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雙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博時雙債增強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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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時雙債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博時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博時雙債增強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博時基金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4.06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281
  • 成立日期:20130913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基金管理人對不同類別債券資產的配置,對債券的精選,力爭實現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次級債券、中央銀行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私募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分離交易債券、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回購和銀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證券(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或權證,也不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股票增發,持有的因可轉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發的權證和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所形成的權證將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個月內賣出。
私募債券是指中小企業私募債或其他相關主體非公開或定向發行的債券或融資工具;含權債券是指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債券等包含期權特性的債券;信用債券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金融債券、商業銀行金融債券、次級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私募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不同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配置,基金管理人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補充的方法,確定資產在各類固定收益類證券之間的配置比例;第二個層次是精選個券,通過基金管理人對信用債券、私募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資產的長期深入跟蹤研究,挖掘投資價值被低估的個券,擇機配置和交易。
1、債券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補充的分析方法:一方面,本基金將分析和預測眾多的巨觀經濟變數(包括GDP增長率、CPI走勢、M2的絕對水平和增長率、利率水平與走勢等),並關注國家財政、稅收、貨幣、匯率政策和其它證券市場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將對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曲線變化進行深入細緻分析,從而得出對市場走勢和波動特徵的判斷;在此基礎上,確定資產配置於信用債和可轉債的比例及不同期限、不同信用級別的信用債資產的配置比例。
2、個券投資策略
1)信用債投資策略
憑藉管理人長期積累的信用債券分析投資經驗,在完善的信用分析投資框架下,通過對信用債券深入的跟蹤研究,挖掘投資價值被低估的債券。信用債券主要從四個層次進行獨立、客觀、綜合的考量,以篩選出合適的投資標的。
第一,基於全部公開信息對已經上市或待上市債券的發行主體進行研究,內容主要涉及發行人的股東背景、行業地位及發展趨勢、擔保方式及擔保資產、外部增信質量、自由現金流量動態、債務壓力、再融資能力等,並從以上角度對發行主體進行精細化分析和歸類,規避同一信用等級中外部評級偏高以及信用風險偏高的個券,甄選同一信用評級中內生資質及外部增信好的個券,納入債券池。
第二,使用基金管理人內部的信用評估體系對備選個券進行評分,著重考察發行人的償債能力、現金管理能力、盈利能力三個核心要素。
第三,對市場同類可比債券、信用收益率曲線、市場交易活躍度、機構需求進行偏好分析,對個券進行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的綜合定價,判斷其合理估值水平。
第四,根據市場結構與需求特徵,在前三個層次的分析基礎上,對個券進行深入的跟蹤分析,發掘其中被市場低估的品種,在控制流動性風險的前提下,對低估品種進行擇機配置和交易。
2)可轉債投資策略
本產品通過靈活配置可轉債來增強基金投資收益。在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特徵並對各類市場大勢做出判斷的前提下,本基金著重對可轉債所對應的基礎股票進行分析和研究,從行業選擇和個券選擇兩方面進行全方位的評估,對盈利能力或成長性較好的行業和上市公司的可轉債進行重點關注,並結合博時可轉債評級系統對可轉債投資價值進行有效的評估,選擇投資價值較高的個券進行投資。
3)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策略
針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獲得本金和票息收入為主要投資策略,同時,密切關注債券的信用風險變化,力爭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獲得較高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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