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十一屆五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

十一屆五中全會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九日通過)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在北京召開。到會中央委員二百零一人,候補中央委員一百一十八人。另有各地方各部門負責同志三十七人列席會議。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華國鋒,副主席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陳雲出席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會議由華國鋒同志主持。

五中全會的大部分議程是關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以適應發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這部分議程包括:(一)討論和通過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二)增選中央政治局常委;討論和通過關於成立中央書記處的決議;(三)討論和通過《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四)討論《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改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
  • 時間:1980年2月23日至29日
  • 地點:北京
  • 主持人:華國鋒
會議背景,與會人員,會議內容,會議意義,

會議背景

為了更好地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戰鬥力,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了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201人,候補中央委員118人。全會認為,黨的十一大以來,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內外形勢都有了重大的變化和發展。

與會人員

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陳雲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主題是:堅持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戰鬥力。

會議內容

隨著全黨工作著重點的轉移,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開始走上健全發展的軌道。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所確定的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廣泛地深入人心;林彪、“四人幫”一夥的反革命罪行,他們所推行的極左路線和他們在組織上、思想上的殘餘,受到進一步的揭發批判;歷史上遺留的大批冤假錯案得到平反,黨的各項政策在全國廣泛地得到落實。在這個基礎上,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緊密團結在黨中央的周圍,為四個現代化的偉大事業和國民經濟的調整、改革、整頓、提高方針的實施,艱苦奮鬥,使農業、工業、財貿、教育、科學、文化、政法、國防、外交等各條戰線上捷報頻傳,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局面正在發展。這些事實證明,黨中央所執行的路線、方針、政策是正確的,我們的國家已經從林彪、“四人幫”十年橫行所造成的嚴重混亂狀態,基本上轉變成為有領導、有秩序、有前進的方向和目標、有勝利的條件和信心的局面。這是我們黨克服了巨大困難所取得的巨大勝利。全會指出:全國各族人民向四個現代化進軍的偉大實踐,現在向我們黨提出了一系列需要不失時機地加以迅速解決的重大問題,包括確定國民經濟發展的遠景規劃,確定適合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經濟體制,確定適合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教育計畫和教育體制。隨著國內形勢的轉變,國家政治生活和黨的生活中的一系列重要問題,思想上理論上的一些重要問題,也需要作相應的解決,以利於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的發展和鞏固,以利於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為了解決這些迫切的問題,都要求中央委員會提前召開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全會一致通過決定,提前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這次大會的具體時間,由中央政治局決定。
五中全會認為,為了加強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領導,黨的各級領導機構必須努力吸收那些能夠堅定地執行黨的路線,具有獨立工作能力而又年富力強的同志,參加領導工作。這不僅是為了適應現代化事業的繁重工作的需要,而且是為了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長期連續性,保證黨的集體領導的長期穩定性的需要。全會經過充分的討論,決定增加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人數,並且選舉胡耀邦趙紫陽兩同志為中央政治局常委。全會經過充分的討論,決定恢復黨的第八次代表大會所決定並在十年間證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設立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經常工作機構,並且選舉胡耀邦同志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選舉(以姓氏筆劃為序)萬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窮余秋里楊得志胡喬木胡耀邦姚依林彭沖等十一位同志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全會認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的增選,中央書記處的建立,是黨的重要決策,它表明毛澤東同志和其他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所開創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事業生機蓬勃,人才輩出。黨中央領導機構的加強,將對全國的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的發展鞏固,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起積極的促進作用。
全會討論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改草案)。這個檔案,根據全會意見修改以後,即將發到全黨廣泛討論,根據討論中提出的意見再加修改,提請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黨章修改草案對黨員條件規定了嚴格的要求,同時對黨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較完善的規定。黨章修改草案總結歷史經驗,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的需要,對黨的幹部制度作了一系列新的規定,包括廢止幹部職務實際上存在的終身制。
全會討論和一致通過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這個《準則》共有十二條,它的草案在一九七九年二月由中央政治局原則通過,三月以後在黨內廣泛徵求意見,經過幾次修改,由中央政治局再次通過後提交五中全會討論。全會認為,這十二條準則總結了我們黨幾十年來處理黨內關係的經驗教訓,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十年間同林彪、“四人幫”鬥爭的經驗教訓,是對黨章的必不可少的具體補充,它對發揚黨內積極因素、克服消極因素,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全會決定在會後公布這個《準則》,並在全黨執行。全會要求,在貫徹執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過程中,結合對黨章修改草案的討論,在全党進行一次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加強黨的團結和統一、加強黨的民主集中制和組織性紀律性的思想政治教育。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對照準則的規定,認真檢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風,發揚成績,克服缺點;凡是違背準則的規定的,必須及時地、切實地糾正過來,個別黨組織和某些黨員的無組織無紀律、繼續鬧派性和各行其是的現象,必須徹底改變。全會重申,堅持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就能使全黨在中央的領導下,統一思想,統一行動,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劉少奇同志平反昭雪,是五中全會的另一項主要議程。全會認為,前中共中央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革命家劉少奇同志,幾十年來一貫忠於黨和人民,把畢生精力獻給了無產階級革命事業,在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中,建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文化大革命前夕,由於對黨內和國內形勢作了違反實際的估計,提出了黨記憶體在一條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隨後又提出了存在一個以劉少奇同志為首的所謂資產階級司令部,這些論斷是完全錯誤和不能成立的。林彪、“四人幫”一夥出於篡奪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顛覆無產階級專政的反革命目的,利用這種情況,捏造材料,蓄意對劉少奇同志進行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並把一大批黨政軍領導幹部誣為劉少奇的代理人,統統打倒,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這是我黨歷史上最大的冤案,必須徹底平反。近一年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針對一九六八年十月黨的八屆十二中全會提出的劉少奇同志的各項“罪狀”,進行了周密的調查研究工作,反覆核對材料,向中央作出了詳盡確切的審查報告。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這個審查報告,據以作出了關於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草案)。全會經過嚴肅認真的討論,一致通過這個決議,決定撤銷黨的八屆十二中全會強加給劉少奇同志的“叛徒、內奸、工賊”的罪名和把劉少奇同志“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的錯誤決議,撤銷原審查報告,恢復劉少奇同志作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和無產階級革命家、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之一的名譽;在適當時間為劉少奇同志舉行追悼會;因劉少奇同志問題受株連造成的冤假錯案,由有關部門予以平反;本著團結一致向前看的精神,把全會的決議向全黨和全國人民進行傳達,消除過去對劉少奇同志的錯誤處理所造成的影響,鼓舞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同心同德、充滿信心地獻身於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宏偉事業。
五中全會莊嚴地向全黨和全國人民宣告:為劉少奇同志平反,表明中國共產黨是一個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嚴肅認真、光明磊落的馬克思主義革命黨,表明黨決心恢復毛澤東思想的本來面目,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貫徹在黨的全部實際活動中的堅定不移的原則立場。黨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犯了令人痛心的嚴重錯誤,這個錯誤被反革命陰謀家林彪、“四人幫”一夥所利用,造成了黨的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惡果。在粉碎了“四人幫”以後,黨中央清算了林彪、“四人幫”的反革命罪行,清算了文化大革命的嚴重錯誤,同時對林彪、“四人幫”一夥所製造的一系列冤假錯案,一一進行平反。五中全會為劉少奇同志平反,不僅是為了劉少奇同志個人,而且是為了使黨和人民永遠記取這個沉痛的教訓,用一切努力來維護、鞏固、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使類似劉少奇同志和其他許多黨內外同志的冤案永遠不致重演,使我們的黨和國家永不變色。
五中全會根據黨內外廣大民眾的意見,決定批准汪東興紀登奎吳德陳錫聯四位同志的辭職請求,免除或提請免除四位同志所擔負的黨和國家的領導職務。
為劉少奇同志平反,嚴肅而又恰當地處理犯有嚴重錯誤的同志,反映了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的願望。全會要求各級黨組織,本著這一精神,積極負責地繼續解決類似的尚未解決或尚未完全解決的問題,並教育黨員和民眾,在黨中央的領導之下,緊密團結,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全心全意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偉大前途努力奮鬥。
全會認為,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保證民眾有充分的權利和機會,表達他們對國家大事的意見,對黨政領導提出建議和進行批評,是我們黨的堅定不移的方針。但是經驗證明,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即所謂“四大”,不是實現這個目標的好方法。“四大”作為一個整體,沒有起過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積極作用,反而妨礙了人民正常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為了有利於消除不安定的因素,全會決定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建議,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關於公民“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的規定,予以取消。

會議意義

這次全會為提前召開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作了準備,《準則》的通過對於加強黨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十一屆五中全會是繼十一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以後的又一次重要的會議。會議的主題是堅持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戰鬥力,這是使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得以順利進行的最重要保證。會議沒有專門討論經濟工作,這是因為,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在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下舉行的全國計畫會議,已經制定了一九八〇年國民經濟計畫,並且在今年一月十六日鄧小平同志作了關於目前形勢和任務的報告以後,李先念同志又在二月十日作了關於當前經濟問題的報告。現在全國經濟戰線的中心任務,就是按照黨中央提出的各項方針,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今年的國民經濟計畫。很明顯,一九八〇年全黨在各條戰線上的工作任務將是十分繁重的。完成這些任務,將對勝利召開黨的十二大發揮巨大的作用。十一屆五中全會號召全黨同志,同全國人民在一起,緊密團結在黨中央的周圍,萬眾一心,緊張努力,在各條戰線上創造出優異的成績,來迎接黨的十二大的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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