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平衡發展論

區域平衡發展論

區域平衡發展論主要認為經濟是有比例相互制約和支持發展的。新古典區域平衡發展理論是區域平衡理論的代表之一,是建立在自動平衡傾向的新古典假設基礎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平衡發展論
  • 概論:經濟是有比例相互制約和支持發展
  • 建立基礎:自動平衡傾向的新古典假設
  • 分類:區域平衡理論
理論條件,投入狀況,

理論條件

這一理論是建立在一系列嚴格假設條件之上的。這些假設條件包括:(1)生產中有資本和勞動力兩種要素,並且可以相互替代;(2)完全的市場競爭模型;(3)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並且是無成本的;(4)區域規模報酬不變和技術條件一定;(5)發達地區資本密集度高,資本邊際收益率低;不發達地區勞動密集度高,工資低。
因為根據該理論,市場機制是一隻“看不見的手”,人們普遍堅信,只要在完全市場競爭條件下,價格機制競爭機制會促使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

投入狀況

該理論認為,區域經濟成長取決於資本、勞動力和技術3個要素的投入狀況,而各個要素的報酬取決於其邊際生產力。在自由市場競爭機制下,生產要素為實現其最高邊際報酬率而流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勞動力與技術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將導致區域發展的均衡。因此,儘管各區域存在著要素稟賦和發展程度的差異,由於勞動力總是從低工資欠發達地區向高工資的發達地區流動,以取得更多的勞動報酬。同理,資本從高工資的發達地區向低工資的欠發達地區流動,以取得更多的資本收益。要素的自由流動,最後將導致各要素收益平均化,從而達到各地區經濟平衡增長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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