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商店

合作商店是集體商業企業的重要組織形式。合作商店根據自己經營規模的大小和資金需要量的多少,確定股份的多少和每一股份的資金數額,向商店職工籌集資金(可以資金入股,也可以財產折算為資金入股) ,以共同集資入股的方式,組成合作商店進行業務經營所需資金。合作商店實行資金入股後,商店則為獨立核算單位,統一組織貨源,統一銷售商品,統一進行會計核算和統一計算盈虧。在收益分配上,商店的盈餘除按國家規定所繳納的稅金外,還按股份的多少進行股金分紅 (或計息) ,並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和公益金,作為公共積累,用於擴大商店的業務經營和商店職工的集體福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商店
  • 外文名:Cooperativestore
  • 成立時間:建國初期
  • 結束時間:十一屆三中全會後
  • 別稱:合作社
基本信息,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949年底,青島市區私營和個體商業共19110戶,其中私營商業7198戶、固定商販11912戶。到1953年,發展到22258戶,其中私營商業8976戶,增長24.7%,固定商販13282戶,增長11.5%。農村私營商業有12507戶,從業人員13977人。其中僅平度縣私營商業就有7500戶,從業人員8250人;膠縣1577戶,從業人員2227人。
1953年末,市場關係發生了重要變化,國營商業和合作社商業在批發總額中已占到了70%。這一重要變化,為國家對私營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創造了極為有力的前提。1954年7月,中共中央決定充分利用市場關係變化和改組的有利條件,對私營商業積極地、穩妥地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其他信息

1954年秋,青島地區各縣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和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通知的精神,在各縣縣委和政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開始對私營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改造形式採取了以下幾種:一是組織經銷、經營小組。這些組織在業務上與供銷社發生聯繫,納入供銷社計畫,執行合作社的價格,分散經營,各負盈虧。二是組織合作商店(小組)。將一部分小商小販,由供銷合作社組織起來,實行統一計畫、統一經營、統一核算,資金入股,盈餘按股金、勞動和公積金分配,供銷合作社在業務上給予扶持和指導。三是代購代銷。由供銷合作社委託私商代購代銷指定的商品,私商向供銷合作社交納一定的保證金,私商賺取合理的手續費和合理差價,供銷合作社不承擔經營盈虧風險。四是合營。在供銷合作社的領導下,由供銷合作社與農村私營商業中的資本家共同經營(合營)。合營企業採取定資、定息辦法,資本家的財產折價收歸合營企業,給予一定的利息;供銷社也投入一定資金,派任領導骨幹,與私方人員共同經營;私方人員實行工資制,合營企業盈虧由供銷社負責。五是對一些政治可靠、有一定經營技術和工作能力、年輕的小商小販,經考察後直接吸收為供銷合作社職工。到1956年末,青島市農村私營商業先後納入了各種合作組織形式。至此,農村私營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農村商店、合作小組升格進入供銷合作社。
1956年,青島市區的私營商業和小商小販經市工商局、商業局、供銷合作社確定分別歸各專業公司管理改造,並供應貨源。供銷合作社歸口的行業主要有菸酒糕點、蔬菜副食、土產廢品和乾鮮果品四大類。至1961年6月,供銷社歸口的四大行業共組建合作商店155處,從業人員5633人。
1962年,為了加強對合作商店的教育改造,由市工商局、商業局、供銷合作社抽調人員組成聯合辦公室,同時由各歸口部門選派幹部直接到合作商店擔任政治指導員。市供銷社共選派44名幹部,主要負責四大行業的155處合作商店的改造任務,引導其走社會主義道路。同時,市工商局、商業局、供銷社聯合制定了《青島市合作商店章程》。
1966年,國家原定的公私合營企業私方人員的定息年限已滿,公私合營企業即轉變為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與此同時,在中共青島市委對私改造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國家對私營工商業的全面規劃、統籌安排的方針,由市供銷合作社各專業公司將歸口的私營商業私方人員分別安排在菸酒糕點行業106人,土產廢品行業398人,蔬菜副食、乾鮮果品行業135人,總計639人。其中:擔任專業公司科長的2人;擔任總店或中心店正、副經理的3人,股長3人;擔任區店正、副經理的20人。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認真落實了對城鄉合作商店合作小組的政策,明確提出合作商店(組)是社會主義性質的集體商業,是社會主義商業的組成部分。至此,合作商店、合作小組的從業人員全部併入供銷合作社各專業公司的零售部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