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有罪論

受害者有罪論,即認為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為其自身存在問題的一種言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受害者有罪論
  • 含義:認為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為其自身存在問題的一種言論。
引申含義,引用示例,社會評價,

引申含義

認為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為其自身存在問題的一種言論。

引用示例

1.相信“受害者有罪論”的人過度迷信所謂的“因果關係”,認為受害人之所以遭受惡意是因為其本人就存在“問題”
2.從某種程度上說,“受害者有罪論”就是為犯罪者辯解,相信“受害者有罪論”就是縱容犯罪。

社會評價

相信“受害者有罪論”的人過度迷信所謂的“因果關係”,認為受害人之所以遭受惡意是因為其本人就存在“問題”。此前濟南空姐搭順風車遇害案中,也不乏“女孩子不應該在半夜一個人出門”等聲音。然而實際上,惡意往往來得毫無預兆,犯罪者犯罪只是因為其自身道德品行存在問題,和受害者並沒有直接關係。所謂“交友不慎”、感情糾紛等,也不是犯罪合理化的藉口。
“受害者有罪論”的思想不僅會給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二次傷害,還會導致犯罪事實被模糊,給犯罪者和潛在犯罪者僥倖的暗示。從某種程度上說,“受害者有罪論”就是為犯罪者辯解,相信“受害者有罪論”就是縱容犯罪。人應有最基本的是非觀和正義觀。共情和憐憫不應該施加給犯罪者。只有不放過施暴者,不共情犯罪者,才是尊重法律的正義。(浙江輿情網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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