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定和擴大投資工作的意見

2014年6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4〕61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定和擴大投資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堅定目標不動搖、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穩定擴大投資規模、加強重點項目重點區域投資、提前實施一批已納入中長期規劃的重大項目、多渠道解決項目投資融資問題、著力做好土地保障工作、加強項目投資工作督促檢查9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定和擴大投資工作的意見
  • 發布日期:2014年6月30日
  • 檔案號:川辦發〔2014〕61號
  • 發文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簡介,目標,目的,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穩定擴大投資規模,加強重點項目重點區域投資,提前實施一批已納入中長期規劃的重大項目,多渠道解決項目投資融資問題,著力做好土地保障工作,加強項目投資工作督促檢查,

簡介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擴大有效合理投資,充分發揮投資對穩增長的關鍵作用,確保實現今年經濟成長預期目標,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目標

要進一步堅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動作為、穩定預期,敢於擔當、真抓實幹,切實加強投資巨觀管理,創新投資工作舉措,堅持全年投資預期目標不動搖、不放鬆。投資增長較慢、上半年任務完成不好的市(州),要想方設法增添舉措,迎頭趕上,確保實現全年投資預期目標。完成投資超過全省平均增長速度的市(州),要繼續保持好的勢頭,力爭超額完成任務。

目的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川府發〔2014〕22號),紮實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四川省2014年本)》,儘快制訂出台配套管理辦法。進一步調整和縮減核准範圍,加強項目協同監管,做好對下放許可權事中事後的監管和服務,切實把國家和省下放的項目管理權管好用好。省直相關部門要搞好部門之間、部門和地方之間的銜接,原則上應同步下放核准前置條件審批許可權,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審批效率。完善投資統計分析體系,加大信息發布和引導力度。

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創造公平競爭、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不斷強化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的投資自主權,進一步發揮社會資本的作用,在金融、鐵路、能源、電信等行業和健康、養老、電子商務等新興服務業以及市政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危舊房棚戶區等領域,加快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示範項目,並進一步落實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切實做好示範項目的組織實施、協調服務和宣傳引導工作。要推廣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機制(PPP),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等項目的投資、建設與運營。支持在頁岩氣、常規天然氣開發、管道建設以及大型水電站建設中與相關中央企業組建合資公司,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大地方城際鐵路和資源開發性鐵路投融資改革試點力度。全面清理涉及項目投資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並向社會公布。

穩定擴大投資規模


千方百計推動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力爭儘快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狠抓新項目開工,加快推進項目用地、環評、可研等前期工作,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主體,在前期工作經費、配套服務等方面給予引導和支持,儘快達到開工條件。加強對納入“十二五”規劃未實施重大項目的清理力度,提出“十二五”期間有條件開工的項目清單,加快推進前期工作,推動項目提前開工。切實抓好項目招引和落地工作,2013年“三大投資促進活動”和第十四屆西博會已簽約尚未開工的項目,要抓緊督促儘快開工建設。加快推進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確保今年7月20日前納入總體規劃項目基本實現全部開工建設。省上將開展政府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清理檢查,2014年6月底以前已安排國家和省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力爭9月底前全部開工;逾期未開工的,視情況收回已撥付資金。

加強重點項目重點區域投資

加快推進500個省重點項目建設,突出抓好151個工業項目和100個服務業重大項目,著力抓好協調服務和督促指導,續建項目要加快建設,上半年未開工的項目力爭三季度開工並形成實物工作量,確保500個省重點項目完成4151億元投資目標,技改投資突破5000億元。加快實施“百萬安居工程建設行動”,健全省級平台“統借統還”融資模式,爭取開發性金融更大支持,加快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確保9月底前全部開工。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穩定房地產投資,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加快實施“十二五”污染減排重點項目,重點環保城市加快實施一批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積極爭取儘快啟動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成都、綿陽等重點地區要繼續加大投資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天府新區、新川科技園、中國(綿陽)科技城等重點區域投資的穩定增長。

提前實施一批已納入中長期規劃的重大項目


創造條件提前實施一批已納入國家中長期規劃的重大項目。統籌加快推進省政府確定的137個事關四川長遠發展的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結合“十三五”規劃編制,儘快提出爭取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的重大項目清單,加強與國家部委溝通銜接,確保更多項目納入國家規劃。抓住國家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長江經濟帶及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加大中西部鐵路、棚戶區改造、水利等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機遇,針對我省投資的重要領域和突出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前瞻性地研究謀劃儲備一批重大項目,按照“滾動建庫、動態管理、分類評級”原則,充實投資項目儲備庫,不斷增強投資接續能力。

多渠道解決項目投資融資問題


要進一步整合政府性資金,保障當前急需的重點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加快各類基本建設項目財政資金下達撥付進度,加大中央和省投資項目地方配套資金落實力度,2014年6月底以前下達中央和省投資計畫的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在9月底前要落實到位。切實強化項目融資協調服務,繼續加強項目金融對接,構建多層次多方式的政、銀(保)、企融資對接平台。鼓勵企業充分運用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業主通過主機板、創業板、“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等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對總部和主營業務均在我省的企業,在境內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主機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以及“新三板”掛牌的,省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鼓勵金融機構支持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做到不抽貸、不限貸。建立重點項目企業“新三板”掛牌統籌培育推進工作機制。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搭建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平台。

著力做好土地保障工作


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引領作用。統籌安排建設用地規模、時序和結構,最佳化土地利用布局,切實保障重大項目用地。要對接好穩增長項目用地安排,科學合理配置土地利用計畫。各市(州)要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科學合理分解、使用用地計畫,確保年度計畫指標有效用於重大項目和重點地區。對投資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的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給予優先安排。全面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對已取得土地1年以上未開工建設且無特殊原因的項目,綜合採取經濟、行政等手段督促開工;對已取得土地2年以上未開工建設且無特殊原因的項目,用地予以收回,重新出讓。嚴格執行國家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強化工業園區用地內涵挖潛,探索低效工業用地退出機制。加快推進改革試點緩解建設用地供需矛盾,認真抓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礦廢棄地復墾試點,加快已批項目實施進度,緩解建設項目用地指標緊張局面。積極推進採礦用地改革、水庫水面用地改革試點。創新工業用地出讓方式,鼓勵項目分期建設、分期供地,鼓勵企業以租賃方式使用建設用地,根據企業發展需要靈活確定土地出讓期限。

加強項目投資工作督促檢查

省政府將進一步強化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投資完成情況和重點項目推進工作督促檢查,按季度通報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項目完成情況。嚴格考核各地投資和重點項目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超額完成全年投資和重點項目目標任務的市(州)和省直部門予以通報表揚,並在資金計畫安排、土地保障等方面予以傾斜,對未完成年度目標的市(州)和責任部門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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