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油

口水油

口水油指的是餐飲行業工作人員將客人吃剩下殘羹剩飯回收,撇出剩菜里的油,因為已經混入了客人的口水,故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水油
  • 用於:餐廳
  • 類別:現象
基本介紹,辨別方式,具體案例,

基本介紹

口水油是在客人用完餐以後,剩餘的這些油經過過濾,漂洗以後重新使用,口水油的危害首先是不衛生,會殘存食用者留下的唾液,不少疾病通過唾液傳播,因此存在交叉感染的風險;其次口水油經過反覆高溫熬制,可能產生反式脂肪酸、氰化物,這些物質在被食用後,隨著量的積累,會對人體造成比較嚴重的危害。另外,口水油如果存放不當,還可能發生水解、氧化反應,成為黃麴黴毒素生長的溫床。

辨別方式

如何辨別“口水油”
消費者一般可通過看、聞、嘗、聽、問鑑別“口水油”。
一看,看透明度,純淨的植物油呈透明狀,“口水油”帶顏色,並有沉澱物和雜質。
二聞,在手掌上滴一兩滴油,雙手合攏摩擦,發熱時聞其氣味,有異味和臭味的很可能是“口水油”。
三嘗,用筷子取一滴油,口感帶酸味或有焦苦味的油,說明已發酸腐敗,可能是“口水油”。
四聽,取油層底部的油一兩滴,塗在易燃的紙片上,燃燒不正常且發出“噼啪”爆炸聲,表明油的含水量嚴重超標且質量有問題。
口水油
口水油

具體案例

2022年,成都高新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火鍋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經鑑定,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成都高新區起航巴蜀印象火鍋店生產、銷售添加“老油”的火鍋鍋底金額達137萬餘元。法院判處該店負責人付某某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260萬元,並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成都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支付賠償金1376.028萬元。該案也是成都史上金額最大的食品安全處罰案。
2023年12月訊息,入川毛肚火鍋店板夥同店內員工將客人吃剩下的廢油提煉加工成“口水油”,繼續給客人食用,持續兩年十個月之久,累計銷售火鍋鍋底6.5萬餘個,銷售金額170萬餘元。淮南中院二審宣判這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最終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並處罰金125萬元至2000元;同時判決支持安徽省消費者保護協會對涉案火鍋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總計51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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