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橋區交通運輸局

台州市路橋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台州市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3號),組建台州市路橋區交通運輸

台州市路橋區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區公路和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路橋區交通運輸局
  • 所屬地區:台州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附則,

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將原區交通局的職責、原區建設規劃分局的城市客運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路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稽徵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
2.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路、水路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實施。
(二)負責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區交通運輸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最佳化;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城市客運、計程車、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設施規劃實施,指導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有關規章制度;指導、協調、監管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和區域內交通建設從業單位及建設市場的管理;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全區農村公路及渡口工程管理。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台的建設;指導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的稽徵,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六)指導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負責路政、運政管理。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協調和監測國、省道幹線路網的運行,指導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相關協調工作。
(七)指導協調交通物流等有關服務業工作。做好全區交通物流業發展。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和發布相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交通運輸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負責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材料和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指導全區交通精神文明建設、隊伍建設、崗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牽頭組織開展新聞宣傳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及計算機網路的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區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組織交通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承擔法律法規賦予區交通運輸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職能。做好系統群團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行業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負責區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設;做好相關統計工作。
(二)法制科
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法制科研、技改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相關政策,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治理公路、水路“三亂”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的審核、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技改計畫;負責交通運輸技改項目的審查、監督工作;管理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交通運輸科技情報工作。
(三)運輸管理科
組織擬訂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參與擬訂物流行業政策、制度和標準;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春運、軍運工作;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城市客運、計程車的行業管理,維護運輸行業公平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指導協調交通物流等有關服務業工作;組織全區性綜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擬訂並監督實施應急保障預案,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有關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建設管理科
組織編制、實施和檢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畫;組織協調公路、陸島交通碼頭工程項目建設,負責限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限上項目的審查、報批;參與或組織公路、水路工程項目交工、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工程施工企業及其人員的資質,維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秩序;指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質量技術監督、監理和造價定額工作。

人員編制

台州市路橋區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1名(含街道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事業單位

(一)台州市路橋區公路管理段(台州市路橋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副科級職數1名,股級職數3名。
(二)台州市路橋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台州市路橋區公路稽徵所),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7名(其中:區公路運輸管理所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9名,區公路稽徵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副科級職數1名,股級職數3名。
(三)台州市路橋區港航管理處(台州市路橋區航道管理所),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副科級職數1名,股級職數2名。
(四)台州市路橋區交通工程管理所,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2名。
(五)台州市路橋區渡口安全管理辦公室,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1名。
(六)台州市路橋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
(七)台州市路橋區公共運輸管理處,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1名。
(八)台州市路橋區交通質量安全監督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1名。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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