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開發貸款

商用房開發貸款系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賓館(酒店)、寫字樓、大型購物中心及其配套設施等商用項目建設的貸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用房開發貸款
  • 隸屬:貸款
  • 用途:商用
  • 學科:金融學
產品概念,借款人條件,項目條件,貸款方式,期限和利率,其他事項,

產品概念

對非住宅部分投資占總投資比例超過50%(含)的綜合性房地產項目,其貸款視同商用房開發貸款。

借款人條件

1.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核准登記、具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資格的企業法人;
2. 借款人為綜合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其房地產開發資質應為二級(含)以上,實收資本不少於10000萬元(含)或所有者權益不少於20000萬元(含);
3. 借款人為項目公司的,其實收資本或所有者權益應不少於5000萬元(含),其控股公司實收資本或所有者權益應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且同意提供項目按期完工、項目成本超預算時及時籌集項目建設資金的保證。

項目條件

1. 適用於賓館(酒店)、寫字樓、大型購物中心及其配套設施等商用項目;
2. 地處商業繁華地段或中心商務區,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規劃設計合理,配套設施齊全;
3. 立項合法,已具備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 借款人投入項目的自有資金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50%(含)且先於貸款資金到位;
5. 項目預期市場前景良好,賓館(酒店)項目已落實知名品牌的酒店管理公司管理;
6. 項目預期淨現金流量充裕,貸款還款來源穩定、可靠。

貸款方式

貸款採取擔保貸款方式,原則上應採取抵押擔保或借款人有處分權國債存單備付信用證質押擔保方式,擔保能力不足部分可採取保證擔保方式。
1. 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的,貸款金額與抵押物實際成本或評估價值(二者取較低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0%(含);
2. 採取國債、存單、備付信用證質押擔保方式的,貸款金額與有價證券面值的比例不得超過90%(含);
3. 採取保證擔保方式的,保證人在我行信用等級應為AA(含)以上,且企業經濟實力雄厚,財務狀況穩定,擔保能力充足。

期限和利率

出租、自營項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含),出售、轉讓項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含)。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我行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貸款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50%(含)。
出租、自營項目,貸款從項目竣工年度起,按季或半年等額(或按約定比例)歸還本金;出售、轉讓項目,貸款按項目銷售進度分期歸還本金,項目完成銷售60%時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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