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三兄弟:三兄弟的三種價值取向

周氏三兄弟:三兄弟的三種價值取向

《周氏三兄弟:三兄弟的三種價值取向》以時間為序,以魯迅(周樹人)、周作人、周建人三兄弟生平大事與兄弟之間的關係為主線,演繹了三兄弟與中國歷史百年的悲歡離合。魯迅三兄弟聞名于海內外文壇。各人都有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價值取向。魯迅是時勢英雄的代表,周作人則墮落為難以自辯的漢奸,周建人在黨的懷抱中成長,碩果獨存於20世紀80年代。三兄弟的個人道,正是中國歷史百年的縮影。

基本介紹

  • 書名:周氏三兄弟:三兄弟的三種價值取向
  • 出版社:東方出版社
  • 頁數:328頁
  • 開本:16
  • 品牌:人民出版社發行部
  • 作者:朱正
  • 出版日期:2003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0601671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後記,

內容簡介

《周氏三兄弟:三兄弟的三種價值取向》周氏三兄弟都已走進歷史,但三個兄弟,一個大作家,一個大漢奸,一個大幹部,不同的道路,留給人們深深的思索。

圖書目錄

一 快樂的童年
二 從小康人家墜入檔頓
三 水師學堂和礦路學堂
四 大哥到日本去了
五 東京求學
六 在寂寞里
七 兩兄弟與《新青年》
八 聚居在八道灣
九 兄弟失和
十 兩兄弟與《語絲》
十一 許廣平來了
十二 民國以來最黑暗的一天
十三 愛的波瀾
十四 血泊中的聲音
十五 論戰中的兩兄弟
十六 分道揚鑣
十七 在“事變”中求生
十八 反法西斯鬥爭
十九 文場與戰場
二十 魯迅之死
二十一 兄與弟:漢奸與義民
二十二 弟與兄:高級幹部與政治賤民
二十三 兩兄弟的最後歲月
後記
本書主要徵引和參考書目

文摘

祖父回家了,本來是件可喜的事,可是不久,他就照舊成天罵人,教訓人,諷刺人,鬧得一家雞犬不寧。周作人每天得上街給祖父買菜,這也成了一件難堪的苦差。《知堂回想錄》(二六)中說,“上街去時一定要穿長衫,早市是在大雲橋地方,離東昌坊口雖不很遠,也大約有二里左右的路吧,時候又在夏天,這時上市的人都是短衣,只有我一個人穿著白色夏布長衫,帶著幾個裝菜的‘苗籃’,擠在魚攤菜擔中間,這是什麼一種況味,是可想而知了。我想脫去長衫,只穿短衣也覺得涼快點,可是祖父堅決不許,這雖是無形的虐待,卻也是忍受不下去的。”
周作人想擺脫這差使。四月初四,他私下寫信給大哥,“托另圖機會,學堂各處乞留意。”他是想要儘快離開這個空氣很不和諧的已經沒有多少家庭樂趣的家了。另一方面,從大哥的來信中告訴他的學堂內外種種情形,是這樣新奇而富有吸引力。再說,大哥就在南京,到南京去,就又同親愛的兄長在一塊了。
魯迅也希望作人能夠來南京,幫他向慶蕃叔祖請求,寫信請求祖父同意。終於幫他把這事辦妥。辛丑年七月廿九日(1901年9月11日)作人動身到南京去,9月18日到達,不到一個月以後正式進了江南水師學堂。他的入學試題是《雲從龍風從虎論》,複試的題目是《雖百世可知也論》。上課一個月之後,全校學生漢文分班考試,試題是:《問:孟子曰,我四十不動心;又曰,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平時用功,此心此氣究如何分別?如何相通?試詳言之》。真不知道這些十五六歲的娃娃拿到這樣的試題,是怎么做出來的。
這時魯迅在礦路學堂上學,兩兄弟雖不同學,往來卻是很頻繁的。那時,周作人簡直把同長兄的晤談看作很大的快樂,在他的日記上明顯流露出這樣的感情。只看看1902年2月頭三天的日記罷:
1日:“下雪甚大。……擬至陸師同大哥晤談,藉豁塵障,乃雨師風伯相繼光顧,令人跬步為難,恨恨。”
2日:“飯後步行至陸師學堂,道路泥濘,下足為難,同大哥談少頃,即偕至鼓樓一游,同鄉張君協和(邦華,礦生)同去,啜茗一盞而返。予循大路回堂,已四下鐘矣。晚飯後大哥忽至,攜來赫胥黎《天演論》一本,譯筆甚好,夜同閱《蘇報》等,至十二下鐘始睡。”
3日:“上午,大哥回去。……[向晚]步至馬路歧口,候大哥不至,歸而復作,燈光如豆,伴我淒清,對之悽然,不能久坐,即睡,時七下鐘。”
白天已經在一起玩了一回,一同上了茶館。但是吃過晚飯,大哥又意外地送一本新書來了。於是兩兄弟一起讀這書,讀《蘇報》,不覺已是深夜,不能回陸師學堂去了,就在這裡住一晚,第二天上午才回去。可是到下午,又在望他來了,結果沒有來,他是多么地失望啊。只看這三天的日記,就可以強烈地感覺到兄弟倆真正是手足情深。
《天演論》是魯迅當年最愛讀的書,多年之後他還能夠背誦書中的許多段落。書中所宣揚的生存競爭,優勝劣敗,適者生存等等給了他的思想以很深的影響。他同樣熱忱地、迫不及待地將這書推薦給弟弟。不負哥哥的苦心,周作人也接受了這本書的觀點。
周作人也發表論文。在《新青年》第五卷第六號上面,發表廠《人的文學》,文章開宗明義,指出:“我們現在應該提倡的新文學,簡單地說一句,是‘人的文學’,應該排斥的,便是反對的非人的文學。”“用這人道主義為本,對於人生諸問題,加以記錄研究的文字,便謂之人的文學。”“我所說的人道主義,並非世間所謂‘悲天憫人’或‘博施濟眾’的慈善主義,乃是一種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我們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應得完全滿足。”他並以具體作品為例作了精闢的說明:
譬如法國莫泊三的小說《一生》,是寫人間獸慾的人的文學;中國的《肉蒲團》卻是非人的文學。俄國庫普林的小說《坑》,是寫娼妓生活的人的文學;中國的《九尾龜》卻是非人的文學。這區別就只在著作的態度不同:一個嚴肅,一個遊戲。一個希望人的生活,所以對於非人的生活,懷著悲哀或憤怒;一個安於非人的生活,所以對於非人的生活,感著滿足,又多帶些玩弄與挑撥的形跡。簡明說一句,人的文學與非人的文學的區別,便在著作的態度,是以人的生活為是呢,非人的生活為是呢這一點上。
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著眼主要在文章的形式方面,而這篇《人的文學》著眼就主要是在文章的內容、作者的態度和思想傾向方面來了,後來胡適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導言》中稱周作人的這篇是“當時關於改革文學內容的一篇最重要的宣言”。
魯迅、作人兄弟都在《新青年》上發表了新體詩。魯迅發表的有《夢》、《愛之神》、《桃花》(均在第四卷第五號)、《他們的花園》、《人與時》(均在第五卷第一號),作人有《小河》(第六卷第二號)、《兩個掃雪的人》、《微明》、《路上所見》(均在第六卷第三號),正如胡適稱他自己的詩集為《嘗試集》一樣,這些作品也是為了突破流傳了千百年的詩歌體裁的一種嘗試吧。後來朱自清評論這一時期的詩,說:“只有魯迅氏兄弟全然擺脫了舊鐐銬,周啟明氏簡直不大用韻,他們另走上‘歐化’一路”。魯迅在《集外集·序言》中說:“我其實是不喜歡做新詩的,只因為那時詩壇寂寞,所以打打邊鼓,湊些熱鬧;待到稱為詩人的一出現,就洗手不作了。”他們可以說是屬於新體詩的最早的探索者,影響是大的,一些人從這些作品得到啟發。胡適在《談新詩》一文中,甚至將《小河》評為“新詩中的第一首傑作”。
魯迅、作人兄弟在《新青年》上發表的文章,還應該提到“隨感錄”。關於這件事,周作人在《關於魯迅》一文中說起過一個情況:
[魯迅]所作隨感錄大抵署名“唐俟”,我也有幾篇是用這個署名的,都登在《新青年》上,後來這些隨感編入《熱風》,我的幾篇也收入在內,特別是三十七八、四十二三皆是。整本的書籍署名彼此都不在乎,難道二三小文章上頭要來爭名么,這當然不是的了。(《回憶錄》第885頁)
這裡,人們可以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周作人這篇文章第一次公開了一些過去不為人知的情況,說《會稽郡故書雜集》的序言、群益版《域外小說集》的序言,雖然一直署周作人之名,其實是魯迅寫的。人們都願意相信他的這個說法,這些文章也因此得以收入1938年版的《魯
迅全集》之中。可是這篇文章里提到幾篇隨感錄的事,卻有人不願意相信了。我看,今天似已不必明確認定著作權的歸屬,認為它在寫作前是兩兄弟交談過的題目,發表後反映了兩兄弟共同的意見,大約不會與事實相去太遠吧。
江紹原看了這一篇,3月30日寫信給周作人說:“《萌芽》月刊二期,有魯迅先生一文,中涉及我,決辯明一下。”周作人的回信說:
《萌芽》未見,但曾聞人說過。魯迅精神異常,我久與之絕,其所說似無計較之必要,又如寄信去給該月刊則更不值得矣。魯曾說北大學生教他來教書,錢玄劉半因怕奪他們的飯碗,故造謠言說他發瘋云云,即此一端可以見其思路之紛亂了。
從這裡可以看出周作人對魯迅的敵意。他說的傳聞,完全與事實不符,希望魯迅回去教書的,並不只是有“北大學生”。他1929年5月19日寫給許廣平的信說:“前天馬幼漁來看我,要我往北大教書,當即謝絕。”在這以後,才有“六個北大國文系的代表”要他去教書的事。
1931年1月,發生了中共黨史上的一件大事:六屆四中全會。1945年通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已經作了結論:“這次會議的召開沒有任何積極的建設的作用,其結果就是接受了新的‘左’傾路線,使它在中央領導機關內取得勝利”,也就是說,王明在共產國際的支持下成了中國共產黨的領袖。一些反對四中全會的幹部,林育南、李求實、何孟雄等1月17日在上海東方飯店開會,因有人事先告密而被捕,在場被捕的還有左聯作家柔石、殷夫、胡也頻和馮鏗。
從葉聖陶的日記中可以看出這兩兄弟當時的關係已經是非常之僵了。周建人到北京幾乎有一整年了,也沒有想到要去八道灣(也是他自己的舊居)去看望一下哥哥。就說這一天,他原來也是極不願意前去的。看來是秘書金燦然請兩位副署長去辦一件公務,才“勉一往”的。那時出版總署初建,正要物色人才,利用社會上散閒的著譯力量大約也是當時的考慮之一。金燦然建議他的兩位上級出面往訪周作人,大約也未必是他自己想出的主意,假如只是他自己的主意,未必能夠說動很不願意去的周建人。很有可能是他說明了,是上面的誰希望他們去找周作人
的。在周作人這方面,同樣也是心中芥蒂甚深,多年之後寫回憶錄,還避開了周建人的名字。
葉聖陶日記說這兩兄弟是“似家庭事故不睦”,沒有寫明是什麼事。其實是很清楚的。羽太芳子是周作人的妻妹。周作人不滿的是,周建人對芳子的態度;周建人不滿的是,周作人站在芳子一邊。作人也確實想幫芳子一點忙。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5月1日公布實行。周作人寫了好些篇宣傳婚姻法的文章。對於多年來一直關心婦女權益、宣傳婦女解放的周作人來說,是衷心歡迎這個婚姻法的。7月11日的《亦報》上,他發表了《重婚與離婚》(見《飯後隨筆》)一文,其中說:
婚姻法的發布是中國本年的一件大事,這奠定男女平等的基礎,過去封建社會中的兩性間的片面道德將由此而逐漸打破了。
近來見到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長的一篇報告,對於重婚等問題有所說明,十分合理,在被壓迫的女性真是一個引路的明燈。在婚姻法公布以前的重婚,只要由任何一個關係女性提出離婚,區政府或法院應立即批准或判離,在財產上給以照顧;如果男方提出與後娶的離,亦可批准或判離,財產上亦給以照顧,但如男方提出與前妻離異,則一般的不批准亦不判離。有人會這樣問,這不是違反了自由的原則嗎?我們的答覆是,給他以損人利己的自自,便違反了保護婦女利益的立法精神。
這一節話真是說得好極了,從前在國民黨治下,那些官商和知識界的特權階級停妻再娶極為平常,被害的婦女告訴無門,只好忍受,到了今日才有了自己的政府,有人給她說話了。法律不究既往,即是說不判重婚罪,不是不究其罪行,如對方的虐待,遺棄等罪,照樣要依法判處。若在婚姻法公布以後的重婚,除判重婚罪外,判決和後娶的一個離異,這樣對後娶的一個實際上是有利的。(《文類編》⑤第524—525頁)

後記

我原來沒有計畫寫這本書的,這是責任編輯張秀平先生出給我的題目。四月初她來電話約稿,推辭不得,就寫了。
這三兄弟都是有單獨的傳記的。各人的事業,成就,著作,思想等等,都是每一本傳記的當然的內容。但是他們之間的關係,卻不見得是在各人的單獨傳記中能夠充分敘述的。而這些,卻正是三人合傳所應該著重處理的內容,有一本這樣的合傳也好吧。這樣一想,我就接受了這約稿。
寫的時候,我感到困難的,是材料太多。費斟酌的,不是選取什麼材料,而是捨棄什麼材料。一般說來,是儘量多用能夠反映出兄弟間關係的材料,只是一個人的言行事跡,就不免有所割愛了。那些材料,請到他們各人單獨的傳記里去看吧。
我寫作此書期間,國家圖書館因防止“非典”而暫停開放,而自己的藏書又都在長沙家中,是葉至善、王得後、陳瓊芝、陳漱渝、周楠本諸位老友惠借書籍,才得以寫成,真要謝謝他們。
2003年6月8日朱正於北京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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