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農經局辦事公開制度

和田地區農經局辦事公開制度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完善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監督約束機制,進一步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規範服務行為,密切農經幹部與人民民眾的聯繫,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辦事公開的內容
根據單位工作職能,主要辦事公開事項有:服務範圍和辦事職責、辦公地點、便民服務諮詢電話、工作標準和行為規範;幹部民眾反映的重點問題的答覆和民眾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與服務對象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單位內部公開的人事、財務、物資採購等情況等。
二、公開辦事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農村集體財務與資產管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精神;
2、指導和監督全地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財務規範化管理和農村經濟審計工作;
3、指導依法妥善解決農民因土地承包經營關係、財務管理和農民負擔問題發生的糾紛和上訪問題;
4、向農民民眾提供法律諮詢,組織和實施農村財會人員、農經人員的培訓;組織實施農村經濟情況統計和農民收入結構分析等。
三、公開辦事形式
1、公開形式以實用,簡潔、有效為原則,通過上牆和在《和田信息港》部門政務公開欄目中公開服務承諾制度、崗位職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公開農經局職能及職能科室、業務辦理流程、工作人員身份及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以及各項與職責有關的法規、政策等。
2、鼓勵幹部民眾積極參與監督。設立辦事公開制度監督和農民民眾服務諮詢電話,對民眾舉報、投訴和諮詢的問題,做到及時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民眾公布,接受廣大民眾的監督。
四、公開辦事時間
公開時間要視不同情況,不同內容確定。涉及到農民民眾反應的土地經營糾紛問題或財務管理問題發生的上訪問題,根據問題的性質來確定,一般採用批轉有關縣市農經部門的方式辦理,除了需要依法仲裁的土地糾紛或者需要較長時間的上訪問題外,其餘能以調解方式可以解決的問題一般在20日內辦理,並當事人給與答覆;對於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在每月公開一次、涉及債權債務的事項一般在季度公開一次;農村經濟情況統計和農民收入結構分析工作的辦理在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單位內部的財務公開在季度一次進行公開。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事情及時公開,主動接受民眾和社會監督。
五、公開辦事保障措施
1、幹部職工應持證上崗,工作證應表明姓名、身份、編號,並貼上相片。
2、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文明服務,使用文明用語,管理服務對象可隨時監督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3、將推進公開辦事制度納入年度考核。將推進公開辦事制度的落實情況與幹部職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幹部評先選優相結合,層層落實,步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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