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明專利獎

《北京市發明專利獎勵辦法》(京政辦發〔2007〕33號),其中第二條規定,北京市發明專利獎是市政府為評選表彰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而設立的專項獎勵項目。據此,市發明專利獎是省級地方政府獎,既省部級獎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發明專利獎
  • 檔案號:京政辦發〔2007〕33號
  • 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申報主體:本市註冊或戶籍、工作的專利權人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組織領導,獎項設定,申報主體,申報條件,下列發明專利不得申報市發明專利獎,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

市發明專利獎每兩年評選一次。
市發明專利獎設一、二、三等獎,其中:
1.一等獎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20萬元;
2.二等獎1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10萬元;
3.三等獎30項,每項獎勵人民幣5萬元。
對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貢獻的發明專利授予特等獎,授獎數1項,獎勵人民幣100萬元。

組織領導


為做好評選表彰工作,成立由市知識產權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的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評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市發明專利獎的組織、協調、管理和評選工作。
評選辦公室負責組建市發明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根據不同領域設立專業評審組,負責市發明專利獎的評審工作。

獎項設定


北京市發明專利獎為市政府常設獎項(省部級),根據中央關於市發明專利獎獎項設定的批覆精神,設特、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5項,二等獎10項,三等獎20項。
對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貢獻的發明專利授予特等獎1項。

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應是在本市註冊或具有本市戶籍、工作居住證的專利權人,或者對本市公共利益和社會民生有突出貢獻的其他專利權人。

申報條件


根據《辦法》規定,申報市發明專利獎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不含國防專利、保密專利);
(二)專利權有效、權屬明確,無法律糾紛;
(三)專利技術水平高,已實施並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符合《辦法》及實施細則的其他規定。

下列發明專利不得申報市發明專利獎

:
(一)已經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中國專利獎或市發明專利獎的;
(二)專利權屬存在爭議的;
(三)申報往屆市發明專利獎未獲獎且在實施中無新的實質性進展的。
《辦法》第五條規定,市發明專利獎重點獎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發明專利:
(一)屬於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行業或重點領域,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二)對解決產業結構調整、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節能降耗減排,以及城市運行、管理和安全,交通擁堵等本市面臨的現實重大問題起到重要作用的;
(三)對形成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發揮主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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