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臘城邦政治制度

古代希臘城邦政治制度

公元前8~前4世紀時期希臘地區以城市為中心的諸多奴隸制小國的政權組織形式和統治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代希臘城邦政治制度 
  • 外文名:The ancient Greek polis political system 
  • 制度:諸多奴隸制小國
  • 時間: 公元前8~前4世紀時期
簡介,相關制度,

簡介

古代希臘城邦政治制度公元前8~前4世紀時期希臘地區以城市為中心的諸多奴隸制小國的政權組織形式和統治方法。
概況  公元前8~前6世紀,由於社會生產力和商業的發展,奴隸制關係和自由民內部的階級日益分化,希臘各地建立了許多城邦。城邦一般由一個城市和附近的若干村落組成,面積不過百里,人口不過數萬,最多的也只有數十萬。城邦之間通常以結盟的方式保持政治、軍事方面的聯繫,但原則上是獨立自主的。城邦的居民一般分為三個等級:①擁有公民權能參加政治活動的公民;②沒有公民權的自由民;③沒有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的廣大奴隸。公民是城邦的統治集團,集體剝削和統治自由民和奴隸。由於希臘城邦是從原始社會進入階級社會的最早國家形態,城邦政治制度在形式上往往帶有氏族制殘餘,如一般各城邦都有的貴族會議、公民大會等政權機構,便是從氏族長老會議、氏族部落全體成員大會演化而來的。剛建立的城邦政權往往掌握在氏族貴族奴隸主手中,實行氏族貴族專政,採用貴族共和、貴族寡頭等政體。在工商業較為發達的城邦,工商業奴隸主領導和依靠自由民進行反對氏族貴族的鬥爭,他們通過政變推翻氏族貴族的統治,以具有個人獨裁色彩的僭主政治取代氏族貴族的統治。當工商業奴隸主階級的勢力進一步壯大後,就以寡頭政治或較為廣泛的奴隸主民主政治來代替僭主政治。如農業城邦斯巴達實行奴隸主貴族寡頭政治,工商業城邦雅典奉行奴隸主民主政治。斯巴達和雅典為了爭奪在希臘的霸權,進行了伯羅奔尼撒戰爭(公元前431~前404),結果雅典失敗,奴隸主民主政治遭到削弱。與此同時,位於希臘北部的馬其頓王國崛起,國王腓力二世出兵打敗雅典、底比斯等組成的希臘聯軍,確立了在希臘的霸權。質繼者亞歷山大建立了地跨歐、亞、非三洲的馬其頓帝國,沿襲波斯帝國的統治機構和制度,希臘城邦政治制度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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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達的政治制度  斯巴達實行奴隸主貴族寡頭政體,由國王、公民大會、長老會議和監察官組成國家機構。①國王有 2個,分別由2個家族世襲。2個國王權力平等,往往互相牽制。國王平時主持國家祭祀,處理有關家族法案件;戰時,一個國王坐鎮國內,一個國王領兵外出作戰。②公民大會的實際權力不大,只是一個表決機關。幾年滿30歲以上的男性公民都有權參加公民大會,選舉長老會議成員和監察官,通過長老會議的提案。③長老會議實際上是最高權力機關,討論和決定一切國家大事,然後交公民大會通過,如不能通過,長老會議有權宣布公民大會休會。長老會議成員有30人,除 2個國王為當然成員外,其餘28人都是年逾六旬的貴族,任職終身,如有缺額仍須從年過60的貴族中補選。④監察官有 5人,由公民大會從貴族中選出。他們有監督和審理國王的不法行為、監督公民生活和鎮壓希洛人(即被斯巴達征服的部落居民)的反抗等權力。由於監察宮的權力不斷擴大,後來竟能代替國王主持長老會議和公民大會,成為國家的中樞機關。鎮壓希洛人是斯巴達首要和經常的任務,監察官上任時要舉行“宣戰”儀式,進行集體搜捕和屠殺,並由此形成一套軍事訓練制度。男童 7歲起就集中訓練,18~20歲的男青年須受軍事教育並參加屠殺希洛人的活動,20歲起成為正式軍人,直到60歲退伍。斯巴達憑藉強大的軍事力量,於公元前 6世紀中葉組成了伯羅奔尼撒同盟,控制了半島上的各邦,成為維護希臘貴族政治的堡壘。
雅典的政治制度  雅典以實行奴隸主民主政治著稱。這種政治是經過平民與氏族貴族的長期鬥爭而逐步形成的。相傳公元前 8世紀氏族貴族執掌政權,公民分成貴族、農民、手工業者三個等級,唯有貴族才能擔任官職。此後,設立執政官、貴族會議和公民大會等機構。執政官初為1人,後改為3人(公元前7世紀中葉擴大到9人),由公民大會從貴族中選舉產生,一年一任,分掌內政、宗教、司法和軍事。貴族會議是最高權力機關,其成員均出身於貴族,任職終身,決定國家大事,推薦和制裁執政官,審判刑事案件。
公元前 6世紀初,平民與氏族貴族矛盾尖銳。公元前594年,首席執政官梭倫實行改革,除頒布“解負令”,取消債務抵押制度外,還規定:①按財產多寡把公民劃分為四個等級。第一、二等級的公民有資格當選為執政官,第三等級的公民可擔任普通官吏,第四等級的公民無權擔任官職,只有參加公民大會的權利。②設立四百人會議和陪審會,由4個部落各選舉100人組成四百人會議,為公民大會準備和提出議案並貫徹決議。陪審會的成員從四個等級的公民中選舉產生,享有監督權和表決權,遂成為雅典的最高司法機關。③按四個等級組織軍隊。第一、二等級提供騎兵,第三等級提供重裝步兵,第四等級提供輕裝步兵或在海軍服役。梭倫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礎。 公元前560年,庇西特拉圖用武力奪取政權,建立僭主政治。公元前 527年,庇西特拉圖之子希庇亞斯繼位,因驕奢和暴政被驅逐,從而結束僭主政治。公元前508年,在平民與貴族的鬥爭中,首席執政官克利斯提尼在梭倫改革的基礎上又一次改革:①用地籍代替族籍,取消原有四個血緣部落,把雅典劃分為10個地區部落(選區)和 100個村莊;②用五百人會議代替四百人會議,五百人會議由10個選區各推50名代表組成,負責管理國家日常行政事務,為公民大會準備議案和執行決議,後來成為雅典最重要的行政機關;③創立十將軍會,由10個選區各選1人組成,一年一任,輪流統率軍隊(其中1人為首席將軍);④實行貝殼放逐法(也稱陶片放逐法),規定公民大會可以通過投票決定放逐危害國家的人,以防僭主再起。克利斯提尼改革確立了雅典的奴隸主民主政治。
希波戰爭(公元前500~前449)以後,伯里克利連任首席將軍15年(公元前443~前429),再次實行改革:①將執政官及其他所有官職對每個等級的公民開放,用抽籤的辦法產生執政官;②凡年滿20歲的男性公民均可出席享有最高行政權和立法權的公民大會,討論和決定國家大事,選舉和罷免國家官吏,大會每隔 9~10天召開一次;③將陪審員擴大到6000人,提高陪審會的地位和作用,使之成為雅典的最高司法和監察機關;④制訂“公職津貼”制,為貧困公民擔任公職提供條件,發給公民“觀劇津貼”,以吸引他們參加社會活動。伯里克利時代,雅典的民主政治臻於極盛,獲得高度的發展。
古代希臘城邦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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