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市(美國紐約市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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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Gotham)在古英語中原意為“Goats Town”,本是英國諾丁漢郡的鄉鎮。西歐商業城市興起之初,各種諷刺市民率真、愚笨的傳說中,“哥譚”一詞開始被用來代指城市人。13世紀一則流傳甚廣的故事中就曾描述一群哥譚人靠裝瘋賣傻,巧妙的躲過了王權的侵擾。時人眼中的“哥譚”被賦予離經叛道的“癲狂”意象。哥譚人的“怪誕舉動”,折射著中世紀中晚期的西歐,商業城市興起,城市居民突破傳統,追新求異的歷史趨向。1807年美國短篇小說家華盛頓·歐文在文章中用“哥譚”指代紐約市,“哥譚”自此成為紐約的綽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紐約市
  • 外文名稱:New York City
“Gotham”這個詞語在英語中有“愚人村”的意思,同樣也是紐約市在19世紀的一個綽號之一。1807年11月11日,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在自己創辦的文學雜誌《大雜燴》(Salmagundi)某期中,用這個名字諷刺紐約市的文化與政治(根據英國民間傳說,英格蘭諾丁漢郡的哥譚鎮是傻瓜居住的地方)。這個名字源於古英語中的山羊(gat,現為goat)和家(ham,現為home)兩個詞,“Gotham”意為“飼養山羊的地方”(山羊在西方文化中通常為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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