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政治與行政管理學系

南京大學政治與行政管理學系

南京大學政治與行政管理學系前身是原中央大學法學院政治學系。20世紀50年代初院系調整時被取消。1986年恢復重建。現為構成公共管理學院的三個主幹系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大學政治與行政管理學系
  • 創辦時間:1986
  • 主要院系:政治與行政管理學系
  • 前身:中央大學法學院政治學系
學校特點,培養方案,

學校特點

南京大學政治與行政管理學系已形成完整的本、碩、博教育系列。研究生的招生數量已超過本科生,體現了研究型大學的特點。上述三個層面的專業分布如下:博士點1個,專業為政治學理論;碩士點4個,專業為政治學理論、行政管理、國際政治、馬克思主意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專業3個:政治學與行政學、行政管理和國際政治。
全系有專任教師39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3人。學科帶頭人、博士生導師張永桃教授是全國高校政治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江蘇省政治學會會長和南京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他長期從事政治學和行政學的研究,科研成果豐碩,是具有很高學術水準和較大硬席影響的知名學者。博士生導師嚴強教授在政治學基礎理論和公共政策等方面亦有較高的學術造詣。他們與系主任張鳳陽教授、博士生導師閭小波教授、博士生導師黃健榮教授等一批優秀的中青年學術骨幹共同組成了一支年齡結構合理、科研力量較強、具有自身特色的學術隊伍。
該系教師在悉心做好教學工作的同時,積極進行科學研究。先後承擔國家和省、部級大型科研課題20餘項,出版教材或專著40餘種,發表論文400餘篇,獲得各類省部級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20餘種,在政治學基礎理論、公共管理的理論與實踐、行政學理論與行政改革、鄧小平理論、中國政治發展、東亞政治與行政等領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15年來,已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輸送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
政治與行政管理學系既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老系,又是一個在改革開放中恢復重建的新系。它充滿生機和活力,具備持續發展的實力。它在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學研究以及社會服務等方面所取得的顯著成績,日益受的人們的矚目。

培養方案

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一、招生對象
應屆本科畢業生,已獲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歷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在職人員,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合格,再經本專業複試合格者。
二、學習年限
二年半至三年
三、培養目標
培養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治學嚴謹,學風端正,專業基礎紮實,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能夠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行政管理方面的高級專門人才。
碩士學位獲得者應掌握公共行政學的基礎知識和研究方法,了解本領域的學術動態,能夠從事與本學科有關的研究、教學和其它實際工作。學位論文獨立完成,具有一定的理論創新性或實踐參考價值。
四、研究方向
1、行政理論與行政改革
2、政府管理
3、公共政策
4、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五、培養方式
1、碩士研究生入學一年內進行師生雙向互選,學科組協調,確定導師,制定培養計畫,導師負責全部培養工作。
2、重在培養研究生獨立開展科學研究的能力。
3、要求研究生廣泛閱讀各種專業文獻、資料和論著,提倡研究生選修跨專業課程,鼓勵研究生參加各種學術活動,以拓寬知識面,提高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
行政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博士學位獲得者應系統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論與方法,了解本學科的最新發展動態,能夠獨立承擔與本學科有關的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學位論文應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和現實意義,觀點與方法富有創新性,並在深度和廣度兩方面都達到相應要求。
二、研究方向
1、公共事務管理、公共政策研究
2、公共管理、公共政策與決策研究
3、社會保障與公共危機管理研究
4、社會政策與社會福利研究
5、公共組織理論研究
6、社會發展理論研究
三、招生對象
應屆碩士畢業生,已獲碩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歷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在職人員,參加博士入學考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
四、學習年限
三年或三年以上。
五、培養方式
1、博士研究生在招生錄取時明確導師,由導師負責成立指導小組,制定培養計畫,導師和指導小組全面負責培養工作。
2、公共課以講授為主,基礎課和專業課採取講授、自學和討論相結合的方法,重在培養博士研究生獨立開展科學研究的能力。
3、要求博士研究生廣泛閱讀各種專業文獻、資料和論著,提倡博士研究生選修跨專業課程,鼓勵他們參加各種學術活動,以拓寬知識面,提高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
六、考核方式
1、公共課及基礎課以筆試為主,由有關教學單位負責相關課程考試。
2、專業課採取筆試與專題學術報告相結合的方式,重在考核博士研究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基本理論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3、中期考核。為保證博士研究生質量,在入學後第三學期末進行中期考核。由導師組成的中期考核小組對博士研究生的學位課程、論文進展情況以及掌握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研究動態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小組本著公正、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博士研究生作出評價,評定成績。對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學業確有困難者,勸其退學或作肆業處理。
七、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是博士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應由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博士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選定研究課題。選題應有較高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力求和國家、省部級基金項目以及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開發研究項目接軌。論文題目選定後,由學科組組織有關專家審核研究生的開題報告。
論文題目確定後,應擬定學位論文工作計畫,包括各階段的主要工作任務。該計畫由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擬定,經系導師指導小組審核批准後送校研究生院備案。博士生在完成論文過程中,應定期做出階段性成果。博士論文完成後,論文進行預答辯,通過預答辯的論文方可進行正式答辯,未通過預答辯的,要求研究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論文進行修改,經有關專家認可後,再提交正式答辯。
八、答辯和學位授予
學位論文完成後,應在答辯前至少請5位同行專家(其中至少有2位外單位專家)寫出評閱意見,評閱通過後方可組織答辯。博士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人組成(其中外單位專家不少於2人)。導師迴避。答辯由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論文答辯不合格者,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一年內修改完成,重新答辯一次。申請博士學位者應按校研究生院規定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發表規定數量的論文,如在答辯時尚未完成上述指標,可在一年內補充。學位論文通過答辯後,校學位論文評定委員會根據答辯委員會意見及院系學位分會的意見並按照有關規定作出是否授予學位的決定。
九、質量監測
1、建立博士研究生個人教學與研究檔案。
2、認真遵守中期考核制度,定期進行教學檢查與評估。
3、對博士研究生的獎學金評獎,嚴格按專業成績和科研成果進行。
4、對博士畢業後的研究生進行不定期的跟蹤調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