服務業協同發展。發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務,規範網上藥店和醫藥物流第三方配送等服務,推動中醫藥養生、健康養老、健康管理、健康諮詢、健康文化、體育健身、健康醫療旅遊、健康環境、健康飲食等產業發展。
7.研製推廣數位化健康醫療智慧型設備。支持研發健康醫療相關的人工智慧技術、生物三維(3D)列印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健康和康復輔助器械、可穿戴設備以及相關微型感測器件。加快研發成果轉化,提高數字醫療設備、物聯網設備、智慧型健康產品、中醫功能狀態檢測與養生保健儀器設備的生產製造水平,促進健康醫療智慧型裝備產業升級。
(三)規範和推動“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服務。
8.發展智慧健康醫療便民惠民服務。發揮優質醫療資源的引領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整合線上線下資源,規範醫療物聯網和健康醫療應用程式(APP)管理,大力推進網際網路健康諮詢、網上預約分診、移動支付和檢查檢驗結果查詢、隨訪跟蹤等套用,最佳化形成規範、共享、互信的診療流程。探索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服務模式。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基礎,推進居民健康卡、社會保障卡等套用集成,激活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套用,推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的一體化電子健康服務。
9.全面建立遠程醫療套用體系。實施健康中國雲服務計畫,建設健康醫療服務集成平台,提供遠程會診、遠程影像、遠程病理、遠程心電診斷服務,健全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機制。推進大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與專科醫生的數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健全基於網際網路、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延伸放大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有針對性地促進“重心下移、資源下沉”。
10.推動健康醫療教育培訓套用。支持建立以國家健康醫療開放大學為基礎、中國健康醫療教育慕課聯盟為支撐的健康醫療教育培訓雲平台,鼓勵開發慕課健康醫療培訓教材,探索新型網際網路教學模式和方法,組織優質師資推進網路醫學教育資源開放共享和線上互動、遠程培訓、遠程手術示教、學習成效評估等套用,便捷醫務人員終身教育,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四)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保障體系建設。
11.加強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完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法律法規,強化居民健康信息服務規範管理,明確信息使用許可權,切實保護相關各方合法權益。完善數據開放共享支撐服務體系,建立“分級授權、分類套用、權責一致”的管理制度。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領域的準入標準,建立大數據套用誠信機制和退出機制,嚴格規範大數據開發、挖掘、套用行為。建立統一的疾病診斷編碼、臨床醫學術語、檢查檢驗規範、藥品套用編碼、信息數據接口和傳輸協定等相關標準,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產品、服務流程標準化。
12.推進網路可信體系建設。強化健康醫療數字身份管理,建設全國統一標識的醫療衛生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積極推進電子簽名套用,逐步建立服務管理留痕可溯、診療數據安全運行、多方協作參與的健康醫療管理新模式。
13.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加快健康醫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建立數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制定標識賦碼、科學分類、風險分級、安全審查規則。制定人口健康信息安全規劃,強化國家、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工程技術能力,注重內容安全和技術安全,確保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核心繫統自主可控穩定安全。開展大數據平台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可控性和安全性評測以及套用的安全性評測和風險評估,建立安全防護、系統互聯共享、公民隱私保護等軟體評價和安全審查制度。加強大數據安全監測和預警,建立安全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建立健全“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服務安全工作機制,完善風險隱患化解和應對工作措施,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患者隱私、商業秘密等重要信息的保護,加強醫學院、科研機構等方面的安全防範。
14.加強健康醫療信息化複合型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國家健康醫療信息化人才發展計畫,強化醫學信息學學科建設和“數位化醫生”培育,著力培育高層次、複合型的研發人才和科研團隊,培養一批有國際影響力的專門人才、學科帶頭人和行業領軍人物。創新專業人才繼續教育形式,完善多層次、多類型人才培養培訓體系,推動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共同培養人才,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統籌規劃。建立黨委政府領導、多方參與、資源共享、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國家衛生計生委要綜合統籌、強化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動重點任務落實。各地區要重視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切實搞好總體規劃、基礎建設、安全監管,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軍民融合發展,促進軍地健康醫療數據規範銜接、互通共享、協同套用。加強對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強化對技術研發、新業態構建、套用推廣的統籌協調,研究建立專家委員會,組織研究制定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法規、標準。
(二)抓住重點著力突破。從人民民眾迫切需求的領域入手,重點推進網上預約分診、遠程醫療和檢查檢驗結果共享互認等便民惠民套用。加快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支持發展醫療智慧型設備、智慧型可穿戴設備,加強疑難疾病等重點方面的研究。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工作積極性高、隱私安全防範有保障的地區和領域開展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試點,總結經驗,紮實有序推進。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政府支持政策,從財稅、投資、創新等方面對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給予必要支持。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基礎工程、套用開發和運營服務。鼓勵政府與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開展合作,探索通過政府採購、社會眾包等方式,實現健康醫療大數據領域政府套用與社會套用相融合。充分發揮已設立的有關投資基金作用,充分激發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與熱情,鼓勵創新多元投資機制,健全風險防範和監管制度,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
(四)加強政策宣傳普及。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套用發展的重要意義和套用前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形成良好社會氛圍。積極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宣傳普及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知識,鼓勵開發簡便易行的數字醫學工具,不斷提升人民民眾掌握相關套用的能力和社會公眾健康素養。
(五)推進國際交流合作。有序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人才技術交流與合作。鼓勵相關企業和科研單位開展對國際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推動我國自主技術與全球同步發展。加大對國際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標準的跟蹤、評估和轉化力度,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增強相關規則制定的話語權。堅持以我為主、加強監管、確保全全原則,穩步探索國際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合作新模式,不斷提升我國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水平、產業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化水平。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6月21日

內容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通過“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探索服務新模式、培育發展新業態,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醫療衛生事業,為打造健康中國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指出,要堅持以人為本、創新驅動,規範有序、安全可控,開放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則,以保障全體人民健康為出發點,大力推動政府健康醫療信息系統和公眾健康醫療數據互聯融合、開放共享,積極營造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安全規範、創新套用的發展環境。到2017年底,實現國家和省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國各級藥品招標採購業務套用平台互聯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門健康醫療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20年,建成國家醫療衛生信息分級開放套用平台,依託現有資源建成100個區域臨床醫學數據示範中心,基本實現城鄉居民擁有規範化的電子健康檔案和功能完備的健康卡,適應國情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模式基本建立,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體系初步形成,人民民眾得到更多實惠。
《意見》從夯實套用基礎、全面深化套用、規範和推動“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服務、加強保障體系建設等四個方面部署了14項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主要包括:建設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推進健康醫療行業治理、臨床和科研以及公共衛生的大數據套用;培育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新業態;研究推廣數位化健康醫療智慧型設備;發展智慧健康醫療便民惠民服務;全面建立遠程醫療套用體系;推動健康醫療教育培訓套用;推進網路可信體系建設;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加強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健康醫療信息化複合型人才隊伍建設等。
《意見》強調,要建立黨委政府領導、多方參與、資源共享、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要從人民民眾迫切需求的領域入手,重點推進網上預約分診、遠程醫療和檢查檢驗結果共享互認等便民惠民套用;支持發展醫療智慧型設備、智慧型可穿戴設備,加強疑難疾病等重點方面的研究;加快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工作積極性高、隱私安全防範有保障的地區和領域開展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試點。要研究從財稅、投資、創新等方面制定政府支持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基礎工程、套用開發和運營服務。要加快健康醫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患者隱私、商業秘密等重要信息的保護。
健康數據“多跑路” 人民民眾“少跑腿”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的指導意見》。針對什麼是健康醫療大數據及健康大數據對醫療服務和百姓生活將產生哪些影響,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有關專家給予解讀。
國家衛計委副主任金小桃:健康醫療大數據涵蓋人的全生命周期,既包括個人健康,又涉及醫藥服務、疾病防控、健康保障和食品安全、養生保健等多方面數據的匯聚和聚合。“讓健康數據‘多跑路’,讓人民民眾‘少跑腿’。大數據有助於提供更加優質的健康醫療衛生服務。網際網路健康諮詢、預約就診、診間結算、醫保聯網異地結算、移動支付等,都給老百姓帶來了更加便捷的套用服務。”
指導意見提出,要夯實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基礎。實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全面建成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消除數據壁壘,暢通共享通道。
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李蘭娟:未來以大數據為基礎的全新醫療雲計算模式和以家庭為雲終端的健康服務將貫穿家庭、社區和醫院,推動醫學取得突破,幫助百姓獲得實惠。目前,部分醫改試點省份開展了醫學檢驗檢查結果互認共享的探索,這意味著在確保醫療質量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檢查,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意見》的出台對國家醫療衛生的改革與發展,尤其是對每個人的健康管理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藥衛生科技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代濤:國家要大力加強基礎設施、資源目錄、標準規範的建設,才能實現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光靠政府推動是不夠的,必須要通過重要領域推廣套用,形成示範帶動,要讓大家看到大數據是如何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降低成本,是如何為臨床決策提供支持系統的,是如何為政府決策提供事實產生的支持數據,然後才是組織實施”。
從尚未出生的胎兒到新生兒檢查、定期體檢,直至臨終關懷,人生中所有的醫療健康數據都被存儲記錄下來,為醫生的診斷提供參考——大數據讓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成為可能。
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劃信息司副司長張鋒:“如果能夠把民眾就醫的數字醫學足跡完整準確地記錄下來,有利於構建一個預防、治療、康復和自我保健管理一體化的電子云服務。小病在社區就能解決問題,一些疑難重症可以通過遠程醫療方式分級診療。”
金小桃:“利用大數據,將各種健康數據、各種生命體徵的指標,集合在每個人的資料庫和電子健康檔案中,然後再通過可穿戴設備,及時監控血壓、心率等方面的生命體徵指標,及時作出健康提醒。通過大數據分析套用,推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的一體化健康服務,這是未來健康服務管理的新趨勢。”。
如何加強醫療大數據背景下的隱私保護,也是公眾關注的話題。此次《意見》提出,促進和規範大數據套用,一方面要推進網路可信體系建設,包括強化健康醫療數字身份管理,建設全國統一標識的醫療衛生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等。另一方面是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開展大數據平台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可控性和安全性評測以及套用的安全性評測和風險評估。
國家信息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寧家駿:大數據安全是國家《促進大數據行動發展綱要》的安全保障重要組成環節,今後除了做好相應保障之外,大數據的開發套用要實現個體數據的“脫敏”,在套用和研究時只能看到群體差異化特徵,阻止對個體化信息的開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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