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攤銷

包裝物攤銷是將包裝物由於使用而發生的磨損價值攤入企業商品疏通費的過程。其攤銷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 (1)分次 (期) 攤銷法,即根據包裝物原值減去殘值,並考慮預計的使用次數或使用期限,分次或分期計算攤銷。(2)降等攤銷法,即將包裝物按品種規定新舊等級標準及價格,至期末經有關部門全部盤點後,重新鑑定等級,計算出原帳面等級金額與新等級之間的差額(降等金額)作為本期包裝物的攤銷額。

(3)五成攤銷法或一次攤銷法。前者是在領用時先攤銷原價的50%,報廢時按扣除殘值後的餘額攤銷其餘部分。後者是在領用或報廢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攤入商品流通費。(4)淨值攤銷法,即根據上期包裝物的帳面餘額乘以全部包裝物綜合攤銷率或分類包裝物綜合攤銷率,算出攤銷額。(5)分期攤銷與定期調整結合法,即平時按分期攤銷法攤銷,年底再根據包裝物盤點情況進行估價,按估價調整帳面金額,找齊平時多攤或少攤數,使帳存價值同實際價值大體保持一致。在商業會計中對包裝物攤銷的核算,是根據攤銷數額增記“商品流通費一包裝費”帳戶,減記“包裝物”帳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