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大沙河污染事件

河南民權含砷毒水調查:環境監察大隊被領導架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大沙河污染事件
  • 地點:商丘大沙河
  • 時間:2008年8月
  • 污染源砷污染
事件詳情,處理結果,

事件詳情

環境監察大隊被領導架空
河南民權含砷毒水調查:
3月17日,河南民權砷污染案開庭。
該縣的磷肥廠法人於2008年8月,使用高砷硫鐵礦制酸,排出劇毒———砷,污染大沙河水1000餘萬噸,造成國內最大的砷污染處理事件。
事件背後事實
而在事件背後還有3個觸目驚心的事實。
其一,縣環境監察大隊被局領導架空;局領導親自上重點企業磷肥廠收排污費;同時該廠被掛牌保護,縣政府要求實施“零干擾”。
其二,濃度超標899倍的“毒水”,在4個環境監察部門的眼皮下,暢然前行,將抵達安徽境內才被“截獲”。
其三,1987年化工部曾發文禁止“毒砂”高砷硫鐵礦,現已被大量開採。專家稱,小硫酸廠因圖便宜使用此類礦,不可能處理好其污染問題。
在劇毒事件面前,相關法規約束和地方監管缺位,地方政府甚至成為事件“幫凶”。

處理結果

3月17日,民權縣磷肥廠“遺址”。廠子已被爆破,圍牆顯得殘破。廠內,巨大鋼鐵構件橫七豎八,倒臥在地。廠外,大沙河呈暗褐色,飄出陣陣惡臭。
那天早晨,磷肥廠法人代表成京周,走進縣人民法院,步履蹣跚。他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被起訴。該廠排出的含砷廢水污染了1000餘萬噸河水,成為河南建國以來最大的砷污染案件。
去年8月,當含砷的“毒水”,浩浩蕩蕩,從河南湧向安徽時,安徽連夜築起5道臨時大壩,阻止“毒水”入境。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時任代省長郭庚茂分別批示,要求嚴處。
隨後,民權縣環保局副局長劉改立,同成京周一起被抓;副縣長錦傳星、縣環保局長陳健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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