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獻

器官捐獻

器官捐獻,是指自然人生前自願表示在死亡後,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亡後,由其直系親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

為了表揚捐獻者的無私奉獻、遺愛人間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廣東省紅十字會在增城市萬安園公墓設立了紅十字紀念園,對於規範遺體器官捐獻工作,引導民眾移風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18年8月5日,英國衛生部發表聲明,英格蘭有望從2020年開始實施新的器官捐獻制度,把現行的“告知同意”制改為“默認同意”制。

截至2019年3月28日,中國已登記器官捐獻志願者116萬餘人,成功實現捐獻2.2萬餘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6.5萬餘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器官捐獻
  • 外文名:Organ donation
  • 捐贈範圍:細胞捐贈、組織捐贈和器官捐贈
  • 捐贈人:自然人的直系親屬
  • 方式:無償捐贈
捐獻簡介,捐贈種類,腦死亡,器官移植,主要程式,難點問題,現狀,原因,外界觀點,各國成就,瑞典,德國,美國,中國,英國,首批試點,申領駕照,時間,措施,補償,經濟補償,新聞報導,

捐獻簡介

什麼是器官捐贈
器官捐贈就是當一個人被診斷腦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機和藥物維持生命體徵時,基於個人生前的意願且家屬的同意,以無償捐贈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贈給瀕臨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讓他們的生命得以延續或者捐贈給醫學院校用於醫學教學。身體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將自己的一個腎臟或部分肝臟捐贈給親屬或配偶。
器官捐贈的範圍
器官捐贈的範圍包括細胞捐贈、組織捐贈和器官捐贈。
細胞捐贈
是指從一個健康人的體內提取有活力的細胞群,輸入另外一個需要救助的人體內。臨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贈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人。
組織捐贈
是指將身體的部分組織捐贈給那些需要救助的人。這些組織包括:皮膚、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經等等。一位捐贈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同時捐贈多種組織給那些等待移植的人。
器官捐獻宣傳器官捐獻宣傳
器官捐贈
就是將身體的某個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贈給另外一個需要接受移植治療的人或者醫學院校。這些人的病情通常非常嚴重,而且已經不能用其他治療方法治癒。20世紀60年代世界上已經成功地進行過心臟、腎臟、肝臟、、肺、小腸以及腹部多器官聯合移植等多種移植。
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贈器官
植物人是由於腦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統疾病引起的大腦功能喪失,但腦幹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沒有思維、記憶、認知、行為和語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臉部動作。因此,植物人雖然喪失了部分大腦功能而暫時失去意識,但是不能捐贈器官。

捐贈種類

2009年4月20日,省紅十字會和省衛生廳聯合在廣州召開廣東省自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啟動會。省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徐火周、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出席會議,來自廣州、深圳等十個市的衛生局、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以及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南方醫院等14家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代表80多人參加會議。
深圳市紅十字會和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會議上做了經驗介紹。截至2009年12月,我省共完成了50例器官捐獻,成功拯救56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至少40位失明患者重見光明,多位燒傷患者康復。
會上,省紅十字會和衛生廳決定成立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下設省器官捐獻辦公室、省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和省人體器官捐獻專家組,對全省的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統一管理。

腦死亡

人體腦組織是由大腦小腦腦幹三部分組成的。
腦幹是人體的生命中樞,它控制著自體呼吸、心跳、血壓等重要功能。人體一些部位的細胞在受到傷害後可以通過再生來恢復功能,腦細胞則不同:一旦壞死就無法再生。
絕症少年捐獻全身器官絕症少年捐獻全身器官
當一個人的腦幹遭受無法復原的傷害時,腦幹就會永久性完全喪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隨後,身體的其他器官和組織,也會因為沒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漸喪失功能。臨床上所指的腦死亡,就是指腦幹死亡
21世紀以來,由於醫學技術的進步,當一個人發生腦死亡時,醫生可以藉助呼吸機和藥物來維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壓等生理功能長達兩個星期。但一旦撤除這些輔助設施,他/她就無法進行呼吸,心跳也會隨著停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腦細胞發生死亡之外,身體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組織依舊是健康的。
傳統判定死亡
傳統判定一個人死亡的標準,就是永久性的心臟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對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後,身體其他部位的組織和器官,都將因得不到氧氣與養分的供應而失去功能。

器官移植

什麼是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將某個健康的器官通過手術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個患有嚴重疾病、危在旦夕的人身體上,讓這個器官繼續發揮功能,從而使接受捐贈者獲得新生。
移植醫學的崛起
器官移植在20世紀以前一直是人類的夢想,在20世紀初期,醫學界對治療那些身體某個器官功能嚴重衰竭的人依舊束手無策。由於受種種客觀條件的限制,器官移植在當時只是停留在動物實驗階段。
到了50年代,世界各地的醫生開始進行人體試驗,但由於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後的排斥反應,器官移植的效果不儘自意。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諾華公司發明了免疫抑制藥物--環孢素(新山地明)。環孢素的發明使移植後器官存活率大大提高,器官移植事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這是本世紀尖端醫學的重大成就之一。
哪些人可以接受器官移植
● 心臟
由各種原因導致的心臟衰竭的人,心臟移植是唯一的治療方法。
● 肺臟
終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經過傳統內科治療無法治癒,但估計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慮進行肺移植手術來改善身體狀況。
器官捐獻用於醫療救助器官捐獻用於醫療救助
● 肝臟
處於良性肝癌末期,無法用傳統內科手術治療的患者,肝臟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 腎臟
當一些疾病對腎臟產生損害,腎臟不能發揮正常的生理功能時,就會逐漸發展為腎功能不全,氮質血症,其終末期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腎臟移植。
● 胰臟
胰臟移植多數是與腎臟移植同時進行的,主要用於治療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後糖尿病。
除了上述,尚有患有脾臟、小腸、盲腸等多種疾病的人也可以通過接受移植手術獲得治癒。

主要程式

1、接受來訪或電話諮詢 2、紅十字會提供:
《致遺體捐獻志願者的一封信》
《遺體捐獻登記表》(一式兩份)
《志願者基本情況登記表》
3、受理志願者填寫完畢的登記表格,告知填寫不完整或不恰當的地方
4、為填寫合格的志願者辦理:
市民在填寫器官捐獻協定市民在填寫器官捐獻協定
《致遺體捐獻者的一封信》《登記復函》
《遺體捐獻登記表》(一份)
《榮譽證書》
《捐獻卡》(隨身攜帶用)

難點問題

現狀

據統計,自1986年~2006年的20年來,上海市捐出了自己遺體的市民不足4000人。上海市全年死亡人數約10萬左右,每年卻只有300人志願捐獻遺體,百分比僅千分之三。然而,在全國和上海的遺體捐獻登記者中,真正捐出遺體的比例卻較小,約占登記者的15%左右。
雖然中國在器官移植技術領域雖然已達到世界水平,但有關器官捐獻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制約了器官移植臨床救治工作和移植醫學的發展。

原因

倫理觀念的影響
傳統中國是個倫理社會,古代社會的一般道德準則是將死者入土為安。到了新世紀很多地方的人依然墨守成規,固執的遵循著那些舊習俗。很多人對於捐出親屬或自己的遺體,感情上很難接受。
利益觀念的影響
器官捐獻作為一種公民自願履行的善行,只許捐贈,不可買賣。完全是無償和公益的,於是一些人就會想“捐獻器官給他自對我有什麼好處和收益呢” 。
社會觀念的缺失
中國人重自我,輕社會,私民、小民意識根深蒂固,社會責任感差。在人們心目中,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對陌生他人的漠不關心的觀念根深蒂固。
捐贈器官捐贈器官

外界觀點

孫少玲(汕頭市紅十字會秘書長)
按照有關的規定,紅十字會組織承擔著自願器官捐獻諮詢和登記等工作,但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紅十字會根本無法聯繫到接收捐獻器官的單位,因此器官捐獻在一定程度上難免成了空談。
其實,隨著市民公益意識的不斷提高,時常有人到紅十字會諮詢有關器官捐獻和遺體捐獻的事宜,不少臨終的老人和重病患者明確表態願意將遺體或器官無償捐獻出來,供教學科研或醫療救治所用,但最後都因為找不到願意接受的組織和單位而作罷。當然,法律法規的出台和實施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協作才可能實現。
郭曉妃(市民)
讓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續 :作為市民,對於器官捐獻的相關知識、法律法規的確知之甚少。一方面,相關部門及媒體在這方面的宣傳較少,很多人不清楚器官捐獻的具體定義,例如哪些可以活體捐獻、遺體捐獻需具備什麼條件等等;另一方面,現實生活中不少人的觀念還是比較保守,對於死亡的親人,多年的傳統思想都是“入土為安”,崇尚土葬
捐贈器官捐贈器官
後來,雖然人們逐漸接受火葬,但還是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等觀念的影響,要求在保全肢體的情況下進行火化。要將親人的屍體進行解剖,或者捐獻出有用的器官去救治他人,許多人一時半會心理上還無法接受。
個人覺得,這需要媒體的進一步宣傳,讓人們真正體會到將死亡親人有用的器官捐獻出來去救治他人,實際上是使親人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續,是功德無量的行為。

各國成就

瑞典

越來越多的瑞典人對身後捐獻器官態度積極。據瑞典《每日新聞》發表的一項調查顯示,2006年在瑞典進行了136例器官捐獻手術,這是1991年以來手術數量最多的一年。這是一個積極的趨勢,表明公眾對器官捐獻的意識增強了。
長期以來,在瑞典進行的器官移植手術一直徘徊在每年100例左右。擁有器官捐獻方面的知識非常重要,尤其是對那些未曾作出選擇的患者,用知識說服他們的家屬,效果要好得多。21世紀以來,患者家屬對器官捐獻的了解明顯增加,許多家庭成員公開談論這個問題,這對作出積極的決定有很大的幫助。
根據瑞典器官捐獻法,如果死者生前沒有作出選擇,是否捐獻器官將由死者家屬決定。自2003年起,瑞典政府投入了2700萬瑞典克朗,加強對自願捐獻器官的宣傳和教育。對於已經病危的患者,醫院專門配備從事器官捐獻的護士和醫生,對病人和家屬做工作。通過這一投入,高危病人同意捐獻器官的比率增加了30%。
在瑞典900萬人口中,有150萬人願在國家器官捐獻登記冊上登記,沒有登記但對器官捐獻態度積極的人可以隨身攜帶器官捐獻卡。自1964年瑞典進行第一例腎臟移植手術以來,瑞典在器官移植領域處於世界領先地位。

德國

德國每年約有1000多病人因不能及時得到器官捐獻而死亡。德國每年的器官捐獻量不到實際需要的20%。2005年德國進行了2100例腎移植手術,但同年新增同類病人超過2700人。從德國的民意調查看,超過80%的自對器官捐獻持積極態度,但只有12%的人真正取得捐獻證書。
通過實踐來看,是否具有捐獻證書並不是唯一的問題。有55%的醫院沒有按規定將持有捐獻證書的潛在捐獻者的情況及時轉達給器官捐獻中心,因為這些醫院擔心在操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不能得到足夠補償以及怕麻煩。為此,德國國家倫理委員會建議應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捐贈器官捐贈器官
有鑒於此,德國考慮修改器官捐獻法。德國於1997年通過的關於人體器官捐獻的法律規定,本意是提高人體器官捐獻數量,到21世紀初這個目標並未實現。其原因並不完全是醫療系統能力不足,法律缺陷也是造成捐獻數量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為此,該委員會建議實行一種新的捐獻模式。
德國倫理委員會建議,首先要在全國開展宣傳解釋工作,然後由國家出面,系統地要求所有公民回答其是否同意死後捐獻器官的問題。公民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捐獻器官的決定,可記錄在其醫療卡及駕駛證的資料庫中,公民有權隨時改變自己的決定。如果公民不作明確表態,那么他將被告知,在其死後適用“不反對即同意”的原則。原則上,醫務人員可以認為死者默認同意捐獻器官,如其親屬不明確反對,醫務人員即可摘取其器官用於捐獻。

美國

屍體器官捐獻
在美國,所有屍體器官捐獻工作均由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器官獲取組織)完成。據2004年統計,全美有59個OPO,其中50個為獨立組織,不依靠於醫院或相關研究機構,其餘9個則依託指定醫院。所有OPO均由健康和自類服務秘書處(The Secretary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指派,並對聯邦政府負責,同時也是國家器官獲取和移植網路(OPTN)的一員。
OPO需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在醫院建立良好的器官捐獻氛圍,一方面向醫務自員及醫院管理層宣傳如何確認潛在的捐獻者、如何獲得捐獻者本人及其家屬的同意以及器官獲取前的保護措施等;另一方面還要與ICU、神經外科和神經內科的專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以確保器官捐獻的順利完成。
OPO還要負責與捐獻者家屬進行溝通,以使其同意捐出捐獻者器官。在美國,捐贈者死亡後,約42%-69%的家庭同意進行捐贈;但如果捐獻者生前曾登記願意捐獻器官,家屬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
活體器官捐獻
2001年,美國活體器官捐獻數量(6618例)首次超過屍體器官捐獻(6182例);2002年,雖然活體器官捐獻數量仍高於屍體器官捐獻,但增長幅度減緩,活體腎移植增幅為4%(2001年高達11%),但是活體肝移植和活體肺移植數量明顯下降(與2001年比降幅分別為31%和36%)。2005年,屍體器官捐獻(7593)再次超過活體器官捐獻(6902例)。
捐贈器官捐贈器官
活體腎移植是活體器官捐獻的主體,2002年為6240例,占全部活體移植的94%,2005年為6571例,占全部活體移植的95%;2002年,活體肺葉移植25例和肝移植362例,較2001年(活體肺移植49例,活體肝移植519例)均顯著減少,可能與媒體對供體死亡案例進行報導有關。2005年,活體肺移植和活體肝移植數量進一步減少,分別為2例和323例。
所有活體捐獻均以成年人為主(>99.9%),不提倡進行18歲以下兒童的器官捐獻。1993年-2002年共實施35例18歲以下活體腎臟捐獻,在活體器官捐獻中所占比例小於0.1%。而活體移植中,親屬間的器官捐獻占主導地位(>80%),但不容忽視的是非親屬間器官捐獻比例正在逐年上升。

中國

2007年1月20-22日在廣州召開的《中國首屆國際標準器官捐獻及分流系統聯席會議》上進行了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活動。中國首批“器官捐獻卡”首發儀式。器官捐獻卡英文名“Donor card”,全稱為器官、眼角膜志願捐獻者隨身攜帶卡。上面有申請人簽名、聯繫方式、直系親屬姓名及緊急情況下的聯繫方式,器官捐獻機構聯繫人電話,相關網站及發放單位等信息。以便萬一持卡人意外身亡,此卡可以作為當事人身前已表達過器官捐獻意願的證據。
管理人員可以按卡上的序號登錄網站查詢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以便即時與家人取得聯繫。是否捐獻器官最終還要徵得家屬簽字同意。中國目前有成千上萬的終末危重患者和失明患者正在急切地等待人道主義救援。然而由於器官捐獻系統工程缺失,使很多病人在等待中死去。
器官捐獻卡是這個系統工程地第一工程。器官捐獻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極小機率事件(百萬分之一)。沒有龐大的志願者人群做基數(>1億),每人每年百萬分之一的小機率事件就不可能成就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器官資源。所以項目負責人和捐獻卡發起人陳忠華教授指出,其發放目標就是在第2個五年計畫(2006-2010)內使中國捐獻註冊自數從總人口數的0.0%推廣到50%,屆時約有5億人持有這種愛心卡。絕對數世界第一。
2018年9月21日,從第三屆中國—國際器官捐獻大會上獲悉,截至2018年9月9日,我國公民器官捐獻志願登記人數達614608人,實現捐獻19380例,捐獻器官54956個。
2019年2月28日,從2019年中國器官獲取組織大會獲悉,2018年,中國完成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6302例;全中國具備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共完成器官移植手術20201例,較2017年增加21%;捐獻、移植數量均位居世界第二位。
2019年3月28日,中國已登記器官捐獻志願者116萬餘人,成功實現捐獻2.2萬餘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6.5萬餘名。中國每百萬人口年捐獻率已從2010年的0.03達到目前的4.53,年捐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

英國

2015年12月,英國威爾斯地區政府開始執行“默認同意”制。截至2017年底的統計數據顯示,只有6%的威爾斯居民登記不捐獻。蘇格蘭和北愛爾蘭也有計畫近年內實施類似改革。
2018年8月5日,英國衛生部發表聲明,英格蘭有望從2020年開始實施新的器官捐獻制度,把現行的“告知同意”制改為“默認同意”制。
與許多其他國家一樣,英國大部分地區現行的器官捐獻制度是“告知同意”,即有意捐獻者需要先註冊告知相關機構自己同意捐獻器官。而“默認同意”制則默認所有人都是潛在捐獻者,除非他們註冊表明自己不捐。
英國議會定於2018年秋天討論一項已經獲得首相特雷莎·梅支持的新法案,如果批准通過,法案將於2010年春季生效。屆時英格蘭所有18歲以上成年人都將被視為同意捐獻器官者,不願捐獻者必須通過醫療機構網站、電話等方式註冊,把自己排除在捐獻者名單之外。

首批試點

2010年3月,人體器官捐獻體系首先在上海、天津、遼寧、山東、浙江、廣東、江西、福建廈門、江蘇南京、湖北武漢等十個省市開始試點。4月20日,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試點正式啟動。
廣東省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徐火周介紹,廣東省將成立人體器官捐獻組織領導機構——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下設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人體器官捐獻專家組和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對全省的人體器官捐獻進行統籌管理。以後,全省的人體器官捐獻者信息都匯總到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建立人體器官捐獻者資料庫和受者資料庫。
器官捐獻器官捐獻
廣東的試點在廣州、深圳等10個城市進行,每個城市建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站。據悉,由於交通意外死亡人數比較多,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計畫發動廣大的駕車人士加入人體器官捐獻者行列。
兩大原則
器官捐獻以自願、無償為原則,特指下列兩種情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通過書面自願申請器官捐獻登記,並且沒有撤銷其登記,待其身故後進行器官捐獻;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器官,待其身故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獻。
另據報導,捐獻器官不涉及活體器官捐獻和死刑犯的屍體器官捐獻。
分配原則
由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專家組根據中國人體器官分配原則(分配原則將另行下發)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要對器官捐獻和移植的過程進行見證。
捐獻程式
公民可以書面向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自願申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或者是潛在人體器官捐獻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獻意願,則由協調員幫助完成捐獻手續,公證相關資料,並報送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確認後將捐獻者資料錄入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管理系統。

申領駕照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011年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有望年內實現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願登記。
屆時,居民在申領駕照時將對萬一遇到車禍等意外情況死亡後,是否願意捐獻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獻何種器官作出選擇。

時間

2011年9月左右,我國將出台器官捐獻的全面構建體系。黃潔夫表示,國家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可以大致分為5個部分:國家器官移植管理體系、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系統、人體器官捐獻和分配網路體系、器官移植臨床服務體系、人體器官移植科學登記系統。
器官捐獻器官捐獻
黃潔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系統中,將包括公民在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願登記。
但是否從9月開始登記,黃潔夫表示還不能確定,“取決於工作的進度。最晚今年年底應該沒有問題。”

措施

屆時,我國居民在申領駕照時,將登記器官捐獻意願。駕照申領自可以選擇萬一遇到車禍等意外情況死亡時,是否願意捐獻自己的器官以及願意捐獻何種器官。
記者了解到,國外很多國家都已有類似器官捐獻環節,在發放駕照時,進行捐獻意願登記。駕照申領自簽署一份器官捐獻表,進行器官捐獻的意願登記。
黃潔夫介紹,澳大利亞的駕照持有者約80%都願意簽署,在英國,這一比例約為45%。目前我國居民在境內申領駕照時尚無這一環節。黃潔夫表示,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系統完善後,在申領駕照時,每個自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選擇捐或不捐,以及捐獻何種器官。“每個自都有選擇權。這是人權問題,不存在不願意就是不光榮這類問題。”黃潔夫說。

補償

黃潔夫說,國家應通過科學的捐獻體系來實現器官登記,並通過合理的捐獻程式和政策來確保捐獻者的權益,保證移植器官的質量、公正分配與合理使用。
黃潔夫表示,將制定在器官捐獻之前、期間和之後對捐獻者及其家庭提供人文關懷和照顧的相應措施。這其中將包括救助補償政策,器官捐獻者有望獲得物質補償
器官捐獻移植涉及必要的經費需求,因此,要考慮捐獻者在醫院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負擔和捐贈者家庭的困難。
器官捐獻器官捐獻
黃潔夫表示,將考慮採取經濟補償政策。比如減免器官捐獻者及其家人的住院醫療費用、減免器官捐獻者的殮葬費用等。
此外,經濟補償的方式還可以考慮捐贈者家庭的醫療保險、學費優惠、減少納稅等。

經濟補償

2012年11月22日,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廣州表示,中國正在創建符合中國國情的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並擺脫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依賴,中國的器官捐獻體系將考慮納入一定的刺激機制,給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經濟補償。
器官捐獻的登記、分配、保存、器官的獲取等都會涉及必要的經費需求,考慮到器官捐獻者在醫院治療過程中的醫療費用負擔和捐贈者的困難,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經濟補償,比如住院醫療費用的減免、捐贈者家庭的醫療保險、困難救助、學費優惠、稅收減免,包括殮葬費用等都可以納入考慮。

新聞報導

中國高級官員帶頭登記捐獻器官
2014年4月2日,陳竺、華建敏、李金華等中國高級官員在北京協和醫院登記捐獻器官意願,以實際行動表達對器官捐獻事業的支持。
在緬懷逝者的中國傳統節日清明節前夕,4月2日上午,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國家衛計委主辦的全國人體器官捐獻緬懷紀念暨宣傳普及活動在北京協和醫院學術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竺,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華建敏,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紅十字會名譽副會長李金華等人出席此次活動。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
2014年4月2日的活動現場,陳竺、華建敏、李金華等作為國家高級領導幹部,積極回響黨和國家號召,登記捐獻器官意願,以實際行動表達對器官捐獻事業的支持。
深圳11歲小學生臨終前捐器官救人
年僅11歲的深圳小學生梁耀藝身患腦瘤,臨走前他決定捐出腎臟和肝臟。2014年6月6日,他的心愿達成,其捐出的器官在8小時內挽救了更多的生命。在ICU病房裡,小耀藝已經失去了意識,不能自主地合上雙眼,於是護士在他眼睛上塗上了厚厚的眼藥膏。
因為腦腫瘤的痛苦,曾經的他還想著要改變自己的理想與志願。只要能康復,他就要當一名醫生,要治好大家的病。在這之前,他只想去當一個掙大錢的老闆,日後好孝順媽媽。遺憾的是他不能當一個醫生了,他決定捐出自己的器官,並將自己的遺體也捐給醫學院,這樣算完成了自己走進醫科大學的夢想。圖為手術結束後,醫生將小耀藝的遺體推出了手術室,向小耀藝和他的母親鞠了三次躬,這時候,母親還是捂住臉,號啕大哭。
深圳11歲小學生臨終前捐器官救人深圳11歲小學生臨終前捐器官救人
2015年起中國器官移植將全面停止死囚器官捐獻
2014年12月3日,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醫院協會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聯盟(中國醫院協會OPO聯盟)主席黃潔夫在當日召開的中國醫院協會OPO聯盟昆明研討會上正式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公民逝世後自願器官捐獻將成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據黃潔夫介紹,我國每年約有30萬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術僅為1萬餘例。現階段我國的公民身後器官捐獻率僅約0.6/100萬人口,是世界上器官捐獻率最低的國家之一。而西班牙的公民身後器官捐獻率為37/100萬人口。“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在國內除了傳統思想導致人們對器官捐獻熱度不高以外,人們對於器官捐獻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的憂慮,也成了中國器官捐獻事業發展舉步維艱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本次會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2日,全國共累計實現公民逝世後捐獻2948例,累計捐獻器官7822個。“2010年至2013年間共捐獻了1448例,但今年已經有1500例。”黃潔夫說,2014年至今,器官捐獻量已超過往年的總量,“我相信器官捐獻的形勢將越來越好。”
據《京華時報》報導,在2012年全國“兩會”上,時任衛生部副部長的黃潔夫坦言,器官緊缺是我國器官移植髮展的瓶頸,由於缺乏公民自願捐獻,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據新華社訊息,黃潔夫在杭州召開的中國器官移植大會上曾表示,公民逝世後自願器官捐獻工作自2013年2月在全國推開,標誌著中國器官移植事業已進入一個以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為主要器官來源的發展新階段,死囚器官捐獻有望被公民自願器官捐獻取代。
據媒體報導,廣東、北京、浙江等38家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經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禁止死囚捐獻器官或加重器官買賣黑市交易
中國器官捐獻者中,死囚器官捐獻占了很大比重,而2015年中國將全面停止使用死刑罪犯的器官。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王曉勇博士認為,器官捐獻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也是一種開明的生命態度,這種行為彰顯了人性,讓人體的尊嚴獲得了更實際的意義。
“死囚雖然是非常惡劣的罪犯,但必須承認,他們仍然屬於社會中的一員,不能隨意剝奪他們的人權。換言之,剝奪死囚的生命,並不意味剝奪了死囚的人權。前者是在法律的尺度下和程式下進行的,後者則違背了法律的公平正義精神。”
在王曉勇看來,如果禁止死囚捐獻器官,一定會加大器官現有供需量差距,可能會造成器官買賣黑市交易的猖獗,隨之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所耗費的社會成本是巨大的。儘管如此,卻不能認為禁止死囚捐獻器官會給社會穩定帶來負面後果,而要看到:法律對人權的維護就是在維護一個國家的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也是構建法治社會的基礎。
中國全面叫停死囚器官捐獻 自願捐獻成唯一渠道
2011年11月,黃潔夫曾在《柳葉刀》雜誌上發文直言不諱地承認,中國在器官移植手術時,的確存在使用死囚器官的現象。而從2015年1月1號起,這一現象將從此改變。對於中國的器官捐獻,黃潔夫的心裡藏著一個夢,他盼望著中國的器官捐獻系統不再備受指責,而是因為公平、公正的分配系統和標準的操作規範被世人點讚。
黃潔夫:我們正在進行自我完善的工作。自我完善的工作有時候是痛苦的,因為你要在自己身上做,所以我們一定要一起來為了人民民眾的利益服務,讓我們器官的捐獻或移植系統光明正大的走向世界舞台。
截至2016年3月20日,全國已登記器官捐獻志願者6.6萬餘人,成功捐獻6624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1.8萬餘名。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說,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開展6年來,初步建立了科學公正、符合倫理的公民逝世後無償器官捐獻體系,每百萬人口年捐獻率較2010年已有大幅度增長,年捐獻量位居亞洲第一位、世界第三位。該體系挽救了一個個瀕臨絕境的生命,在國內外產生了良好反響,標誌著我國器官捐獻與移植事業展開了新的篇章。
北京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和北京時珍堂醫院等12家大型醫院在會上發出聯合倡議,願意為器官捐獻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醫院各科室和行政後勤部門為紅十字會的協調員給予合理合規的工作支持,並呼籲各級政府在財力和土地政策允許的前提下,為器官捐獻者設立紀念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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