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標準

善惡標準亦稱“道德標準”。是指判斷和評價人們行為是非、善惡、榮辱的尺度或根據對於道德標準問題,在倫理學史上有各種各樣的見解:有的把“義”作為判斷行為善惡的標準(孔子、董仲舒、朱裹等);有的把知識和理念作為判斷行為善惡的標準(蘇格拉底、柏拉圖);有的把上帝的意志作為判斷善惡的標準(奧古斯丁);有的把幸福或痛苫作為判斷善惡的標準(伊壁鳩魯、斯賓諾莎等);有的把利與害作為評價善惡標準(功利主義者)。

上述說法有的包含著一定的合理內容,但都沒有對道德標準作出科學的規定。馬克思主義道德學說認為人們總是以他們所處那個時代的社會或階級所倡導或實際奉行的道德原則和規範直接作為評價行為善惡的標準。凡是符合一定社會或階級的道德原則或規範的行為,這一社會或階級的人們即認為是善,反之即為惡。由於不同時代和階級有不同的道德原則和規範,因此還必須解決道德評價懷準的客觀規定性。馬克思主義看來,只有符合社會發展規律和最廣大人民民眾利益的道德原則和規範才是判斷行為善惡的客觀的科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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