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民合用機場警衛問題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民合用機場警衛問題的通知
  • 外文名:Circular of the State Council, the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on civil use airportguard problem
  • 發布部門:國務院 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4-02-25
為切實加強軍民合用機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決定自1984年7月1日起,軍民合作機場的設施和飛行哨,凡民航軍隊能分開的,民航部分一律交由武裝警察部隊負責警衛;與軍隊無法分開的部分,仍由所在機場的空、海軍部隊負責警衛武警部隊所需兵力,儘量在武警部隊現有員額內調整解決,實在不能解決的,由公安部國務院提出增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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