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奴隸制經濟

孔雀帝國統治下的印度(約前4~前2世紀)是古代印度奴隸制經濟的興盛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印度奴隸制經濟
  • 興盛階段:約前4~前2世紀
  • 發展:前6~前4世紀
  • 沒落:公元4~5世紀
正文,參考書目,

正文

古代印度社會中以奴隸制生產關係為基礎的一種經濟形態。古代印度早在印度河文明時代(約公元前2300~前1750)即進入階級社會,並出現了國家,但關於這個時期奴隸制經濟的具體情況迄今還無跡可尋。當公元前14世紀印度·雅利安人進入南亞次大陸後,由於他們和土著居民之間以及後來在他們的各部落之間不斷進行戰爭,產生了被稱為“達薩”的戰俘奴隸。至列國時期(前6~前4世紀),小國林立,奴隸數量增多,這時奴隸制始作為一種生產關係發展起來。孔雀帝國統治下的印度(約前4~前2世紀)是古代印度奴隸制經濟的興盛階段。
古代印度各地區的奴隸制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北印度的兩河(印度河恆河)平原發展較快,特別是孔雀帝國的中心摩揭陀地區,奴隸制經濟已達到很高水平。在其他地區,特別是周邊地區則較為落後,有的部落還停留在原始社會的狀態。
印度是較早地使用鐵器的國家之一。大約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就已利用鐵制工具進行生產。鐵器的使用,促進了農業、手工業商業的發展。農業逐漸取代畜牧業成為主要的生產部門,並大規模地進行墾荒,興修水利。手工業分工漸細,木工、鐵匠、織工、陶匠等成為重要的手工業行業。特別是紡織業,在帝國時代,已不僅能生產精良的棉織品,而且能生產高級的絲織物。從公元前 6世紀起,出現了許多大城市,商業十分活躍。最通常的貿易商品是貴重的紡織品、寶石和香料等。礦產品和之類的民需品由國王專利。社會生產的發展和商品貨幣經濟的活躍,為奴隸制的發展創造了條件。當時奴隸的來源很多,除戰俘奴隸外,還有債奴、罪奴、家生的、繼承的、贈予的、買來的以及由於饑荒為食物而服役的,等等。古代印度文獻記載的奴隸數量十分龐大。奴隸有國有的,有屬於私人的。國有奴隸大都從事建築、採礦和興修水利等勞動。在王室的農莊和手工作坊中也有很多奴隸。印度古代政論著作《政事論》中提到,在王莊中用“奴隸”、僱工和罪犯耕種,他們的口糧由國家發給,工具損壞後有專門的工匠負責修理。在紡織作坊里,國王的女奴們日以繼夜地紡織,如完不成規定數量,就要受到體刑。私人占有的奴隸數量不等,有的“僮僕萬千”,有的僅有一兩個。這些奴隸除從事生產勞動外,更多的是從事家務勞動或生產輔助勞動,如釀酒、作飯、打水、推磨、搗米、看守倉庫和果園、清除垃圾、向田間送飯等。在王室顯貴之家,還有大量的供享樂的宮女歌妓舞女等奴隸。古代印度的奴隸在生產上的使用,從未達到排擠自由勞動者的程度,村社自耕農民、小手工業者、僱工和佃農,在社會生產中比之奴隸仍然處於優勢地位。 奴隸被視同牛馬,在印度的佛教文獻中,經常把“僕從奴婢”與“金銀珠寶”、“象馬牛羊”並列。《政事論》則把奴隸列為“兩足動物”,他們喪失了人的權利,可以被任意出賣,受到殘酷的折磨,甚至被殺害。殘酷的統治必然激起奴隸的反抗和鬥爭。奴隸的經常反抗形式是逃亡,歷史上有象“五百奴叛”這樣公開起義的記載。約從公元1~2世紀始,奴隸制逐漸走向衰落,封建制的因素日益成長。約到公元4~5世紀,奴隸制開始為封建制所代替。

參考書目


Dev Raj Chanana,Slavery in Ancient India: as Depicted in Pali and Sanskrit Texts,Pecple's Publishing House,New Delhi,1960.
《世界上古史綱》編寫組:《世界上古史綱》上冊,人民出版社,北京,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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