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再生產結構

固定資產再生產結構亦稱“基本建設再生產結構”。指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產與擴大再生產、固定資產內涵擴大再生產與外延擴大再生產之間的投資比例關係。實際工作中,固定資產再生產結構具體表現為投資用於新建、改建、擴建、更新、恢復、技術改造等建設形式之間的比例關係。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之間存在著緊密的內在聯繫:簡單再生產是擴大再生產的基礎、前提和出發點,而擴大再生產則是在保持簡單再生產基礎上的進一步發展;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又相互交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內在聯繫,要求在安排社會主義固定資產再生產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時,必須實行“先生產、後基建”,“先更新、後新建”的方針; 要求必須綜合考慮、統一安排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固定資產外延擴大再生產與內含擴大再生產是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相互交錯、同時並存的。在經濟發展的初期,主要是依靠固定資產外延擴大再生產來奠定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其所占比重較高; 隨著經濟發展逐步走向完善、成熟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固定資產內涵擴大再生產所占比重有逐步提高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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