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爭端

南海爭端

中國是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占領了中國大部分地區。《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檔案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島。1946年12月,中國政府指派高級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派兵駐守。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

南海主權歸屬之爭發端於20世紀後半期。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特別是70年代,中國南海露出水面的島礁以及海域被一些周邊國家侵占。提出所謂“主權”要求並分割海域的有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等國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海爭端
  • 南沙接收時間:1946年12月
  • 日本政府聲明:1952年
  • 主權確立:秦漢時代
  • 標誌:“九段線
產生背景,主要爭端,爭端由來,爭端概況,國家地區,歷史依據,發現,開發,管轄,中國主張,各方態度,美國,日本,歐盟,其他國家,

產生背景

自20世紀70年代起,圍繞中國南海島礁的主權歸屬及部分海域的管轄權形成了6國7方的爭端局面,近年來,域外大國以南海爭端為藉口插手南海事務,以謀取政治、經濟和戰略利益。南海爭端成為世界上最複雜的島嶼主權和海洋管轄權爭議,被稱為“亞洲四大熱點”問題之一。
  • 自然資源豐富
南海石油天然氣儲藏量超過200億噸,有“第二個波斯灣”之稱。礦物資源豐富,含有錳、鐵、銅、鈷等35種金屬和稀有的錳結核;島上生長的植物耐鹽、耐旱,生長茂密;魚類資源豐富,有1500多種,馬鮫魚、石斑魚、鮪魚等產量高,經濟價值極大,是中國漁民遠海捕魚的主要品種;海鳥種類多樣,棲息繁衍在各個島嶼上,南海豐富的自然資源是南海爭端產生的直接原因。
2010年12月,由中國國土資源部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完成的《南海北部神狐海域天然氣水合物鑽探成果報告》通過終審。報告顯示,研究人員在140平方公里的鑽探目標區內,圈定出11個可燃冰礦體,含礦區總面積約22平方公里,礦層平均有效厚度約20米,預測儲量約194億立方米。科考人員對含可燃冰樣品氣體組分及同位素分析表明,鑽探區可燃冰富集層位氣體主要為甲烷,其平均含量高達98.1%,主要為微生物成因氣。
  • 國際法缺失
二戰後,在許多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國家,人民獨立運動此起彼伏,廣大開發中國家掀起了一系列反對海洋霸權主義、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海洋新秩序的鬥爭。1982年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確規定:深海大洋海床底土及其資源為“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確認了12海里的領海和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制度,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內資源擁有主權權利。但“專屬經濟區制度”忽略了一些海洋國家對某些海域的歷史性權利因素,客觀上導致了海洋鄰國對海洋權益的爭奪。
  • 地緣戰略意義顯著
南海是東西交流的主要航道,有著重要的地緣戰略意義。作為西歐―中東―遠東海運航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南海是國際海上交通運輸最繁忙的交通線之一,是中國聯繫東南亞、南亞、西亞、非洲及歐洲國家,發展海上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南沙諸島,是太平洋到印度洋的航道要衝,扼制整個南海地區海上交通線,對馬六甲、巽他和望加錫等海峽產生重大影響。每年,全球有半數以上的超級油輪都要經過南海水域,據統計,每年經過南海地區的油流量,是蘇伊士運河的5倍、巴拿馬運河的15倍。日本和韓國90%以上的石油進口、中國台灣地區98%以上的石油進口都必須經過該區域,中國現階段有近9成的能源進口都得經過南海海域。在保障全球能源運輸方面及軍事戰略意義方面,南海有著重大的地緣戰略價值。

主要爭端

爭端由來

南海諸島是指分布在中國海南島以南和以東南中國海上所有島礁的總稱。按其分布形勢,分成四大群島,即東沙群島、中沙群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據中國地名委員會1983年發表的公告,南海諸島被標準化處理的島、洲、暗沙、暗礁、灘共252個,其中被稱為島的有25個。
南海諸島及其海域自古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但鴉片戰爭失敗後,根據1841年清政府簽訂的《南京條約》,中國割讓香港給英國;1885年和1886年根據中法和中英條約,越南和緬甸分別淪為法、英殖民地。至此,南海沿岸政治地圖發生了根本變化,中國不再是南海沿岸諸國的宗主國和強大國家,反而成為西方殖民主義國家企圖瓜分的對象。在這樣的背景下,西方列強開始謀奪中國南海諸島,由此帶來了中國南海諸島及其海域主權歸屬的爭端。
1867年,法國派調查船進入南沙群島繪製地圖,作侵占南沙群島的準備;1885年法國殖民者預謀侵占南海諸島;並於1933年派艦艇侵占了南沙群島的一些島礁(九小島事件),遭到國民黨政府及各界人民強烈反抗。1947年法國政府企圖派軍艦在西沙登入,遭國民黨駐軍拒絕後離去。
1876年,英國水路調查船來福曼號進入南沙群島測繪地圖,並認為南沙群島“有長亘十英里之礁湖,為水上飛機、潛水艇、小艦艇等理想的臨時休息及避難所”。1883年,德國人擅自在南沙群島進行測繪活動,清政府向德國政府提出抗議,加以制止。
爭端大事件表爭端大事件表
1917年,日本人平田未治與日本海軍以“探險隊”之名,到中國南沙群島進行所謂的考察,並將其新登6小島,立上“日本屬領”的標柱;1923年始,開採南沙群島磷礦資源。中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日本以武力占領了南沙群島的一些島嶼,擅自定名為“新南群島”,並於1939年宣布占領。
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後,1946年,當時中國政府指派高級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並立碑紀念,派兵駐守。
新中國成立後,1951年中國政府在《關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中指出:“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和整個東沙群島、中沙群島一樣,自古以來,為中國領土。”並得到包括越南政府在內的不少國家政府和國際會議決議的公開承認。因此,戰後相當長的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南海周邊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
隨著亞太地區戰略地位和經濟地位的上升,南海諸島的地位日益重要。1956年,南越西貢政權派海軍占領南沙群島,入侵西沙。至1974年西沙海戰,中國海軍將西貢南越軍趕出西沙。1975年,越南又非法侵略南沙群島一些島嶼,提出對西沙、南沙的領土要求。在南海諸島爭端中,以越南同中國對南沙群島的爭議最為激烈,但其不是最早發現、最早經營、最早管轄南沙群島的國家。元代中國“四海測驗”已確定南海西部所過之處在外羅山(今越南廣東群島)附近的分水洋作為中國與占城(今越南中部)“以域華夷的分界”,緯度北緯15°。
菲律賓,1946年成為獨立國家,其同南海諸島無任何歷史淵源。20世紀70年代以前,菲律賓並沒有任何法律檔案或領導人講話提及本國領土範圍包括南沙群島。美國與西班牙1898年簽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並未包括南沙群島。1953年菲律賓憲法、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等也對此作了進一步確認。但因菲律賓因其國境鄰近中國南沙群島,而南沙海域油氣資源豐富,所以推行“保護南沙海域油氣資源”的海洋新戰略,強行侵占中國南海諸島的部分島嶼。1996年,菲海軍在中國南海黃岩島舉行兩棲登入演習,其中許多演習是針對中國南沙群島的。1999年,菲律賓軍艦撞沉中國漁船。
馬來西亞1979年在發布的一份新地圖中,劃定其大陸架和領海疆域,將中國令礁、簸箕礁、南海礁、安波沙洲、南樂暗沙、校尉暗沙一線以南的海域劃歸馬來西亞,中國政府對此提出抗議,但馬來西亞的解釋為:“安波沙洲和彈丸礁一直是馬來西亞領土的一部分。”
20世紀70年代以後,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以軍事手段占領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大規模的資源開發活動並提出主權要求。

爭端概況

南海爭議的核心是南沙島礁領土主權爭議和南海部分海域的劃界爭議。按照國際法的規定,國家對海洋的權利基於大陸,即海權基於陸權。整個南中國海海域的面積為350萬平方公里,其中南海九條斷續線之內,中國主張擁有主權、管轄權的海域面積為200多萬平方公里。
南海爭端
南海周邊國家侵占南海諸島的現象主要發生在南沙群島,對中國南沙群島全部或部分島礁提出主權要求的國家主要有: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汶萊。其中,越南侵占島嶼和礁石30個;菲律賓侵占6個;馬來西亞侵占3個,巡視監控4個;汶萊占領1個;印度尼西亞雖未占領島礁,但對鄰近海域有主權要求;而中國本身僅實際控制8個(包括台灣駐軍的太平島和中洲島),巡視監控21個。
南海島礁現狀
地區備註
中國實際控制9個島礁
中國大陸控制永暑礁、赤瓜礁、東門礁、鄭和礁、南薰礁、渚碧礁、華陽礁、美濟礁等8個島礁,中國台灣控制太平島
越南占29個島嶼和珊瑚礁
鴻庥島、南威島、景宏島、南子島、敦謙沙洲、安波沙洲、染青沙洲、中礁、畢生礁、柏礁、西礁、無乜礁、日積礁、大現礁、六門礁、東礁、南華礁、舶蘭礁、奈羅礁、鬼喊礁、瓊礁、廣雅灘、蓬勃堡、萬安灘、西衛灘、人駿灘、奧南暗沙、金盾暗沙
菲律賓占領8個島嶼
馬歡島、南鑰島、中業島、西月島、北子島、費信島、雙黃沙洲、司令礁(沙洲)
馬來西亞占領3個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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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萊占領1個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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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南海爭端

國家地區

  • 中國大陸
中國政府主張以和平方式談判解決國際爭端。根據這一精神,中國同一些鄰國通過雙邊協商和談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決了領土邊界問題。這一立場同樣適用於南沙群島。中國願同有關國家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和現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法律制度,通過和平談判妥善解決有關南海爭議。中國政府還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願意在爭議解決前,同有關國家暫時擱置爭議,開展合作。
1946年,中華民國政府派出四艘軍艦,前往西沙、南沙進駐接收太平島與永興島。
南海爭端
1950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永興島。
1951年,中國總理周恩來發表南海諸島主權主張。
1957年7月,中國從各省抽調氣象工作人員,建立西沙群島氣象站,後改稱為西沙海洋水文氣象服務台。
1959年3月24日,中國廣東省海南行政區公署在西沙群島的永興島設立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
1974年1月19日,中國海軍對入侵西沙海域的南越軍隊進行自衛反擊作戰,至20日戰鬥結束,擊沉敵艦1艘,重創敵艦3艘,擊斃、俘虜西貢軍隊官兵300多名,收復甘泉、珊瑚、金銀3島。
1980年11月8日,中國海軍航空兵“轟-6”飛機2架,首次飛往南沙群島上空巡邏。
1983年4月24日,中國地名委員會受權公布《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共命名287個島、礁、沙洲和水道。
1987年5月16日,中國海軍大型艦船編隊開始首次巡邏南沙群島海域,6月6日結束。
1988年1月18日,中國海軍派部隊進駐永暑礁。2月18日,中國海軍派部隊進駐南沙華陽礁。2月25日,中國海軍派部隊進駐南沙南薰礁。2月28日,中國海軍派部隊進駐南沙東門礁。3月13日,中國海軍派部隊進駐南沙赤瓜礁。3月14日,中國海軍與入侵中國領土的越南海軍展開近距離海戰。3月24日,中國海軍派部隊進駐南沙渚碧礁。
1992年7月,中國提出 “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構想。2002年11月,中國與東協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2011年,中國巡邏艦驅逐越南石油勘探船,越方抗議。
2012年6月,國務院批准設立地級三沙市。
  • 台灣地區
1950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海南島,台灣當局從西沙、南沙群島撤退其守備人員。
1956年7月11日, 台灣地區海軍上校謝祝年率護衛艦“太康”、“太昭”號及坦克登入艦“中肇”號,組成“威遠支隊”載“南沙守備區”官兵百餘人再次進駐太平島。中國台灣南沙守備部隊駐守太平島至今。
1966年,台灣當局派出艦艇抵南沙群島的南子礁、北子礁、中業島、南鑰島等重豎主權石碑。
1989年7月,台灣“內政部”設立了一個特別委員會以協助確定丈量“中華民國”領海寬度的基點和基線,同時還設立了另一個協助起草“中華民國”專屬經濟區法和領海法 的特別委員會。提出把斷續線內水域視為“歷史性水域”的主張。
1990年,台灣當局決定南沙太平島脫離“國防部”代管,正式劃歸高雄市管轄,並鼓勵“移民守邊”。
1993年3月,台灣“立法院”正式通過了“南海政策綱領”。
1994年,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就台灣對南海“歷史性水域”的解釋作了詳細說明,並明確宣示:“南海U 形線內的水域是我們的歷史性水域,中華民國享有完全權利。
1998年1月21 日,《中華民國領海和毗連區法》頒布,則沒有再提歷史性水域,儘管台灣當局有聲明,刪去這幾個字不等於拋棄台灣的官方立場,即線內水域為中國的“歷史性水域”。
  • 越南
越南對中國南沙群島的侵略始於前南越西貢政權。聲稱擁有南沙全部海域。越南已完成對南沙島礁的軍事控制部署;加強所占島礁的基礎建設,增強島礁防禦作戰能力同時加緊對油氣資源的掠奪。在1974年以前,越南方面在政府聲明、照會、報刊、地圖和教科書中,都正式承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1958年9月6日,越南勞動黨中央機關報《人民報》在第一版報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領海的聲明》,於同年9月7日和9日就中國政府領海聲明發表評論,表示支持。自1974年後,越南態度發生了根本變化。1975年,越南開始提出對西沙、南沙群島的主權要求,但並沒有對斷續線表示異議。1979年9月28日,越南政府發表了《越南對於黃沙和長沙群島的主權》白皮書,列舉了17-19世紀越南出版的地圖和歷史文獻,法國殖民當局和南越政權頒布的法令、決定和聲明,試圖證明“黃沙和長沙群島”屬於越南。此後,越南又通過聲明、節略等檔案,重申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主張和依據。
20世紀90年代,越南對南沙的侵權活動已從單純的軍事搶占,轉為通過向島礁移民、進行“國會代表”選舉、設立基層政權組織、調整行政建制、對外油氣招標等方式,宣示“主權”,強化對所占島礁的“行政管轄”,加速進行民事化開發利用,以鞏固既得利益。進入21世紀以後,越南注重利用《公約》等國際法向國際社會宣示“主權”。2009年5月,越南單獨及與馬來西亞聯合,提交了關於南海北部和南海南部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案,分別涉及西沙海域和南沙海域7.8萬和4. 5萬平方公里的海床和底土。
越南非法占領島嶼和珊瑚礁30個,島嶼總面積約0.67平方公里,同時將南沙群島及其附近大約10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納入越南版圖,並聲稱對西沙也擁有主權。越南是除中國外,唯一對西沙和南沙同時提出主權的國家。其論據主要有三個:
1,1933年和1975年,對法國殖民當局和南越西貢政權南沙群島主權的“國家繼承”,特別是南越西貢政權於1958年和1959年發布的關於把南沙群島劃歸福綏省管轄的法令。
2,《舊金山和約》對南沙群島的處置條款,即提出“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南沙及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和要求”,但隻字未提這些領土的歸屬問題。
3, 一些越南“古籍資料”,但這些島嶼的最早歷史記錄是1802年才開始的。
侵占過程
時間事件
1950年
10月14日,法國非法將西沙和南沙2個群島的所謂管轄和保護權移交給南越保大政權。
1956年
南越政府分批占領了西沙群島多個島嶼。
1974年
2月,南越侵占南沙群島南子島,改名西雙子;侵占謙沙洲,改名“山歌”島;占領景宏島,改名為“生存”島;占領南威島,改稱長沙島;占領安波沙洲,改稱安邦島。
1975年
2月17日,南越軍隊侵駐中國南威島。
1976年
2月17日,越南《人民報》刊登越南新的行政區劃地圖,其附圖中劃入西沙和南沙群島。
1978年
4月2日,侵駐中礁。4月,入侵渚碧礁、長線礁並插旗。4月6日入侵柏礁(越稱漁船島)並在島上豎立“主權碑”。4月10日,侵駐畢生礁(越稱潘榮島)。
1987年
2月,越南派兵侵駐柏礁。12月30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西礁。
1988年
2月5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日積礁。2月6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大現礁。2月7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無乜礁。2月19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東礁。2月27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六門礁。3月2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南華礁。3月14日,在南沙赤瓜礁海域,越南艦船向中國執行考察任務的艦船和人員進行挑釁,中方被迫進行有限還擊,打沉越南武裝運輸船1艘,重傷越登入艦和武裝運輸船各1艘。3月20日,越南派兵侵占南沙南華礁、五方礁。4月2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奈羅礁。4月13日,越南派兵侵駐南沙舶蘭礁。6月28日,越南派兵侵占南沙鬼喊礁、瓊礁。
1989年
6月30日,越南軍隊侵占南沙廣雅灘和蓬勃堡礁。7月5日,越軍隊侵占南沙萬安灘。
1990年
11月4日,越南派兵侵占南沙西衛灘。
1991年
1月3日,越南軍隊侵占南沙李準灘。11月30日,越南軍隊侵占南沙人駿灘,並在海灘建成水文氣象站。
2007年3月
越南宣布在越南北部海防市東七十多公里的海域發現石油儲量豐富的安子油田。4月,越南正式啟動與英國石油公司推進在南沙建設天然氣田和管道的計畫。4月12日,越南外交部發言人就南沙群島的所有權公開發表聲明,稱“有充分的歷史根據證明越南擁有南沙群島的主權”。
2009年
越南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單獨提交了南海“外大陸架劃界案”,該案未能進入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審議程式。
  • 菲律賓
菲律賓領土組成及其範圍是由1898年美國和西班牙締結的《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國和西班牙締結的《關於菲律賓外圍島嶼割讓的條約》和1930年美國和英國締結的《關於劃定英屬北婆羅洲與美屬菲律賓之間邊界的條約》確定的。1946年《菲美一般關係條約》、1951年《菲美共同防禦條約》 都反覆重申了上述三個國際條約的法律效力,明文確認上述三個條約所劃定的菲領土及其範圍界線。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都不在其內。
菲律賓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對南沙群島提出主權要求。1971年7月菲律賓總統馬科斯發表聲明,首次對南沙群島提出正式的領土要求。1978年6月菲律賓第1596號和1599號總統令,將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宣布為“卡拉延群島”(Kalayaan Island Group),劃歸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菲律賓提出的主要依據是:“卡拉延群島”鄰近菲律賓,對菲律賓的安全及經濟命脈至關重要;上述區域是菲律賓群島大陸邊的組成部分;該區域在法律上不屬於任何國家或民族,但由於歷史的原因、不可或缺的需要、以及按照國際法所確立的有效占領和控制原則,該區域現在必須被視為菲律賓的主權範圍;有些國家曾對該區域的某些部分提出主權要求,但這些要求已因放棄而失效,且不可能勝過菲律賓根據法律、歷史和公平原則所提出的要求。
20世紀90年代以後,菲律賓以黃岩島在其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為由,對在該海域正常作業的中國漁民進行驅趕和抓扣。2007年,菲律賓國會開始審議關於修訂菲領海基線的議案。2009年3月10日,菲總統阿羅約簽署“領海基線法”,將黃岩島和“卡拉延群島”置於菲“主權”之下,實行島嶼制度。2011年,菲三描禮土省政府決定將黃岩島納入辟洛直鎮行政管轄範圍。2012年4月18 日,菲律賓外交部發表了“菲律賓對黃岩島及其附近海域的立場”,認為菲律賓對黃岩島擁有主權是源自“菲律賓自獨立以來就對黃岩島實施了有效占領和有效管轄。
南海問題是菲律賓政府重點關注的利益海域。企圖通過國內立法“確認”南海主權利益,藉助東協力量牽制中國,力圖依託東協作為其處理有關海洋安全問題的基礎,並努力拉攏以美國為代表的域外大國為其撐腰。菲政府還相繼單方面宣布了一些海洋立法,規定200海里經濟專屬區,將中國南沙東部41萬平方公里海域劃入其領海。
菲律賓對南沙群島的領土要求基於專屬經濟區,沿海大陸架公約及1956年探險隊的遠征考察。菲律賓占領6個島礁,總面積約0.8平方公里,基本上控制南沙東北部海域。其依據主要有兩個:
1, 這部分島嶼原為“無主島嶼”。
2,這些島嶼離菲律賓最近,對菲律賓的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侵占過程
時間事件
1946年
9月23日,菲律賓外長奎林諾聲稱:南沙屬菲國防範圍。
1948年
菲律賓馬尼拉航海學校克洛馬組織探險隊,竄人南沙群島太平島非法活動。
1949年4月
菲律賓海軍總司令部派人竄入南沙群島進行非法測量。
1956年
菲律賓航海學校校長托馬斯.克洛馬乘練習輪4號,侵占北子礁、南子礁、中業島、南鑰島、西月島、太平島、敦謙沙洲、鴻庥島、南威島等9個主要島嶼,並在各島堅起“占領”碑,並擅改島嶼名稱
1970年
8月23日,菲律賓侵駐中國馬歡島。9月,菲律賓侵駐中國費信島。
1971年
4月18日,菲律賓侵駐中國中業島。7月10日,菲律賓侵占中國西月島。7月14日,菲律賓侵駐中國南鑰島。
1978年
3月3日,菲律賓軍隊侵駐雙黃沙洲。
1994年
菲宣稱對黃岩島擁有主權。
2009年
2月2日,眾議院通過第3216號法案,將南沙群島部分島嶕(包括太平島),以及中沙群島的黃岩島劃入菲國領土。4~5月美菲兩國海軍聯合舉行“肩並肩2009”軍事演習,其內容即為美軍支援菲軍在南沙島礁附近海域實施作戰。
2010年
2月,菲政府正式批准英國Forum Energy石油公司在南沙群島附近的禮樂灘海域進行石油勘探。
2011年
6月,菲政府宣布將菲律賓西部的南中國海改稱為“西菲律賓海”。
2012年
4月,菲律賓海軍闖入中國黃岩島海域,並對中國漁船進行抓扣,被中國海監船制止,雙方隨後發生對峙。
  • 馬來西亞
在南海問題上,馬來西亞採取的是鞏固占領的策略,其通過各種途徑向國際社會強化其“事實占有、實際控制”的態勢,宣示其對部分南沙島礁擁有“不容置疑的主權”。馬來西亞占領島礁3個,巡視監控4個,基本上控制南沙群島西南部及海域。領土要求限於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其侵占和分割南沙島礁和海域的主要藉口是這些小島位於馬來西亞的大陸架上。
1966年頒布的《馬來西亞大陸架法》,以200米水深和可開發深度為標準確定其大陸架的標準。1969年8月 2 日頒布的《馬來西亞第七號緊急(基本權力)法令》,將領海寬度擴展至12海里。1970年,馬來西亞開始在南康暗沙和北康暗沙開發油氣資源。
侵占過程
時間事件
1978年
馬來西亞派一支小型艦隊到南沙群島南端的部分島礁活動,並樹立“主權碑”。
1979年
首次通過出版大陸架地圖的形式,將南沙的12個島礁27萬平方公里海域劃入自己的疆域。其理由是這些島礁在其大陸架上。
1983年
6月8日,馬來西亞軍隊侵占了安波沙洲東南60海里處的蘆花島。8月20日,馬來西亞派兵侵駐彈丸礁。
1980年
馬來西亞政府宣布200海里專屬經濟區。
1986年
10月,馬來西亞派兵侵駐南沙群島南海礁。10月9日,馬來西亞派兵侵駐南沙光星仔礁。
1988年
2月24日,馬來西亞外交部發表聲明稱南沙群島位於馬大陸架上,其主權屬馬來西亞,並稱不接受任何國家對南沙的主權要求。
2008年
8月,馬來西亞副首相納吉赴南沙群島燕子島,宣示主權。
2009年
3月5日,馬來西亞總理巴達維登入南沙群島的彈丸礁(拉央拉央島)和光星仔礁(烏比烏比礁),首次以總理兼國防部長的身份宣示馬來西亞擁有其“主權”。
2011年
5月,馬來西亞與越南一起正式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案》,將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南部大部分海域作為馬越兩國共同擁有的外大陸架。該案未能進入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審議程式。
  • 印度尼西亞
1966年,在海上劃分“協定開發區”,1969年10月印尼與馬來西亞簽訂大陸架協定,聲稱擁有5萬平方公里的南沙海域。1980年3月,宣布建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
  • 汶萊
汶萊占領1個島礁,領土要求基於專屬經濟區。對外宣布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並發行了標明海域管轄範圍的新地圖,聲稱對南通礁擁有主權,並分割南沙海域3000平方公里。汶萊是對我南沙部分島礁提出主權要求而唯一未派兵進占的國家。
汶萊對南沙問題所持的觀點和立場,主要是圍繞馬來西亞的主權要求展開的。1981年汶萊對馬來西亞1979年新版地圖所確定的兩國間的大陸架分界線提出了責問和抗議。汶萊認為,兩國間大陸架分界線的確定應採取“中線原則”,1988年10月,對南沙的南通礁提出主權要求。汶萊對外宣布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並發行了標明海域管轄範圍的新地圖。其聲稱對南通礁擁有主權,並分割南沙海域300平方公里。

歷史依據

發現

中國人民對南海諸島的最早發現可以上溯到漢朝。東漢楊孚《異物志》有"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的記載。這裡的"漲海"是當時中國人民對南海的稱呼,"崎頭"則是當時對包括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的島、礁、沙、灘的稱呼。 三國東吳將領康泰所著《扶南傳》不僅提到了南沙群島,而且對其形態描述道:"漲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盤古,珊瑚生其上也。" 唐宋年間,許多歷史地理著作將西沙和南沙群島相繼命名為"九乳螺洲"、"石塘"、"長沙"、"千里石塘"、"千里長沙"、"萬里石塘"、"萬里長沙"等。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長沙"為名記述南海諸島的書籍多達上百種。 元代,對南海諸島地理位置的記載更為詳細。汪大淵所著《島夷志略》中有"萬里石塘,由潮州而生,迤邐如長蛇,橫亘海中......原其地脈。歷歷可考。一脈至爪哇,一脈至渤泥及古里地悶,一脈至西洋遐崑崙之地"。其中"萬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內的南海諸島。 明代《混一疆理歷代國都之圖》中標有石塘、長沙和石塘。從圖中標繪的位置看,後一個石塘是今南沙群島。 清代《更路簿》記載了中國海南島漁民所習用的南沙群島各個島、礁、灘、洲的地名具體方位,其中南沙計73個地名。

開發

中國人民至遲明初就到南沙群島從事開發漁業生產了。早在明代,有海口港、鋪前港和清瀾港漁民及文昌縣漁民到南沙群島去捕撈海參等物。
1868年《中國海指南》記載了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活動情況,鄭和群礁有"海南漁民,以捕取海參,貝殼為活,各島都有其足跡,亦有久居礁間者,海南每歲有小船駛往島上。攜米糧及其他必需品,與漁民交換參貝。船於每年十二月或一月離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風起時返。"清末以來,中國海南島和雷州半島各地漁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島去捕魚,其中以文昌、瓊海兩縣最多,每年僅從此二地去的漁船就各有十幾條到二十多條。
南海爭端
《更路簿》是中國人民明清以來開發南海諸島的又一有力證明。它是中國海南島漁民在西沙和南沙群島進行生產活動的航海指南,積累了許多人航行實踐經驗的集體創作,它孕育於明代,後不斷完善,記載了漁民從海南島文昌縣的清瀾或瓊海縣的潭門港起,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島各島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
民國以來中國漁民開發經營南沙群島的史實,中外史料均有記載。日本小倉卯之助《暴風之島》記載1918年他組織的探險隊到達北子島時發現三位"文昌縣海口人"。1933年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調查時看到北子島有中國人2名、南子島有中國人3名住在那裡。日本《新南群島概況》記載,中業島有漁民"栽種之甘薯","昔時有中華民國漁民居住於此島,並種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管轄

遲至元代,南沙群島已歸中國管轄。《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圖敘》記載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島。其中《元史》記載了元朝海軍巡轄了南沙群島。
明代《海南衛指揮僉事柴公墓誌鉻》記載:"廣東瀕大海,海外諸國皆內屬","公統兵萬餘,巨艦五十艘",巡邏"海道幾萬里"。表明南沙群島屬於明代版圖,明代海南衛巡轄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
在清代,中國政府將南沙群島標繪在權威性地圖上,對南沙群島行使行政管轄。1724年的《清直省分圖》之《天下總輿圖》、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圖》之《天下總輿圖》、1767年《大清萬年一統天下全圖》、1810年《大清萬年一統地量全圖》和1817年《大清一統天下全圖》等許多地圖均將南沙群島列入中國版圖。 1932年和1935年,中國參謀本部、內政部、外交部、海軍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員會共同組成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專門審定了中國南海各島嶼名稱共132個,分屬西沙、中沙、東沙和南沙群島管轄。
南海爭端
1933年,法國侵占中國南沙群島的太平、中業等九個島嶼,立即遭到中國在南沙群島生活和從事生產活動的漁民強烈反抗,中國政府也向法國政府提出抗議。 1935年,中國政府的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編印《中國南海各島嶼圖》詳細標明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各島礁的具體名稱。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諸島。1946年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國內政部會同海軍部和廣東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麥蘊瑜分別為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專員,前往接管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並在島上立主權碑。
日本投降後,時任國民黨海軍海防第二艦隊司令的林遵率“太平”、“中業”兩艦接收南沙群島,將南沙主島以所乘軍艦艦名改為“太平島”,並在島上樹立刻有“太平島”字樣的紀念碑。
1947年,中國內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並公布施行。
1983年,中國地名委員會授權公布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標準地名。
綜上所述,大量詳實的史實證明,南沙群島是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和開發經營的,中國政府早已對其行使管轄和主權。南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國主張

中國主張有關各方在南沙問題上採取克制、冷靜和建設性的態度。近些年來,越南、菲律賓等出兵強占南海一些無人島礁,摧毀中國在南沙無人島礁所設主權標誌,抓扣或以武力驅趕中國在南海作業的漁民,對此,中方始終堅持通過外交渠道,以和平方式與有關國家商討解決有關問題。這充分體現了中國維護地區穩定和雙邊友好關係的誠意。
中國高度重視南海國際航道的安全暢通。中國維護南沙群島的主權和海洋權益並不影響外國船舶和飛機根據國際法所享有的通行自由。事實上,中國過去從未干預過外國船舶和飛機在此地區的通行自由,今後也不會這樣做。中國願同南海沿岸國家一道,共同維護南海地區國際航道安全。
南海爭端的根本在於各方是否否定了“主權歸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共識。對於那些違反了“主權歸我”原則、試圖改變主權事實的行為,不管屬於哪一方,中國應該採取明確的態度,不排除採取包括戰爭在內的一切捍衛主權事實的選擇。當然,只要各方仍然認可國際法和一系列國際檔案所確認的主權歸我的事實,中國也無須過激反應,仍可堅持“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針。

各方態度

美國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1994年11月16日生效後,美國對南海的基本政策由“不介入”轉為“介入但不陷入”。
南海爭端
2009年,美國推出“亞太再平衡”戰略,逐漸“強勢介入”南海問題 。
2015年10月,美國海軍宙斯盾飛彈驅逐艦“拉森”號進入中國渚碧礁和 美濟礁12海里範圍內。
2016年2月,美國國防部負責南亞和東南亞的副助理國防部長希爾萊特和歐盟駐美使團政治處主任克勞斯·博策特在華盛頓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研討會上,聯合“警告”中國應遵守將出結果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裁決,否則將付出代價。

日本

1995年5月,南海爭端因中菲美濟礁事件激化,日本遂提議將南海問題納入同年8月舉行的東協地區論壇外長會議加以討論,建議東協地區論壇的成員國共同向中國施壓,並以“維護航行自由”和“和平解決南沙爭端”為名表達日方的關切。
2005年10月,在日美防務“2+2”談判中,在美國的要求下,日本自衛隊宣稱其防衛範圍擴展到馬六甲海峽。
2010年7月, 在越南河內舉行的東協地區論壇會議上,日本緊隨美國在南海問題上向中國發難,致使南海問題再次成為該論壇爭論的議題。
2011年10月,越南國防部長馮光青訪日,雙方簽署了“防衛交流與合作備忘錄”。
2012年4月,中菲黃岩島事件發生後不久,日本決定向菲律賓轉讓10艘巡邏艦,以增強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的海上監視能力。
2015年5月和6月,日本海上自衛隊與 菲律賓海軍在南海地區連續舉行了兩場聯合軍事演習。11月,在G20峰會期間,日本重申了支持美國向中國南海島周邊12海里內派遣軍艦的行動。

歐盟

2012年7月12 日,在東協地區論壇上,歐盟與美國就南海問題發表歐美共同立場,“鼓勵”中國與東協國家儘快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簽署,以和平方式解決南海主權領土爭端。
2013年7 月,菲律賓總統訪問歐盟,尋求其對菲所提南海仲裁案的支持。時任歐盟委員會主席若澤·巴羅佐 在聲明中明確表示:“歐盟鼓勵各方通過對話與合作,依照國際法和 《公約》 尋求和平方法解決爭端。歐盟連續在2014和2015年的《公約》締約方會議上公開批評中國不參與和不接受南海仲裁案。
2016年1月19 日,歐盟與美國再次聯合警告中國應遵守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裁決。

其他國家

2015年6月4日,澳大利亞總理阿博特在坎培拉表示,在南海領土爭端中不選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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