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明奎

史明奎(1933~1968),河北邯鄲邱縣禮村人。1949年8月參加革命工作,195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國小教員,中心校長,文教科會計,縣委文教部、宣傳部、辦公室幹事;1964年7月任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同年10月選為縣委常委;1966年1月任縣委副書記,1966年9月至1967年1月主持縣委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史明奎
史明奎任職期間,忠於黨的事業,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廉潔奉公,與民眾同甘共苦。在縣委辦公室任副主任時,打字員見他兒子上學沒作業本,給了幾張白紙作本子,明奎發現後把兒子吵哭,又將紙送了回去。縣委辦公室一位領導見他兒子吃餅子就鹹菜,問孩子為啥不吃吵菜,孩子說沒油,這位領導從自已家拿了一瓶油給孩子。明奎發現後讓孩子回送給這位領導,並嚴厲教育孩子說:“從小要養成吃苦習慣,今後不準要別人的東西”。在任副書記期間,不徇私情,一次他親哥找他開信買點棉籽餅,他說:“物資緊張,不能亂開”。在百戶寨蹲點時,離自已家僅二里路,可一直在村吃派飯,從不回家,並同民眾一起拉車送肥,拉犁耕地,為改變邱縣貧困面貌嘔心瀝血,鞠躬盡瘁,民眾稱他是焦裕祿式的好書記。
“文革”中遭誣陷,受到上百種殘無人道刑罰的摧殘,但他堅強不屈,始終未說過一句違心話,表現了一個真正共產黨人的品德。1968年6月5日夜,被專政組人員活活打死在“三代會”審訊室,年僅35歲。198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院長王甫代表中央邱案調查組宣布:“史明奎同志是黨的好乾部、優秀的共產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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