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職能論

單一職能論是我國保險理論界關於保險職能的一種觀點。主張保險只有經濟補償的唯一職能。認為,經濟補償是建立保險基金的根本目的,也是保險形式產生和形成的原因,在再生產過程中,存在著風險對生產力的破壞與怎樣籌資維護生產力的矛盾,保險就是通過經濟補償恢復生產力解決這一矛盾的經濟手段。

保險公司通過收取保險費聚集的保險基金既非為了投資,也非為了積蓄,而是為了組織彌補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履行自己承擔的義務。這一理論認為,確立經濟補償職能,具有特殊的意義: 首先,保持保險基金的獨立性和完整性,劃清與財政資金的界限; 其次,捍衛保險的性質,防止盲目追求利潤的傾向; 再次、維護保險經營的科學性和嚴肅性,澄清與社會保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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