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組織實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委發〔2014〕6號),設立四川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簡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掛四川省著作權局(簡稱省著作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 所屬地區:四川省
  • 管理範圍:廣播電影電視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整合的職責。
將原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四川省著作權局)、四川省廣播電影電視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核以及從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併、合併、分立審核。
2.取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變更及從事發行業務的分支機構審核。
3.取消期刊變更登記地審核。
4.取消出版物發行員職業技能鑑定職責,工作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培訓中心西部地區分中心承擔。
5.取消著作權登記服務職責,工作由省著作權事務中心承擔。
6.取消廣播電視傳輸網路公司股權性融資審核。
7.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下放的職責。
下放已由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職責。
(四)增加的職責。
1. 音像複製單位、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及變更業務範圍或兼併、合併、分立審批。
2. 地方對等交流互辦單一國家電影展映活動審批。
3. 國外人員參與製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
4. 市(州)、縣(市、區)級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審批。
5. 唯讀類光碟設備投產驗收工作。
6. 改變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刊期審批。
7. 電影製片單位以外的單位獨立從事電影攝製業務審批。
8. 小功率的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核發。
9. 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審批。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組織推進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促進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繁榮發展。
2.加強指導、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最佳化配置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加強業態整合,促進綜合集成發展。
3.加強推進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4.加強對全省數字出版以及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
5.加強全省著作權保護管理、公共服務和國家授權的國際應對工作,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
6.加強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
7.加強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擬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發展目標。
(二)負責起草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及省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三)負責制定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組織指導全省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負責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統籌規劃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省新聞出版單位、廣播影視機構的出版、播出活動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全省新聞記者證管理;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六)負責對全省網路出版、手機出版等數字出版內容和出版活動進行監管;負責推動全省傳統出版單位數位化轉型;負責監管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七)負責推進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擬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全省印刷複製業、發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印刷業、發行業轉型升級和新興業態發展。
(九)負責全省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和涉外的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負責授權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全民閱讀推廣活動。
(十三)對四川廣播電視台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領導和管理峨眉電影集團、四川省廣播電視網路有限公司。
(十四)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負責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設1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對外合作交流處)。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調研和史志編撰工作;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事宜,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協調相關節展論壇等重大活動;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二)行政審批處(法規處)。
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省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及轉報總局審批的服務事項;組織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組織協調出版物鑑定和普法工作。
(三)規劃發展處。
組織編制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調控目標並指導實施,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研究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牽頭指導、協調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及有關文化經濟政策落實;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四)公共服務處。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應急廣播、書屋工程和閱報欄(屏)等公共服務重大公益項目建設,指導建立公共服務長效運行機制;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督公益性工程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五)宣傳與電視劇管理處。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等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監管工作,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創新創優,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監聽監看及違規查處;組織對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承辦國外人員參與製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工作。
(六)新聞報刊處。
承擔報紙(報社)、期刊(刊社)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國內報(刊)社設在我省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省內報紙、期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組織對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監管;承擔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違規活動。
(七)電影處。
承擔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電影內容進行審查;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電影活動;負責電影專項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負責國產電影屬地審查職責,承擔地方對等交流互辦單一國家電影展映活動及電影製片單位以外的單位獨立從事電影攝製業務監督管理;指導民族語電影數位化譯製工作,指導監督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工作。
(八)出版管理處(古籍整理出版規劃辦公室)。
承擔圖書、音像、電子、網路及數字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管工作,對圖書、音像製品、電子與網路出版物內容和質量及網路文學、手機書刊與文學業務進行監管;負責動漫、網路遊戲出版環節的監管;負責推動傳統出版單位數位化轉型並承擔數字出版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教科書的出版;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承擔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和書號、版號管理工作。
(九)印刷複製管理處。
擬訂印刷複製業管理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印刷複製業的監管,負責印刷複製業務備案管理;組織查處違規印製複製行為;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印刷複製工作;承擔唯讀類光碟設備投產驗收工作;承擔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工作;指導印刷複製產品質量檢測機構開展質量檢測工作。
(十)傳媒機構管理處。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州)、縣(市、區)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監督管理,規範廣播電視播出傳輸秩序;監督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指導和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一)網路視聽節目管理處。
承擔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二)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掃黃打非”方針政策,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擬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承擔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三)出版物發行管理處。
擬訂出版物發行業管理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出版物進出口和境外捐贈出版物的審查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發行工作;負責出版物發行企業的年度核驗工作;負責對出版物發行業的監管,推動發行業轉型升級和發展;組織查處出版物發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十四)著作權管理處。
負責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擬訂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授權承擔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根據授權承擔著作權涉外條約有關事宜,處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權關係;組織查處著作權領域重大及涉外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組織指導《著作權法》在全省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指導著作權集體管理工作。
(十五)科技處(安全播出處)。
擬訂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標準和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與監測監管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技創新工作;承擔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及計量檢測和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管工作;承擔“西新工程”建設任務;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小功率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監管。
(十六)台站管理處。
擬訂局直屬中波台、短波台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局直屬中波台、短波台日常播出監督管理,協助安全播出、“三滿播出”工作;指導各中波台、短波台的建設發展,承擔其開播後的基本建設和維護工作;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各中波台、短波台重大任務播出計畫。
(十七)財務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負責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工作和各類基金監督管理;負責出版基金、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等專項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審核中國小教材、教輔價格工作。
(十八)人事處。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職(執)業資格管理、職業技能鑑定、職稱評審以及評比表彰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
(十九)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的設定方式按照省委有關規定確定。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李酌
黨組成員、副局長:黎萬恆、彭佳、楊靜

人員編制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機關行政編制128名,單列管理行政編制1名,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兼省著作權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9名。
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紀監察專項編制5名。其中:紀檢組長(監察專員)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監察室副主任1名。離退休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其他事項

(一)在著作權管理上,以四川省著作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二)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文化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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