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

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於2015年2月籌建,2015年4月23日獲吉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正式批准成立。是由吉林大學法學院所屬,在吉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領導下,由學生自我組建、自我管理的藝術類社團組織,各類設施齊全,社內民主氛圍濃厚。是吉林大學中心校區唯一的專門以交流學習書法為主要活動的社團。至2015年11月,已有150餘名成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
  • 外文名:The Lanting Calligraphy Club of Jilin University
  • 成立時間:2015年4月23日
  • 機構屬性:學生社團組織
社團結構,社團章程,社團特色,

社團結構

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由五大部——軟筆組、硬筆組、宣傳部、培訓部、外聯部及一會——理事會組成。理事會下設財務組,副部長以上級別的成員無權干涉財務。

社團章程

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章程
(2015年3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是在校團委領導下,由吉林大學前衛校區的廣大書法愛好者組成的學生書法藝術團體。屬於吉林大學的文藝類社團。
第三條社團宗旨:弘揚中華傳統文化,促進校園文化建設,提高學生藝術修養第四條社團目的:服務同學,提高同學綜合素質,繼承優良傳統文化,營造人文校園、和諧校園。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促進素質教育,積極組織愛好書法藝術的同學,共同練習、進步,進行書法的創作、交流。在校園中形成練習書法的良好氛圍。同時,培養和鍛鍊實際能力。
第二章任務
第五條本團的任務:
(一)進行書法人才的教育和培養;
(二)開展書法評選、展覽、講座和筆會等交流學習活動;
(三)治理和發展會員隊伍;
(四)為團員在校內提供練習、創作環境場所並組織進行開拓性的書法藝術作品創作
(五)從事吉林大學團委組織的有關活動。
(六)組織、開展與本社團有關的團體、個人進行與發展書畫事業有關的聯誼與合作。
第三章社員
第六條凡本校內對書法藝術有興趣的在校學生均可填寫報名表申請加入本社。
第七條社員應遵守社會基本道德規範,對違背基本道德倫理和嚴重損害本社聲譽和利益的社員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者將被開除社籍。
第八條社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優惠權或免費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新會員有退會或轉為其他社團的自由。
(六)對本社公共物品的使用權
第九條社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決定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維護本會的形象和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社團年度下達的工作任務;
(四)按規定按時交納會費;
(五)向社團提供有關個人的真實情況並備案;
(六)積極參加社團舉辦的各種藝術活動;
(七)廣泛團結社團社員,擴大社團藝術影響;
(八)不以社團名義搞個人行為。
第十條社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會員大會所有。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因非凡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通過,延期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
(二)選舉社團的會長、副會長,授予有資歷者名譽會長資格;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負責人的選聘;
(七)負責社團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研究和制定財務治理制度;
(八)負責社團負責人的資格審查和工作考核;
(九)調查處理違章違紀負責人。
第十五條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非凡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非凡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一年,可連任兩屆。非凡情況下可由全體會員民主決議通過會長、副會長的連任決定。
第二十條社團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會長須在書法上有較深造詣;
(三)必須是社團理事會成員,對社團作出重大貢獻者;
(四)具備治理團體的經驗,熟悉校規校紀、文化藝術方面的專業知識;
(五)年富力強,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遵守基本的道德倫理規範,有堅定的民主思想修養。
第二十一條本社團社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社團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推薦社團副會長、部長、副部長或其他機構負責人;
(五)選聘、任命社團重要工作人員;
(六)代表本社團出席活動
(七)邀請老師為本社員指導。
第二十二條副社長職權:
(一)配合社長管理社團工作
(二)與其他社團搞好外聯的工作
(三)協調各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向社長推薦社團工作人員;
第二十三條本團設定軟筆部、硬筆部、宣傳部、外聯部
所有部門均設立倆名負責人,部門間應相互配合。
軟筆部:學習或傳授軟筆書法知識,由一位教員帶領若干學員進行學習交流,教學內容會一定程度上參照學員個人意願。
硬筆部:學習或傳授硬筆書法知識,由一位教員帶領若干學員進行學習交流,教學內容會一定程度上參照學員個人意願。
宣傳部:由軟筆部和硬筆部的部員兼任。負責做好本社及各個部門的宣傳工作,包括海報的設計、書寫和張貼,社團活動場所布置設計等。
外聯部:由軟筆部和硬筆部的部員兼任。主要負責與其他社團的聯絡和每次作品展的贊助聯繫。
第二十四條年終評出優秀社員、最佳貢獻獎和優秀工作者,並頒發證書。
第五章社團資產的治理、使用
第二十五條社團理事會由社長、副社長及各部部長、副部長組成。
第二十六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申請資金;
第二十七條本社按照吉林大學社團聯合會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本社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社團財務由理事會專人治理,實行財務公開,收支明確,不得挪用資金。
第二十九條本社所有工作人員沒有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條社團各項活動,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辦事原則,嚴格執行社團財務制度,接受常務理事會和有關部門監督審查。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一條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二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聯合會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社團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四條本社團終止活動須經全體會員開會並三分之二會員表決同意方可通過,並報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五條本社團經社團聯合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在開展活動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由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的理事會。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社團特色

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社團特色
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作為吉林大學前衛校區唯一的書法專門社團,本著“弘揚中華傳統文化,促進校園文化建設,提高學生藝術修養”的宗旨,服務同學,為吉林大學在校生提供一個廣闊的學習與交流書法的平台。那么,如此廣闊的平台必然具有諸多特色。
特色一:零門檻+私人訂製
本社團為“零門檻”社團,無論是書法造詣較高的書壇新秀,還是僅是對書法感興趣卻毫無功底的入門級同學,只要是吉林大學的在校生,遵守本社規章制度,均可申請加入。入社後,將由書法水平較高的同學帶領並教授沒有功底的同學進行書法練習。其中,教授書法的資格認定是十分嚴格的,必須先由本人提出教學申請或由理事會進行提名,再由常務理事會進行全方位的考察,經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考察通過後方可授予其全部書體或部分書體的教授資格。同時,作為功底較薄弱的學員也可以根據自己對不同書體的喜好來選擇教員。每位教員所帶學員應不少於5人,原則上不多於25人,能者多勞。教員會根據每位學員的不同學習情況,為每人量身定製進度,學員時間安排靈活,不必擔心因耽誤幾次練習活動而跟不上進度。教員也會聽取學員建議調整其進度。
特色二:軟硬兼施
中國人幾千年來一直使用毛筆,直到近代毛筆才漸漸淡出歷史舞台。但是,軟筆書法作為一門高雅的藝術依然存在著。學習軟筆書法,更多是為了修身養性、陶冶情操、繼承傳統文化,體會千年古韻。硬筆書法其發展歷程雖不足百年,但隨著硬筆被廣泛使用,硬筆書法發展迅速。硬筆書法更多的是實用功能,能夠撐起一個人的門面。我社同時設立軟筆部和硬筆部,供社員依據自己的興趣和意向選擇性學習,可單選,可多選。
特色三:杜絕論資排輩,堅持任人唯賢
本社堅持杜絕論資排輩,以避免社團里“混輩分”的現象。只要書法水平較高,道德高尚,能力較強堪當大任者,即使是大一的新生也可以經民主選舉擔任社長,主持社內各項工作。而即便是入社滿兩年的大三老社員,若其沒有較高書法水平,不符合社長資格的也不能成為社長。社內沒有年級屆別,任人唯賢。
特色四:以筆會友,活動豐富多樣
書法自古以來就不是枯燥乏味的,而是充滿了雅趣的。例如晉代的蘭亭集會便是後人爭先仿效的經典書法活動。我社亦必然組織豐富多樣的活動,雖不及蘭亭之萬一,亦不失雅趣。我社常規的活動便是書法的教授與學習,這是定期的、常態化的活動。我社還會舉辦筆會、書法展、校園書法大賽、書法名家講座等活動。書法是一門“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藝術,所以需要筆會、書法大賽等活動來爭奇鬥豔,也需要書法前輩大師的講座為我們這些後生指點迷津,使我們能夠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吉林大學蘭亭書法社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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