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權獨立行使原則

司法權獨立行使原則,是指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司法權。司法權獨立行使是現代司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是西方三權分立的產物。許多國家在憲法和法律中都規定了司法權獨立行使原則。

司法權獨立行使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在一系列的聯合國檔案或國際公約中,確立了司法權獨立行使的國際標準。在我國,司法權獨立行使不僅是一項憲法原則,也是司法的一項重要原則。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我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三大訴訟法也作了相同的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