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立生(原連雲港市市委常委)

吳立生(原連雲港市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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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立生,江蘇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歷任連雲港市總工會副主席,連雲港市物資局 (物資集團總公司)黨委書記,贛榆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灌南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連雲港市副市長、灌南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副主任、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級),連雲港市市委常委。犯濫用職權罪獲刑4年。

基本介紹

個人履歷,近況,

個人履歷

1981年8月在連雲港市開關廠參加工作。
1984年8月調入連雲港市總工會,歷任幹事、副部長。1991年6月調任連雲港市工人文化宮主任、黨支部書記。
1994年1月任連雲港市總工會副主席。
1997年10月任連雲港市物資局黨委書記。
2000年2月任贛榆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03年3月擔任灌南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6年1月任連雲港市副市長,灌南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副主任、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級)。

近況

在擔任灌南縣委書記期間,為完成招商引資任務聯繫香港商人鄭俊譽前往灌南考察、投資。期間,鄭俊譽提出由其組織資金幫助灌南縣完成外資引進考核任務後即抽回,灌南縣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付獎勵。吳立生明知道鄭所提方案屬於虛假投資,仍同意相關部門實施虛假引進外資活動,上述獎勵支出共造成國有資產損失5163.86萬元。吳立生犯濫用職權罪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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