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洲枳殼

商洲枳殼

商洲枳殼,江西省新幹縣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

商洲枳殼栽培已有1700多年,宋朝時被列為貢品,系《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載明的“芸香科植物及栽培變種的乾燥未成熟果實”,是一味重要的中藥材。產品具有“身乾肉厚、色白質堅、菊花型、氣香味苦微酸,藥用有效成份高”等特點。國家各級藥檢部門對枳實藥性檢測皆以新乾商洲枳殼為標準;在國內外市場享有盛譽。

2006年04月19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商洲枳殼”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洲枳殼
  • 產地名稱:江西省新幹縣
  • 品質特點:皮青肉厚、色白質堅、芳香純正
  • 地理標誌: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誌產品
  • 批准文號:國家質檢總局公告2006年第60號
  • 批准時間:2006年04月19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藥用價值,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商洲枳殼因原產於新幹縣三湖鎮,又名“三湖枳殼”,具有“果肉厚,外翻如覆盆,瓤瓣數較多”等特點。
神農本草經》始載枳實,無枳殼,列為木部中品。枳殼之名始見於唐甄權所著《藥性論》。明朝李時珍所著《本草綱目》收載了枳殼並附圖,從圖中可以看出葉為單身複葉,即可肯定為柑桔屬一類植物;另單獨立枸桔專條,結實大如彈丸,形如枳實而殼薄,多收種為藩蘺,偽充枳實及青桔皮出售。通過上述考證,從明朝開始的枳殼與現代相一致。
商洲枳殼系《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載明的“芸香科植物及其栽培變種的乾燥未成熟果實”,是一味重要的中藥材,江西省名特產之一,其學名為芸香科柑桔亞科柑桔屬橙類中的酸橙。酸橙是新乾三湖紅桔產區的重要栽培品種,主要分散於新乾三湖鎮及樟樹市洲上鄉。品系有黃皮酸橙(俗稱香橙)、紅皮酸橙(俗稱臭橙)以及其天然雜種毛化紅等,且有較多的產量。
商洲枳殼對自然環境適應性較強,平原、丘陵均可栽培,但以排水良好的壤土或沙壤土為宜,較耐寒,可忍耐-8℃左右的低溫。新乾三湖一帶桔區原習慣於實生繁殖,且多栽培於房前屋後、田頭河岸,在20世紀70、80年代才新發展成片。栽植株行距5—6×4—5平方米,畝栽25株左右,一般實生樹要8年後進入結果期,壯年盛果期株產鮮果100千克以上,盛果期可達50年以上。枳殼中藥材加工是在小暑至大暑期間采青果切開曬乾而成,鮮乾比為3.5:1。
新乾酸橙新乾酸橙

藥用價值

商洲枳殼藥用價值的有效成份包括揮髮油、總黃酮甙(橙皮式、柚皮甙)和有機鹼(辛弗林、N—甲基酷胺)等都優於同其它品種,對胸脅氣滯,脹滿疼痛,食積不化,痰飲內停;胃下垂,脫肛,子官脫垂等病症有很好的療效。
商洲枳殼商洲枳殼

產地環境

江西省新幹縣位於東經115°15'—115°44',北緯27°30'—27°58',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17.5°c,年均降水量1604.5毫米,全年無霜275天,適合各種生物繁衍生長。新乾自然資源豐富,素有“糧倉、桔鄉、林海、鹽田、藥邑”等美稱。有耕地面積43.3萬畝,山地面積135萬畝,林地面積108萬畝,森林覆蓋率達57.2%。
商洲枳殼的獨特品質源於原產地新幹縣特殊的地理、氣候、土壤條件。新幹縣位於江西省中部,四境與鄰縣之間,除西北隅之外,多依山脈為界,最高峰(玉華山)為1169米,形成東、南、西面高而北面低的特殊地理環境。縣內地貌以低山丘陵崗地為主。河流屬贛江水系,境內河道縱橫交錯。主幹河流贛江中段由南而北貫穿縣區;以其為中軸,東西兩岸有沂江河、湄湘河、溧江河等10條支流直接匯入,豐沛的水資源孕育了商洲枳殼這一具有地方特色的優良道地藥材品種。不均勻的降雨與特定的溫度、光照條件結合,正好滿足了商洲枳殼生長發育的要求。

歷史淵源

商洲枳殼的生產歷史可追溯至西晉(265年—317年),已有1700多年,宋朝時被列為朝廷貢品。
據史料記載,中醫使用枳殼入藥的歷史悠久,但在唐宋以前,用以入藥的枳殼來源地較複雜,既有芸香科橘類的“臭橘”,又有芸香科橙類的“酸橙”。前者葉片為三小葉組成的複葉,每年9月和10月採收;後者為單身複葉,7月採收,是同科不同屬的兩個栽培品種。宋《本草圖經》記載:“今醫家多以皮厚而小者為枳實,完大者為殼,皆以翻肚如盆口唇狀,須陳久者為勝。”此段敘述中描述的“皆以翻肚如盆口唇狀”的特點,形象地描述了商洲枳殼特有的外觀特點。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新幹縣三湖婁家渡上首建商洲集市,新乾生產的枳殼通過商洲集市的中轉而行銷天下,久之而得商洲枳殼的稱譽。宋趙與時所著《賓退錄》第十卷135頁中載有:“枳殼商洲一十斤,枳實商洲一十斤”為貢品。
明代醫學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記載:“枳殼,以商洲者為佳”。
商洲枳殼在清朝末年開始衰敗,到1949年新幹縣只有枳殼樹997株,且均零散栽培,面積不足40畝。
解放後,商洲枳殼主要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起步發展階段
新中國成立後,新幹縣採取了積極鼓勵的政策,從政策、資金、技術方面給予扶植,使商洲枳殼栽培範圍不斷拓展,栽培面積不斷擴大。1977年,新幹縣在三湖鎮建立商洲枳殼基地,全縣枳殼栽培面積達100公頃,總產量100—150噸。20世紀80年代末,全縣栽培面積發展到400公頃,總產量達200噸,每年出口量達30噸以上,成為江西省枳殼出口的主要基地。至1984年底,全縣共有枳殼樹11.27餘萬株,其中新老結果樹5萬餘株,按每畝栽25株計算,面積近5100畝。乾品產量由1949年的2噸上升到1984年的200噸,1990年增加到330噸,1991年400噸以上,居江西省之首。出口量每年30噸,成為江西枳殼出口的主要基地。
恢復發展階段
1991年12月,新幹縣遭遇特大凍災,商洲枳殼損失慘重,全縣枳殼樹凍死1/3,面積僅存500餘畝,1992年產量僅4500千克左右,特別是1977年栽植的正值盛果期的枳殼基地,已基本毀滅。新幹縣成立了藥材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全縣的藥材生產,尤其是商洲枳殼的種植、加工、銷售。1998年註冊商洲枳殼商標。1999年,實施國家星火計畫“商洲枳殼苗木繁殖及生產基地建設”項目,通過改造200公頃枳殼低產園,探索出一套高產栽培技術,選育出優良品種2個,建立了4公頃優質苗木基地。
快速發展階段
2002年10月,新幹縣在原藥材辦的基礎上成立了政府組成機構縣藥材局,進一步加強規劃指導全縣中藥材生產經營,同時成立了行業組織“新幹縣中藥材協會”,促進了商洲枳殼等藥材的產、供、銷一體化經營。商洲枳殼也從三湖鎮擴繁至全縣荷浦鄉、界埠鎮、金川鎮、大洋洲鎮、七琴鎮、神政橋鄉等適宜種植的地區。為了做好原產地域保護,搞好品種提純、復壯,又在溧江鎮、七琴鎮、桃溪鄉低丘崗地林場建立了3個GAP種植科技示範園,並建立了2個原產地域保護苗圃基地。
為保護商洲枳殼這一地道的地方特色資源,加快產業的發展,2005年初,新幹縣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調研論證,申報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並組織專家制定《商洲枳殼》標準。此外,新幹縣還不斷加大對果農的標準培訓和宣貫工作,在種植、建園、管理和加工方面推行標準化,使產品的優質品率提高30%以上,產品的產出比也提高25%以上。
商洲枳殼商洲枳殼

生產情況

2008年,商洲枳殼栽培面積達1600公頃,新幹縣在七琴、潭江、桃溪等地建立了3個GAP種植示範園和兩個種苗基地,年產量達到2000噸,占中國枳殼總產量的45%左右。由於產品質量優良,商洲枳殼在市場上的銷售價格一般要比湘枳殼高出2—2.5元/公斤。並遠銷日本、韓國以及東南亞地區,年出口量達100噸。
2012年,新幹縣栽培商洲枳殼面積2000餘公頃,其中投產1333公頃,乾貨總產5000多噸,產值達1.5億多元。

產品榮譽

2006年04月19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商洲枳殼”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商洲枳殼商洲枳殼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商洲枳殼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江西省新幹縣人民政府《關於請求給予商洲枳殼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建議》(乾府文[2005]33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江西省新幹縣現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種名
枳殼,即《中國藥典》規定的植物枳殼臭橙和香橙。
(二)立地條件
商洲枳殼商洲枳殼
選擇土層疏鬆、排水良好、靠近水源的肥沃砂壤土或坡度10°以下的紅壤坡地,pH值5.8至6.5。
(三)栽培技術
1.種子採集:必須采自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良種繁育基地生產的良種,不引進其他品種。選擇品系純正,產品質量穩定,沒有變異的成年樹作為採集接穗的母本樹,或採集其成熟果實收集種子播種。
2.種苗培育:
(1)砧木:選用枳屬枳為砧木。
(2)嫁接及嫁接苗培育:在選定的母本樹上剪取當年的粗壯春梢或成熟夏梢為接穗。採用柑桔單芽腹接的方式嫁接。
(3)苗木出圃:選擇一、二級苗進行定植。
3.苗木定植:春季定植。以嫁接苗進行矮化密植,株行距3×3米或4×2米,畝栽74至84株。
(四)採收與加工
1.採收:小暑後至大暑前3天,選晴天採摘,收穫的果實應及時攤置陰涼處。
2.加工:
商洲枳殼商洲枳殼
曬乾:鮮果及時橫切攤曬。切面向上曬至7成乾,堆放室內通風處,發汗2至3天,再曬至水分≤13%,成品包裝。
烘乾:烘乾溫度60℃至70℃,時間12小時,發汗24小時,反覆三次,成品包裝。
(五)質量特色
1.感官特徵:外表面綠褐色或黑褐色,剖面果肉黃白色,內囊紅棕色或黑褐色,橫剖面外翻如覆盆狀,果肉厚0.6至1.2厘米,質堅硬、不易折斷,具濃郁芳香氣味。
2.理化指標:揮髮油≥0.2%,柚皮甙≥5.58%,橙皮甙≥5.58%,總黃酮甙≥11.16%,辛弗林≥1.235毫克/克,N―甲基酪胺≥0.116毫克/克,水分≤13%,農藥殘留低於國家中藥材GAP規定的標準。

專用標誌使用

商洲枳殼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江西省新幹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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